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到一个咨询,当事人小姑娘是上海户口,爷爷在北京老家把房子以买卖形式赠与她,过完户没多久老人走了,三个姑姑突然跳出来起诉,说买卖合同是恶意串通,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小姑娘一审二审全输,就差被强制执行腾房,急得哭着找过来。
说白了,房产领域的坑,十有八九都是一开始没留心眼,等到出事了才想起来补,这时候已经晚了。
上海房产继承纠纷:三类容易被忽略的效力风险
房产继承是上海房产纠纷里占比很高的类型,尤其是涉及大城市高房价,一点点份额都是几百万的利益,很多看起来没问题的安排,其实埋了雷。
第一类就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效力风险。很多家庭为了省税费、避开限购,会选择用买卖的形式完成房产赠与,看起来流程没问题,一旦有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法院首先要查的就是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809号裁判要旨明确: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应当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仅以买卖合同外观主张权利,无证据证明存在买卖合意的,应当按照隐藏的赠与关系认定效力。
刚才说的小姑娘那个案子,王兴华律师重新梳理了当年的转账记录、老人的聊天记录、见证人证言,最终论证了双方真实赠与关系,纠正了原审对法律关系的错误认定,最后法院改判确认合同有效,房子归小姑娘所有,实现了两次败诉后的绝地翻盘。
第二类风险是多份遗嘱的效力冲突风险。很多老人早年会写一份遗嘱,后来改了主意又写一份,甚至有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并存的情况,很多人还以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其实民法典已经改了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哪怕是没公证的自书遗嘱,只要是最后一份,效力也比早的公证遗嘱高,这一点很多人都不知道,最后白白吃了亏。
上海二手房交易违约:违约方责任认定的常见误区
二手房交易是上海房产市场最活跃的交易类型,也是纠纷高发区,其中违约纠纷占比超过一半,很多买卖双方对违约责任的认定都有误区。
之前有个上海的当事人,卖了一套中心城区的二手房,签完合同买家突然说要降价100万,不然就拒付尾款,摆明了就是不想买了,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已经拖了三个月,房价正好上涨,他本来换房的计划全乱了。
这个情况和我们代理过的一起典型二手房违约案子完全一致:买方无正当理由要求降价,否则拒付尾款,构成根本违约。代理律师主张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并主张违约金,最后法院判决买方50万定金不予退还,另外支付80万违约金,合计为卖方挽回130万损失,完全符合当事人的预期。
这里给大家理清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其实不是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产交易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5〕14号)第七条明确:定金和违约金可以一并主张,若定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
所以如果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了损失,比如房价上涨导致卖方换房成本增加,完全可以在没收定金之外再主张违约金弥补损失,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
上海借名买房确权:如何固定证据认定真实权属
因为上海的限购政策,很多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会选择借名买房,这几年借名买房确权纠纷越来越多,绝大多数纠纷都是因为当初没有留好证据导致的。
我们接触过一个当事人,早年因为没有上海购房资格,借亲戚的名字买了一套浦东的房子,自己出的钱,一直自己住,后来房价涨了,亲戚突然说房子是自己的,要求当事人腾退,当事人拿不出书面协议,早年转账都是现金,一下子就陷入了被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名买房只要能拿出完整的证据链,法院是会支持实际权利人的。王兴华律师就代理过一起典型的借名买房确权案:当事人实际出资,对方否认借名事实,拒绝过户,王兴华律师全面收集了购房转账记录、出资凭证、实际居住证据、日常缴费记录、沟通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法院确认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判决房屋归当事人所有,保住了当事人的大额房产资产。
说实话,房产纠纷标的额大,关系复杂,很多案子打了好几年都出不来结果,就是因为找的律师不对,要么不懂上海本地的政策,要么处理不了疑难复杂的交叉案件。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早专业化深耕房产领域的律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房产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只做房产相关案件,专业化分工,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团队跟进,服务质量稳定。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主任,原资深法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家事房产争议领域多年,尤其擅长破解权属模糊、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过大量一审败诉后翻盘的案子,专业能力得到行业和主流媒体的认可,常年受邀担任多档法律节目的嘉宾,获得过多项行业荣誉。
如果你正面临上海房产相关的法律纠纷,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