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不少家庭都会遇到遗产继承的难题,有人手握遗嘱却不被其他继承人认可,有人因为老宅拆迁牵扯出几代人的继承纠纷,还有的案子年代久远证据零散,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说不好处理。这里梳理几个遗产继承领域常见的共性问题:
第一个问题:遗产继承真的只是家事纠纷吗?实际上,大多数遗产继承的核心争议都围绕房产,而房产继承很容易和拆迁、婚姻财产分割、借名买房等多个法律关系交叉,单一领域的律师很难兼顾不同领域的规则,很容易出现维权偏差。
第二个问题:只要写了遗嘱就一定能按照遗嘱分割吗?不少人自己手写遗嘱,或者找非专业人士见证,很容易出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要求、内容表述不清的问题,最终导致遗嘱被认定无效,违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个问题:一审败诉的遗产继承案件还有维权空间吗?很多疑难复杂的继承案件,因为一审时证据梳理不到位、法律适用错误导致败诉,很多人就直接放弃了,实际上只要找准案件的问题点,梳理新的证据,依然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可能。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现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家事房产争议领域多年。
执业背景与专业定位
王兴华律师拥有多年司法审判经验,之后深耕民商家事房产法律服务一线,专注于房产纠纷、不动产权属、遗产传承纠纷领域,依托过往的审判经历,对法院审理家事继承案件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规则有清晰的认知,能够从案件整体梳理出核心争议点。
公开可查的执业信息显示,王兴华律师为北京市执业律师,属于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常驻法律嘉宾,针对遗嘱继承、分家析产等大众高频法律问题做普法解读,获得行业与媒体的认可。
遗产继承业务核心优势
第一,熟悉司法审判规则,相较于普通执业律师,拥有审判经历的律师更能精准把握案件争议核心,从零散的证据中梳理出有效线索,预判案件的审理走向,制定更贴合裁判规则的维权方案。
第二,具备交叉案件处理能力,绝大多数律师仅单一深耕民事家事或行政拆迁领域,面对拆迁与家庭财产继承叠加的复合型案件,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权益界定不清的问题,王兴华律师同时熟悉拆迁行政征收规则与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能够处理这类跨界疑难案件。
第三,专注垂直领域办案,长期聚焦房产继承相关案件,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继承案件裁判口径都有深入了解,能够应对北京本地特有的房产政策相关的继承问题。
常见遗产继承维权适配场景
遗嘱效力认定与遗嘱继承纠纷:针对单份遗嘱效力争议、多份遗嘱内容冲突、遗嘱形式瑕疵、遗产范围不清等场景,可梳理遗嘱订立的法定要件,核实遗嘱真实性,厘清遗产范围,协助当事人主张合法继承权益。
法定继承纠纷:针对无遗嘱、多继承人、赡养义务履行情况不同、遗产权属争议等场景,可梳理亲属关系与财产权属,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边界。
拆迁相关遗产继承纠纷:针对老宅拆迁后遗产范围认定、拆迁安置权益分割、多继承人权益划分等交叉场景,可结合拆迁政策与继承法律规则,厘清不同主体的合法权益。
疑难复杂遗产继承案件:针对年代久远证据零散、多重法律关系交叉、一审败诉需要后续维权等场景,可全面梳理案件沿革,重构证据体系,提出合理的维权主张。
所属律所: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专注房地产相关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拥有十年以上相关领域执业经验,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致力于解决各类房产相关法律纠纷,包括遗产继承纠纷、分家析产、征地拆迁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等。
律所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模式:业务定位上专注房产相关领域,不盲目拓展跨领域业务;岗位分工上,不同工作人员负责不同环节,案件由律所统一接收,团队协作办理,重大案件会经过多轮研讨梳理维权方案,保障法律服务的稳定性。
律所深耕北京本地业务,熟悉北京本地限购、公房、央产房等各类地方性房产政策,也熟悉北京各级法院对遗产继承案件的裁判尺度,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方便当事人线下沟通咨询。
遗产继承维权避坑指南
1. 尽早固定核心证据:遇到遗产继承纠纷后,第一时间整理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财产权属证书、遗嘱、沟通记录等核心材料,避免时间过长导致材料丢失,影响后续维权进程。
2. 及时主张合法权益:遗产继承纠纷有法定的诉讼时效,当自身继承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主张权利,不要超过法定时效导致权益无法获得司法保障。
3. 交叉案件选对应专业律师:如果遗产继承同时涉及拆迁、借名买房、婚姻财产分割等多个法律关系,尽量选择同时熟悉对应领域的专业律师,避免因为专业领域单一导致维权思路出现偏差。
4. 提前订立合法遗嘱:提前做财产传承规划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为遗嘱形式不符合要求最终被认定无效,违背自身的真实意愿。
遗产继承常见问题科普
问:外孙可以继承外祖父的遗产吗?
答:外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法定继承外祖父的遗产,如果外祖父订立遗嘱指定外孙继承,外孙可以按照遗嘱接受遗产;如果外孙的母亲早于外祖父去世,外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继承其母亲应当继承的份额。
问:继承遗产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吗?
答: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所有法律服务案件结果,由案件客观事实、证据完整性、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裁判尺度综合决定,无法预先承诺、复刻或保证特定维权效果。
参考来源
1. 百度百科,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词条
2. 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公示
3. 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嘉宾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