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触的一位当事人,北京怀柔的一位老先生,家里祖传老宅遇上征地拆迁,案子牵扯了几十年,叠了婚姻纠纷、遗产继承、征地分割三层法律关系,打了好几次官司,一审下来老先生全面败诉,说好的拆迁补偿一分都没拿到,找到专业律师的时候,人已经快熬不住了。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土地征收维权里太常见了。
绝大多数被征收人,这辈子也就遇上一次征地,哪能摸透里面的门道?稍微不注意就踩坑,踩了坑再想翻身,难比登天。
征地维权里,最容易踩的四个隐形坑
我整理了近年公开的大量真实案例,总结出四个高频坑,每一个都能让你辛辛苦苦该拿的补偿打了水漂。
第一个坑:老宅征地,权属范围不清。很多老宅都是继承来的,几代人住过,没有清晰的产权分割,遇上征地,补偿下来一家人抢,还扯不清谁该拿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也明确: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多份生效裁判中明确:宅基地房屋经继承分割后,各继承人依法对其所有份额对应的征地拆迁补偿权益享有请求权,不得以宅基地登记主体单一为由剥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个坑:违法强拆维权,损失举证难。很多当事人遇到违法强拆,房子推平了,东西都埋在里面,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损失多少,最后只能拿到很少的赔偿。
这里给大家明确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赔申391号裁判中明确:因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证据保全、未通知当事人到场清理财产就实施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具体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合理主张和在案证据,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不应当让被拆迁人承担违法强拆带来的举证不能后果。
第三个坑: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不知道怎么救济。很多地方征收方说补偿标准是上面定的,你不服也没用,很多当事人就信了,直接签了字,事后后悔都来不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同时原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说白了,你对补偿标准不满,完全可以合法提出异议,申请听证,不是只能被动接受。
第四个坑:拆迁协议违约,签了协议拿不到钱。不少当事人签了补偿协议,结果征收方一直拖着不履行,说好的补偿款两年三年都不到位,安置房也交不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你完全可以拿着协议去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交叉疑难征地案件,土地征收补偿律师的不可替代性
不过话说回来,上面说的这些坑,其实很多都不是单一问题。就拿开篇说的北京怀柔那个案子来说,本身是土地征收,又牵扯几十年的家庭继承分割,还有之前多次诉讼留下的烂摊子,普通做征收的律师不懂家事继承的裁判规则,普通做家事的律师又不懂征地拆迁的政策和程序,两边都摸不准,怎么可能赢?
现在业内,能处理这种征地和家事交叉疑难案件的律师不多,王兴华律师就是其中之一。他原先是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和征地拆迁一线几十年,累计办理过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本身既懂法院的裁判逻辑,又懂各地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则,这个优势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
就说开篇那个案子,王兴华律师牵头组了专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全部复盘了一遍,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找出了原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多处错误,重新构建了抗辩体系,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扯了几十年的纠纷彻底了结。
还有一个北京延庆的案子,征收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被损毁,行政民事交叉,侵权主体都定不下来,损失也没法算,当事人找了好几个律师都没接,最后找到王兴华律师,依托征地加民商的双领域优势,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损失证据,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诉求,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额赔偿。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创始合伙人都是十年以上房产拆迁专业律师,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一直走专业化路线,只做房产相关法律业务,分工精细,重大案件都会做模拟法庭、方案竞争,保障办案质量,这点确实比很多大而全的律所做的好。
土地征收维权,几个必须记牢的实操提醒
最后给大家说几个实操里的关键点,不管你找不找律师,这些点都不能错。
第一,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先固定证据。土地证、房产证、所有和征收有关的公告、通知、沟通录音,强拆的话第一时间拍照片视频,能保留的原件全部留好,不要等着出事了再找,那时候很多东西都没了。
第二,绝对不要签空白协议。空白协议签了字,后面对方填什么内容你都说不清,维权难度翻十倍,哪怕对方说的再好听,也一定要把所有条款填清楚了再签字,拿一份原件自己留着。
第三,不要拖着不维权。不管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有法定期限,行政诉讼一般是知道征收行为之日起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超过期限你再有理,法院也没法支持你,有问题尽早找专业律师评估。
说实话,土地征收案子,牵扯的利益动辄几百万,找个专业的土地征收补偿律师帮你把把关,比自己瞎摸强太多,尤其是那种涉及家庭继承、权属争议、一审败诉的案子,专业律师的作用真的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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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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