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商品房维权律师团网站!

2026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全流程法律指南
首页 > 法律常识 > 虚假宣传
律所位置更多>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地址
2026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全流程法律指南
  更新时间:2026-10-08  阅读:    咨询热线:185-1590-9916
2026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全流程法律指南

很多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发现开发商在楼盘销售阶段,进行了极其严重的虚假宣传,当初承诺的全部核心利好内容,最后完全没有办法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根本不是当初自己想要购买的房屋,继续履行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自己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反而会让自己继续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购房者想要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为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的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开发商直接拿出合同当中的格式条款,声称虚假宣传根本不属于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退房的合法情形,直接拒绝购房者的全部退房要求,购房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退房,又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最后自己的退房诉讼请求,被法院依法驳回,平白无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也没有实现自己的退房目的。实践中这类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纠纷的情况极其复杂:有的购房者发现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内容,仅仅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瑕疵,根本不会对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产生任何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最后法院直接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根本没有支持其退房的诉讼主张;有的购房者完全不了解2026年最新的裁判规则,直接认为只要开发商存在任何虚假宣传行为,自己就可以无条件要求退房,完全不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盲目地向法院提起退房诉讼,最后自己的全部诉讼请求,都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平白无故浪费了大量的维权成本;还有的购房者在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之后,根本没有在法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等过了一两年的时间,房屋的市场价格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波动之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法定的解除权已经直接法定消灭,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再合法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平白无故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机,自己的合法权益,再也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很多购房者,因为完全不了解2026年最新的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则,自己的退房主张,根本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平白无故遭受了完全不必要的重大经济损失。结合2026年新修订的《民法典》合同编、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新修订版相关规定,以及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多年的代理经验,本文把2026年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的全部法定条件、操作流程、裁判规则和避坑要点系统拆解,帮助购房者依法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退房的法定条件,正确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最终顺利实现退房的合法目的。

一、2026虚假宣传退房规则重构的立法底层裁判逻辑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全国各地的法院,在审理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的时候,裁判尺度非常保守,绝大多数法院都认为,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就算最后宣传内容没有兑现,也仅仅只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责任,绝对不可能直接达到可以解除合同退房的严重程度,购房者想要以虚假宣传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胜诉的概率极其低,几乎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性。很多购房者就算遇到了极其严重的虚假宣传,比如开发商故意虚构整个小区的核心配套设施,虚构房屋的核心使用功能,最后交付的房屋,和当初宣传承诺的房屋,根本不是同一个性质的房屋,购房者想要退房,也根本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最后只能被迫接受这套和自己预期完全不符的房屋,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充分的司法保护。部分购房者利用退房规则的漏洞,在房屋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时候,恶意以开发商存在轻微虚假宣传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把几年前低价购买的房屋,退给开发商,自己再以当前的高价重新出售,谋取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不当利益,这种行为直接严重损害了开发商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正常的商品房交易秩序。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从全国层面彻底统一了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新规明确了三大核心裁判导向:第一,彻底打破“虚假宣传一律不能退房”和“轻微虚假宣传就可以无条件退房”的两个极端错误裁判思路,明确确立“根本违约、目的落空、审慎支持”的核心裁判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的时候,不能一刀切地直接认定所有的虚假宣传行为,都没有办法达到解除合同退房的严重程度,也不能只要开发商存在任何轻微的虚假宣传瑕疵,就直接判决解除合同退房,必须结合开发商虚假宣传内容的重大程度、该虚假宣传内容对购房者购房合同目的实现的实际影响程度、开发商虚假宣传主观过错的严重程度、房屋实际交付之后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受影响的程度等多个维度的客观事实,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只有当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直接导致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根本目的,完全没有办法实现的时候,才可以依法支持购房者的退房诉讼请求,既要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不能随意动摇商品房交易秩序的稳定性,实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第二,明确“核心重大宣传内容落空直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的刚性裁判规则,如果开发商当初在销售阶段,重点宣传的直接决定购房者购房决策的核心重大利好内容,最后完全没有兑现,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房屋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没有办法实现,就算该部分宣传内容,没有被正式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文当中,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认定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依法享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有权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退款,不能仅仅因为虚假宣传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就直接否定购房者的法定解除权利。第三,确立“解除权行使期限严格法定”的价值导向,购房者依法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属于典型的形成权,必须在法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及时行使,如果购房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内容,已经完全落空,自己的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办法实现之后,超过一年的时间,没有向开发商主张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该法定的解除权就会直接彻底消灭,购房者后续就再也没有权利,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通过除斥期间的严格适用,维护商品房交易秩序的稳定性,避免交易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2025年全国法院的司法统计数据显示,商品房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当中,符合法定根本违约条件的购房者的退房胜诉率,已经从2024年的19%大幅上涨到了68%,大量过去根本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合理退房主张,现在都得到了法院的依法采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分司法保护。很多购房者之前完全没有意识到,过去那种“虚假宣传根本不可能退房”的错误时代,在2026年的最新全国统一裁审标准下,已经被彻底终结。

二、2026开发商虚假宣传可以退房的六大法定情形

结合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和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十余年处理大量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直接导致购房者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一共包含六大法定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购房者的退房诉讼请求,就大概率可以得到法院的依法支持:

第一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核心学区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明确将小区配套顶级公立名校学区,作为楼盘最核心的宣传卖点,向全部购房者重点宣传,该学区利好直接对房屋的成交价格,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房屋的售价,明显高于周边没有该名校学区的其他楼盘,大量购房者正是冲着该名校学区的利好,才下定决心购买案涉商品房。但是等到房屋交付之后,教育局官方公布的学区划片方案,明确显示该小区根本不属于该名校的学区范围,当初开发商宣传的名校学区,完全是虚假的,根本不可能兑现,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学区房,让子女享受优质公立教育资源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彻底落空,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根本违约,购房者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第二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核心轨道交通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明确向全部购房者宣传,规划的地铁线路的站点,就设在小区门口,步行几分钟就可以直达,该地铁配套利好,是楼盘最核心的宣传卖点,直接决定了房屋的市场价值和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但是等到后续地铁线路的官方站点规划正式公布的时候,购房者才发现,开发商当初宣传的地铁站点,距离小区的实际距离超过了3公里,地铁出行的便利完全不存在,开发商当初根本没有任何官方的规划依据,完全是自己虚构了地铁站点的位置,该虚假宣传行为,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地铁房,享受便捷轨道交通出行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彻底落空,购房者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第三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房屋核心使用功能完全不符合约定。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明确向购房者宣传,案涉房屋的性质是可以用于商业经营的商住两用LOFT产品,层高5.49米,可以隔成上下两层独立使用,但是等到房屋交付的时候,购房者才发现,房屋的实际层高,根本不到3米,完全没有任何可能隔成两层使用,和开发商当初宣传的核心房屋使用功能,完全不符,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LOFT房屋,获得双层使用空间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彻底落空,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根本违约,购房者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第四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小区核心规划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明确向全部购房者宣传,小区内部配套建设大型中央景观公园、公立幼儿园、社区医院、大型生鲜超市等核心配套设施,这些配套设施,是楼盘最核心的宣传卖点,直接影响了购房者的购房决策。但是等到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发现,当初规划的这些核心配套设施的地块,根本就不在小区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开发商准备在该地块上直接建设高层住宅楼,所有宣传的核心配套设施,完全不可能兑现,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小区房屋,享受高品质配套生活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彻底落空,购房者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第五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核心不利因素进行虚假宣传。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故意向购房者隐瞒案涉房屋的周边存在重大不利因素的事实,虚假宣传该房屋周边环境完全宜居,但是购房者收房之后才发现,房屋的楼下就是垃圾转运站、高压变电站、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重大不利设施,开发商在销售阶段,完全没有向购房者告知这些核心不利因素,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该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核心根本目的,完全彻底落空,购房者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

第六大法定退房情形:开发商虚假宣传已经构成典型消费欺诈。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的过程当中,故意虚构根本不存在的重大利好信息,诱使购房者在完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之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构成典型的消费欺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明确规定,受欺诈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被依法撤销之后,自始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购房者自然可以实现退房退款的法律效果。

三、2026虚假宣传退房的全流程法定操作步骤

结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大量胜诉退房案件的实务经验,购房者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为由,依法主张退房,一共要严格按照六大核心法定操作步骤推进,确保你的退房流程合法规范,最大限度地提升退房胜诉的概率:

第一大操作步骤:全面收集固定全部虚假宣传核心证据。这是整个退房维权流程当中,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第一步,你必须在正式启动任何维权程序之前,全面收集固定开发商发布的全部虚假宣传核心证据,主要包括:开发商发布的宣传海报、楼书、沙盘的高清照片和全程录像、样板间的全程公证录像、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卖房的录屏文件、置业顾问和你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开发商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宣传推文、政府相关部门的公开答复文件等全部核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开发商当初发布过这些内容具体明确的虚假宣传内容,为后续的退房主张,奠定坚实的事实基础。

第二大操作步骤:依法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退房条件。你必须结合收集到的全部证据,对照2026年最新的法律规定,依法审查判断你的案件情况,是否符合六大法定退房情形当中的任意一种,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根本违约,直接导致你的购房合同根本目的完全落空的严重程度,确保你的退房主张,具备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绝对不要在开发商仅仅只有轻微虚假宣传瑕疵,根本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程度的情况之下,盲目地向法院提起退房诉讼,最后你的全部诉讼请求,都会被法院依法驳回,平白无故浪费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第三大操作步骤:在法定除斥期间之内及时发出退房通知。如果你经过审查,确认你的案件情况,完全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你必须在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内容完全落空,你的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办法实现之后的一年法定除斥期间之内,立刻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退房通知,明确正式通知开发商,你依法行使法定的合同解除权,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在指定的合理期限之内,全额退还你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且依法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确保你的法定解除权,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合法有效地行使,不会因为超出除斥期间,直接法定消灭。

第四大操作步骤:协商沟通推进和解退房流程。你在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退房通知之后,可以在中立第三方的协调之下,和开发商开展友好协商沟通,就退房退款的具体时间节点、退款金额、配合办理网签备案注销手续的相关安排等全部核心问题,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双方签署正式的退房和解协议,很多案件在这个阶段,就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顺利完成退房流程,不需要进入漫长的正式诉讼程序,大大提升了你的维权效率,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第五大操作步骤: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退房诉讼。如果双方经过多轮友好协商,始终没有就退房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你就可以正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提出明确的全部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你和开发商之间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判决开发商全额退还你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且依法向你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赔偿你的全部实际损失,同时判决开发商配合你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注销等全部相关退房手续,通过司法程序,确认你的法定解除权,实现你的退房诉讼目的。

第六大操作步骤:判决生效之后执行退房退款流程。如果你拿到了人民法院支持你退房诉讼请求的生效胜诉判决书,开发商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之内,没有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退房退款义务,你就可以立刻向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强制开发商向你退还全部购房款,强制开发商配合你办理全部的网签备案注销等相关退房手续,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最终顺利完成全部退房流程,实现你的全部合法权益。

四、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真实代理案例参考

武腾魁律师曾代理一起北京昌平某楼盘学区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该楼盘的开发商在销售阶段,反复向全部购房者重点宣传,小区是某知名重点中学的学区房,业主子女交房之后就可以直接免试入学,该学区利好直接让楼盘的售价比周边其他同品质楼盘,高出了每平方米6000元,大量购房者正是冲着这个顶级学区的利好,才高价购买了该小区的商品房。但是等到房屋正式交付之后,教育局官方公布的最新学区划片方案,明确显示该小区根本不属于该知名中学的学区范围,直接被划到了距离小区几公里之外的一所普通中学,购房者花了几百万元购买学区房,让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购房目的,直接完全彻底落空。武腾魁律师代理核心业主,全面收集固定了开发商发布的全部学区虚假宣传的完整证据链,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之内,正式向开发商发送了书面退房通知,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开发商的学区虚假宣传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直接导致购房者购买学区房的核心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全额向业主退还全部购房款580余万元,业主顺利实现了退房的合法目的。

武旭然律师曾处理一起河北燕郊某LOFT楼盘层高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开发商在销售该楼盘的LOFT产品的时候,明确向全部购房者宣传,房屋的层高是5.49米,可以完全隔成上下独立的两层使用,相当于买一层得两层,使用面积直接翻倍,大量购房者正是冲着这个双层使用空间的利好,才购买了该楼盘的LOFT产品。但是等到房屋正式交付的时候,购房者经过实际测量,发现房屋的实际层高,根本不到3米,完全没有任何可能隔成两层正常使用,和开发商当初宣传的核心房屋使用功能,完全不符,购房者花高价购买双层LOFT空间的核心购房目的,直接完全彻底落空。武旭然律师代理多名业主,全面收集固定了沙盘展示照片、样板间录像、宣传资料等完整证据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依法认定开发商故意虚假宣传房屋层高,导致购房者的核心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全额向业主退还全部购房款,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邢语政律师曾代理一起北京房山某楼盘隐瞒不利因素退房纠纷案件,开发商在销售该楼盘的商品房的时候,全程向购房者宣传小区周边环境完全宜居,没有任何不利设施,购房者收房之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的楼下,就是一个大型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转运周边几个街道的全部生活垃圾,垃圾的恶臭气味,一年四季根本没有办法开窗,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根本没有办法正常居住,开发商在整个销售阶段,完全没有向购房者告知这个核心重大不利因素。邢语政律师代理购房者,向法院提交了房屋周边垃圾转运站的现场录像、气味检测报告、开发商的全部宣传资料等完整证据链,主张开发商故意隐瞒重大不利因素,进行虚假宣传,直接导致购房者的正常居住使用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依法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全额向购房者退还全部购房款420余万元,购房者顺利实现了退房的合法目的。

五、虚假宣传退房维权的核心避坑要点

很多购房者在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为由,主张退房的维权过程当中,因为不熟悉2026年最新的相关法律规则,很容易踩中很多隐蔽的坑点,最后导致自己的退房诉讼请求,根本没有办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平白无故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退房维权的过程当中,必须重点避开这几个核心风险:

第一,千万不要在购房的过程当中,完全不注意留存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沙盘照片、样板间录像等相关宣传证据,等房屋交付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之后,才发现自己手里根本没有任何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开发商当初确实发布过这些虚假宣传内容,最后你的退房全部诉讼主张,都会因为证据不足,直接被法院依法驳回,平白无故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

第二,千万不要盲目地认为,只要开发商存在任何轻微的虚假宣传瑕疵,你就可以无条件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开发商仅仅只是宣传内容当中的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没有兑现,根本不会对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产生任何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完全没有达到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完全落空的严重程度,这种情况之下,你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你的全部诉讼请求,根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平白无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第三,千万不要在你明确知道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内容,已经完全落空,你的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办法实现之后,长期拖延不向开发商正式主张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超过了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你法定的合同解除权,就会直接彻底消灭,你后续就算再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也根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你的退房权利,直接法定灭失,再也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实现你的退房目的。

第四,千万不要在你已经明确知道开发商虚假宣传的事实之后,仍然继续收房、装修,实际入住使用房屋很长一段时间,这种行为会直接被法院认定为,你已经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接受了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现状,自愿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后续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根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平白无故遭受不可逆的重大财产损失。

六、律师服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Q1:2026年最新的法律规定,开发商虚假宣传,我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依法要求退房?

A1:一共包含六大法定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种情形,你的退房诉讼请求,就大概率可以得到法院的依法支持: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核心学区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核心轨道交通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房屋核心使用功能完全不符合约定、开发商虚假宣传的小区核心规划配套完全落空、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核心不利因素进行虚假宣传、开发商虚假宣传已经构成典型消费欺诈。

Q2:我依法享有的合同解除权,法定的行使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

A2:依据2026年最新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购房者依法享有的合同解除权,属于典型的形成权,必须在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内容,已经完全落空,自己的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办法实现之后的一年之内,及时向开发商主张行使解除权要求退房,超过一年的法定除斥期间,该法定的解除权就会直接彻底消灭。

Q3: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所有宣传内容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我还能以虚假宣传为由要求退房吗?

A3:完全可以。该格式条款属于典型的不合理地免除开发商自身主要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格式条款完全无效,只要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直接导致你的购房合同根本目的完全落空,你依然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Q4:我以开发商虚假宣传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A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案涉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你必须直接向案涉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提起诉讼,不能向其他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避免因为管辖错误,拖慢整个案件的推进进度。

Q5: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宣传退房民事诉讼的法定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A5:如果你是依据消费欺诈的法定事由,起诉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法定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事实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你是依据根本违约的法定事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法定的解除权行使除斥期间也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该期限,你的权利就会直接法定消灭。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编及其2026年最新修订相关司法解释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最新修订版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26年最新修订版关于欺诈合同撤销的相关规定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0-2026年开发商虚假宣传退房纠纷案件代理实务汇总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85-1590-9916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 support hotline
185-1590-9916

邮箱:

电话: 185-1590-9916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