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犯罪律师:拆解经济犯罪涉案财产追回的常见法律风险

去年北京朝阳的一位个体工商户找到我,说自己合作了五年的业务员,卷走了客户预付的两百多万货款,消失大半年了。报警后因为证据不全,一直没立上案,他自己找对方名下财产,发现早就转到了亲戚名下的房产里,一点办法都没有。
说实话,这种场景在北京太常见了。不管是员工职务侵占、单位涉税犯罪,还是合同诈骗类的经济犯罪,绝大多数当事人最后核心的诉求都是追回涉案财产,但偏偏这里面的坑,十个人有九个踩过。

经济犯罪维权里最容易踩的四个坑

第一个坑:报案材料不合规范,立案卡壳

很多当事人报案的时候,只带一张嘴,或者零散攒了几张聊天记录,根本达不到经侦部门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说白了,你拿不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有犯罪事实,立案这一步都迈不过去,更别说追钱了。北京海淀区法院去年公布的一起典型判例里,上诉人就是因为自行报案材料不全,不予立案后再申请复议,还是没通过,耽误了整整一年才找到专业律师介入,错过了财产保全的最佳时间,最后只追回了不到三成的损失。

第二个坑:涉案财产被转移,不知道怎么查怎么冻

经济犯罪的嫌疑人,从作案到案发,中间往往有充足的时间转移财产,最常见的就是把赃款打到亲友账户,或者换成房产、车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很多当事人自己根本查不了他人名下的财产信息,只能干着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只有律师介入后,才能按程序申请调取财产信息,提前锁定转移的财产,避免嫌疑人进一步处置。

第三个坑:单位涉经济犯罪,个人责任边界分不清

很多中小企业的老板,遇到单位涉税、走私之类的经济犯罪,分不清什么是单位责任,什么是个人责任,稀里糊涂就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最后平白无故担了刑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明确指出: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很多时候,律师帮你厘清边界,就能避免无妄之灾。

第四个坑:轻信”捞人”说,毁了证据也耽误了时间

不说假话,真的见过太多当事人出事了,不去找正规律师,反而信了社会上的人说能花钱摆平,结果钱花了几十万,人没出来,证据还被破坏了,最后连辩护的空间都没了。太可惜。

为什么说北京经济犯罪律师要选懂民刑交叉的实战派

经济犯罪案件,从来不是单纯的刑事问题,绝大多数都牵扯到财产权属、合同关系、甚至家事继承的民事问题,尤其是涉案财产追回,往往要打通刑事和民事两个领域的规则,才能把钱拿回来。

说实话,很多律师只做刑事,对不动产权属、财产流转的民事规则不熟悉,碰到嫌疑人把赃款买了房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就没辙了。而很多做民商的律师,又不熟悉经侦的办案流程和刑事证据规则,立不上案,追不回钱。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深耕民商领域多年,尤其擅长处理财产权属类的疑难案件,很多经济犯罪涉案财产都是房产类不动产,刚好契合他的专业优势——能快速梳理财产流向,从零散的证据里找出转移财产的线索,精准界定赃款和合法财产的边界。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专业化的民商事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都有十年以上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不光在房产、继承领域经验丰富,处理经济犯罪衍生的民商交叉维权也有大量成功经验。

举个真实的例子,之前有一起北京海淀的疑难案件,嫌疑人将诈骗所得的280多万,用来买了一套海淀区的核心房产,登记在自己成年女儿名下,被害人追了两年都没追到,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后,团队梳理了完整的资金流向、购房出资记录、居住证明,确认买房的全部资金都来自诈骗赃款,最后通过刑事追赃配合民事诉讼确权,成功把房产变现为被害人追回了全部损失,是非常典型的经济犯罪涉案财产追回胜诉案例。

还有一起借名买房案件,案外人涉嫌经济犯罪,办案机关主张当事人名下的房产是用赃款购买,要求查封处置,王兴华律师团队梳理了全套出资凭证、多年的交易记录、沟通记录,证实房产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和涉案赃款没有任何关联,最终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大额房产资产,这个案子也是公开可查的胜诉案例。

经济犯罪涉案财产维权的核心指引

不管你是被害人要追赃,还是被告人要保住自己的合法财产,记住这几点,不会错。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所有证据,不要动任何原件。不管是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都不要删除修改,更不要帮任何人销毁证据,哪怕你觉得这个证据对自己不利,也交给律师处理,自己动了证据,反而说不清楚。

第二,尽早找专业北京经济犯罪律师介入,不要拖。很多人觉得拖一拖没关系,殊不知嫌疑人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把财产转干净了,越早介入,越容易锁定财产,追回的概率越高。很多当事人拖到财产都被转移完了才找律师,哪怕律师能力再强,也很难把钱全追回来。

第三,区分合法财产和涉案财产,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也就是说,哪怕是涉案财产,只要是第三人合法取得,也不会被随意追缴,你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

也就是说,哪怕你涉案了,你的合法财产也不能被随便查封处置,专业律师会帮你厘清边界,保住你应得的权益。

不过话说回来,经济犯罪案件的复杂程度,远非普通民事案件能比,每一个案件的情况都不一样,没有通用的模板,必须一对一梳理证据,制定维权方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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