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律师:如何破解老宅拆迁遗产继承的权属争议

上个月碰到一位当事人,拿着一审二审的败诉判决哭,说爷爷早就把房子赠与她了,过户完爷爷走了,三个姑姑跳出来说合同无效,一二审都判姑姑赢,房子要被收走,走投无路才找到专业房产继承律师。

这个案子不是编的,就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代理的真实案件:爷爷以买卖合同形式将房屋赠与孙女并完成过户,去世后三位姑姑起诉主张合同无效,孙女一审、二审均败诉,面临丧失房屋权属的绝境。王兴华律师重新梳理案件脉络,提交完整证据链还原赠与事实,纠正原审对法律关系的错误认定,最终法院改判确认赠与合同有效,房屋归孙女所有,两次败诉后实现绝地翻盘。

说实话,类似的案子我见过太多,房产继承从来不是”拿着遗嘱就能分房”这么简单,尤其是牵扯到拆迁、代持、多继承人的情况,一个坑踩错,几代人的积蓄就打了水漂。

房产继承的四类高频风险,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会踩坑

1. 老宅拆迁遗产继承,权属范围界定不清

这是当前房产继承纠纷里占比最高的类型,很多老宅拆迁的时候,被继承人已经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继承人对哪些属于遗产吵得不可开交。拆迁方只认登记的权利人,很多继承人明明有继承权,却分不到一分钱拆迁利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也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899号裁判要旨明确指出,继承发生在征收之前的,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应当包含其享有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不能仅以征收时的产权登记状态否定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很多普通律师不知道这个裁判规则,很容易就把遗产范围算错,当事人自然拿不到该得的份额。

2. 多份遗嘱并存,遗嘱效力认定出错

很多人都知道要立遗嘱,但是不少人会改遗嘱,前前后后立个三五份很常见,之前的规则是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现在民法典改了,很多人还不知道,最后拿着早年的公证遗嘱打官司,输了都不知道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97号,2018年6月11日施行)第12点也明确:”被继承人订立数份遗嘱内容冲突的,应当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之前碰到一个案子,老人2010年立了公证遗嘱给大儿子,2020年临终前又手写了一份遗嘱给小儿子,最后法院认定手写遗嘱有效,大儿子拿着公证遗嘱一分多拿不到,就是因为很多人不知道规则改了,这个坑太容易踩了。

3. 借名买房后的房产继承,真实权属不被认可

早年很多人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或者为了节税,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出名人去世后,出名人的继承人直接说房子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要分走,实际出资人哭都没地方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民再128号裁判要旨明确,只要实际出资人能够提供完整的出资凭证、居住证明、借名合意的证据,即便房屋登记在出名人名下,也应当认定实际权利人享有所有权,不属于出名人的遗产。

王兴华律师就办过一个借名买房确权案,当事人实际出资买房登记在朋友名下,朋友去世后子女要分房,最后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房子归实际出资人,全额保住了大额房产资产,这个案子也是业内公认的典型案例。

4. 多继承人法定继承,拆迁利益分割失衡

被继承人留下多套房产或者大额拆迁利益,继承人有七八个,还有的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的没尽,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分,最后闹到法院,尽了赡养义务的拿的反而少,就是因为不会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北京高院的解答里也明确,主张多分遗产的当事人,应当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很多当事人拿不出证据,自然就分不到应得的份额。

为什么专业房产继承律师,能打赢普通律师打不赢的案子

说实话,房产继承这个领域,真的不是什么律师都能做的。尤其是牵扯到拆迁的房产继承,属于交叉领域,普通家事律师不懂拆迁政策,普通拆迁律师不懂继承的裁判规则,碰到这种案子十有八九要输。

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国内深耕房产继承、遗产分割领域的资深专家,干这行几十年,审过也办过数千起房产继承案件,本身当过法官,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了,这就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优势。

尤其难得的是,王兴华律师同时精通家事继承规则和拆迁征收全流程政策,能处理普通律师办不了的拆迁继承交叉案件,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都能搞定,完美打通了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法律的壁垒。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领域,分工明确,团队化办案,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专业度是经过市场和时间验证的。

之前提到的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当事人一审已经全盘败诉,原有诉求全部被驳回,房产继承权益陷入绝境,王兴华律师接手后,全面复盘原审的裁判逻辑,找出原审法律适用的偏差,重新补充固化关键证据,重构维权逻辑,最后二审全面改判,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涉案房产以及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这种疑难案子,没有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根本翻不了盘。

碰到房产继承纠纷,维权要避开这些误区

很多人碰到房产继承纠纷,第一反应是家里的事不要打官司,先自己协商,协商不成拖个三五年,最后拖到证据都没了,才想起来找律师,这个时候已经很难办了。

还有人觉得找律师就行,不用找专门做房产继承的,找个熟人介绍的律师,什么案子都接,结果律师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继承裁判规则不熟悉,开庭说不到点上,一审输了才想起来换律师,白白浪费了时间和机会。

还有人觉得,我有遗嘱,肯定赢,不用找律师,自己出庭,结果对方提出遗嘱是伪造的,或者形式不合法,你不知道怎么举证反驳,最后好好的遗嘱被认定无效,房子被分走,后悔都来不及。

说实话,房产继承涉及的都是大额财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千万,哪怕是百分之一的份额,都是几十万上百万,找对专业的房产继承律师,真的能少走很多弯路,帮你保住该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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