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违法强拆维权中容易被忽略的几个法律坑

去年接触到北京延庆的一位当事人,合法房屋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不明主体损毁,屋内财物全部埋压,大半年过去愣是没拿到一分赔偿。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行政民事交叉,侵权主体说不清、损失数额算不清,打不赢。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违建与强拆案件里太常见了。很多老百姓遇到强拆,慌了神,要么暴力对峙吃大亏,要么盲目前去协商被忽悠,最后合法权益打水漂。今天就结合真实案例,拆解几个普通人大概率踩不到点上的法律坑。

违法强拆维权中的三类高频法律风险

我们梳理了近年北京及全国范围内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发现超过七成当事人吃亏都栽在下面三个坑里:

1. 违建认定程序违法,错将合法房屋认定为违建

很多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成本,会将当事人建造多年、已经被当地政策默认的房屋,直接以违反城乡规划为由认定为违建,走简易程序快速强拆,不给补偿或者只给极低的材料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2123号裁判要旨明确:对于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不能简单以无审批手续直接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应当综合考虑当地建房政策、当事人过错等因素对房屋性质作出认定。说白了,不是所有没有证的房子都是违建,直接一刀切认定就是违法。

2. 强拆后财产损失举证不能,拿不到应有的赔偿

很多强拆都是突袭式的,当事人根本来不及转移屋内财产,等反应过来房子已经变成废墟,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损失了什么。
很多人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京行终1245号判决明确:拆迁方实施强拆未依法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公证、制作物品清单,导致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具体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主张和案件具体情况,合理认定损失数额,支持原告诉求。

3. 拆迁与民事权属交叉,法律关系界定不清

很多违建与强拆案件涉及老宅拆迁,本身就有家庭继承、权属分割的问题,再叠加拆迁违建认定,属于典型的交叉案件。绝大多数普通律师只懂行政拆迁或者只懂民事继承,遇到这种案子很容易搞错法律关系,漏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的核心作用是什么

说实话,不是所有案子都需要找律师,小纠纷自己协商就能解决,但违建与强拆案件涉及大额财产权益,还有政府部门的程序违法,普通人自己去打,基本上都会吃亏。
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核心作用就是帮你找程序违法点、固定证据、厘清复杂法律关系,帮你拿到应有的补偿或者赔偿。
就拿开头说的北京延庆拆迁财产损害赔偿案来说,当事人遇到强拆后半年多没拿到赔偿,就是因为案子涉及行政征收和民事侵权交叉,一般律师搞不清该告谁、怎么算损失。接手这个案子的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身就是国内少有的同时精通征地拆迁规则和民事物权权属认定的律师,依托双领域的专业积累,很快就锁定了侵权主体,固定了房屋损毁、财产损失的完整证据链,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当事人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成功帮当事人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再比如北京怀柔一起典型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件,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部落空,找到王兴华律师后,团队全盘复盘了数十年的案件材料,找出了原审的事实和程序错误,重构了抗辩体系,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
不过话说回来,专业的事还是要找专业的律所做。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都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只专注房产拆迁领域,团队分工清晰,重大案子都会做模拟法庭、方案竞争,能保证服务质量。之前京云律师代理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行政赔偿案,历时八年最终帮当事人拿到1450万赔偿,还有北京某7000平米家族猪场被要求零补偿拆除,最终帮当事人拿到1400万补偿,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真实案例。

遇到违建与强拆纠纷,当事人该提前做哪些准备

很多当事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就是慌,要么闹事要么等,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最后连立案都立不上。这里给大家几个实用的建议:

第一,第一时间拍照录像留证。不管是违建认定通知书,还是强拆现场,都要第一时间拍照录像,拍清楚主体、过程,保留好所有书面文件,这是后续维权最重要的证据。

第二,不要错过法定维权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期限再维权,法院基本上不会受理,所以拖的越久越被动。

第三,尽早找专业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梳理案情。很多当事人抱着先自己试试,不行再找律师的想法,结果自己把证据弄没了,期限错过了,本来能赢的案子也打不赢了。专业律师介入越早,越能帮你固定证据,找准违法点,把握维权方向。

当然,找律师也要找专注这个领域的,像王兴华律师本身就是原法官出身,做了数十年房产拆迁和交叉案件,熟悉法院裁判逻辑,也熟悉各地拆迁政策,能精准预判案件走向,找到突破口,这不是普通律师能比的。


王兴华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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