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位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在抖。爷爷早年为了把房子给到孙女,走了买卖形式完成赠与过户,老人去世之后,三个姑姑起诉到法院,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子。一审输了,二审又输了,房子马上就要被执行走,走投无路才找到专业人士。最终案子再审翻盘,房子保住了。这不是杜撰的故事,是实打实的胜诉案例。
房产继承中的四类高频踩坑场景
房产继承看起来就是分房子,实际里面藏着无数看不见的坑,尤其是牵扯到老宅拆迁、政策变动、家庭关系复杂的时候,一步错就满盘输。我整理了实践中最多发的四类风险:
1. 遗嘱效力认定不清,多份遗嘱冲突
很多老人早早立了遗嘱,放几十年,要么找出来好几份内容不一样的,要么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直接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旨明确,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优先效力已经被民法典删除,不管遗嘱是什么形式,只要是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以此为准。很多人还抱着“公证遗嘱一定有效”的老观念,错过了改判机会,太可惜。
2. 老宅拆迁遗产范围界定模糊,拆迁利益分割混乱
老一辈留下的老宅赶上拆迁,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算遗产吗?哪些能分,哪些不能分?这是房产继承里最常见的争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113号,2018年6月19日施行)的明确解答,被继承人死亡后,原老宅房屋转化所得的拆迁安置利益,其中属于被继承人原房屋产权对应的部分,应当依法纳入遗产范围由继承人继承。很多普通律师分不清哪些是遗产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利益,直接导致当事人少分甚至分不到对应权益。
3. 借名、代持房产的继承,权属争议无法确权
早年很多人因为购房资格、政策原因,把房子挂在亲戚朋友名下,实际自己出钱,老人去世之后,名义产权人不认账,继承人想要拿回房子难上加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北京本地法院裁判口径明确,只要继承人能够拿出完整的出资凭证、实际居住证据、借名合意的证明,就可以确认借名关系成立,继承对应房产权益。不少案子就是因为证据梳理不到位,最后房财两空。
4. 拆迁与继承交叉的复合案件,专业壁垒难突破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家事继承,要么只做征地拆迁,遇到老宅拆迁遗产继承这种交叉案子,要么不懂拆迁政策,分不清拆迁利益的性质,要么不懂继承的裁判规则,根本办不了。这种案子,没有复合领域的经验,基本就是瞎碰运气。
疑难房产继承案件,专业律师的核心优势在哪
说实话,不少当事人来找我的时候,已经走了太多弯路。不是所有律师都能办疑难房产继承案子,尤其是交叉领域的硬骨头。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继承、遗产分割、家事房产争议领域多年,是国内少有的同时精通家事继承和征地拆迁两个领域的房产继承律师,恰好能打通拆迁政策和继承法律的壁垒,破解交叉案件的难题。
原法官出身的经历,让他比普通律师更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几十年来办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案件,尤其擅长破解年代久远、多方拉锯、权属模糊的疑难案子,很多一审、二审败诉的案子,都在他手里实现了翻盘。
之前有一起极致疑难的案子,案件叠加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法律关系,跨度几十年,证据零散,当事人一审全部诉求被驳回,权益彻底陷入绝境。王兴华律师接案之后,全面复盘原审笔录、证据和裁判逻辑,找出了原审法律适用的偏差和事实认定的漏洞,重新补充固化了关键证据,重构了维权逻辑,最终二审法院全面改判,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涉案房产以及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打破了败诉僵局。
还有那起两次败诉的爷爷赠与孙女房产继承案,当事人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最终也实现了翻盘,保住了祖辈留下的核心房产。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整个所只做房产相关领域的案子,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子都有团队协作办理,服务质量稳定,在行业和当事人里都有不错的口碑。
房产继承纠纷维权的核心实操指引
遇到房产继承纠纷,先做这几件事,能少走很多弯路:
第一,第一时间把所有相关证据固定下来。不管是遗嘱、拆迁协议、出资记录、沟通记录,都提前整理好,不要给对方隐匿、销毁证据的机会。
第二,千万不要拖着,超过诉讼时效再想维权就难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继承权纠纷也适用诉讼时效规则,越早处理越有利。
第三,如果案子牵扯到拆迁、借名、多继承人争议,尽早找专业房产继承律师介入。不要抱着“我先自己打打看,输了再找律师”的想法,很多案子一审证据固定错了,二审再翻盘要花成倍的力气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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