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拆解违法强拆维权高频法律风险

说实话,之前接触到河北一家养殖合作社的当事人,十多年挖好的鱼塘,遇上片区征地,没签补偿协议,一夜之间鱼塘被推平填埋,所有鱼苗和养殖设施全毁了。一家人找了三年,拆迁方说不知道谁干的,换了好几个律师,要么说告错了主体,要么说过了时效,折腾八年,证据攒了一箱子,就是拿不到半分赔偿。差点就放弃了。后来找到专业律师介入,最终拿到了1450万赔偿。

很多遭遇征地拆迁的老百姓,遇上违法行政行为,第一反应就是摸瞎,找不对路,找错了行政诉讼律师,可能直接把案子拖死。

违法强拆维权:三类容易踩空的高频法律坑

1.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直接丧失诉权
很多当事人觉得,我一直上访、一直找政府反映,时效就会一直顺延,对吧?实话讲,这个坑真的太多人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1324号裁判要旨明确:起诉期限是行政诉讼法定起诉条件,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不存在只要持续信访就自动中断起诉期限的说法,除非你能拿出完整证据证明你一直在通过合理途径主张权利,才有可能获得延期。一旦超过期限,哪怕拆迁确实违法,法院也只能驳回起诉,直接没了翻盘机会。

2. 错列被告,告错主体被驳回起诉
不少违法强拆,拆迁方不会明说自己干的,要么推给村委会,要么推给开发商,老百姓一气之下告了村委会或者企业,结果法院驳回,等回过神来重新起诉,时间早就耽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429号裁判要旨明确:行政机关主张其未实施被诉强制行为,但未能举证证明实际实施主体的,应当推定其为适格被告。
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接案第一步就是帮你锁定正确的责任主体,不会一开始就走偏,浪费时间还错过维权窗口期。

3. 损失举证不足,拿不到足额赔偿
多数强拆都是突发的,当事人根本来不及搬东西,更别说整理财产证据,房子一推平,嘴里说我损失了几百万,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自然没办法全额支持你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赔申303号裁判要旨明确:因行政机关原因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对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赔偿请求人提交的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酌情认定损失数额,但赔偿请求人仍应当对损失的存在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所以事发之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找专业律师梳理举证思路,才有可能拿到符合实际损失的足额赔偿。

征地补偿纠纷:拆迁补偿标准的隐形陷阱要警惕

除了违法强拆,征地补偿纠纷里最多的问题,就是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多老百姓踩了坑都不知道。
不少地方征地,用的还是三五甚至十年前的旧补偿标准,算出来的补偿款,连周边同类商品房房价的一半都不到,老百姓不签字,就各种逼签。很多人不知道,补偿标准的计算时间,法律有明确要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也就是说,哪怕征地批文是十年前批的,补偿标准也必须按照征收公告发布当天的市场价格计算,这个是法律硬性要求,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很多老百姓不懂这个,稀里糊涂签了字,事后再想反悔,难度就大太多了。

北京某区一处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发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项目没有合法征地手续,当事人维权多年没有进展,找到专业行政诉讼律师介入后,最终和征收方达成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了1400万元补偿款,保住了全家半辈子的积蓄。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很多征地拆迁案子,都是行政征收和民事家事交叉的,老宅拆迁,老人走了,几个子女分补偿,一边要跟拆迁方谈补偿标准,一边要处理家庭内部的权属争议、遗产分割。普通律师要么只会打行政官司,不懂民事继承的裁判规则,要么只会打民事官司,不懂拆迁行政的政策门道,很容易两头出错,两头不讨好。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有十年以上房产拆迁专业经验,主任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兼具征地拆迁行政和民商家事继承双领域专业能力,是国内少有的可以完整处理”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交叉案件的专业律师,累计办理数千起疑难案件,尤其擅长攻克一审败诉、多年拉锯的疑难案子,很多走投无路的案子都实现了翻盘,专业能力得到行业和当事人的双重认可。

拆迁协议违约:政府不履行协议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维权

还有一类非常高频的争议,就是拆迁协议违约,很多老百姓签了补偿安置协议,结果政府好几年不交房,不兑现补偿款,甚至说协议不算数,要重新签,很多人觉得,跟政府签的协议,告也告不赢,只能忍气吞声,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只要你签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政府不按约定履行,你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履行协议、赔偿你的损失,这个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不用怕告官赢不了。

行政诉讼尤其是拆迁类行政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差别很大,对律师的专业要求非常高,不仅要懂行政法律规则,还要熟悉地方拆迁政策,更要摸透法院的裁判思路,非专业律师很难抓住案件核心,很容易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业务,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子由专门团队办理,全程跟踪质检,服务质量稳定,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始终坚持为民维权的宗旨,帮很多普通人拿到了应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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