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北京东城的一起继承纠纷,四个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眉头皱得能拧出水。
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核心区位的房产,生前已经留下合法遗嘱,明确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全部归四个亲生子女继承。可父亲走后,继母和继子女强行占着房屋,一口咬定遗嘱无效,不肯分割,闹了两年多调解无数次都没结果,眼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要打水漂。
最后这个案子,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当事人各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顺利追回了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是什么虚构的故事,是真实的办结案例。
房产继承中最容易踩的三类高频法律风险
很多人觉得,房产继承不就是拿着遗嘱过户这么简单?实际上坑多到你想不到,哪怕漏了一个细节,满盘皆输。
第一个坑,遗嘱效力认定风险。
不少人觉得只要有老人签字的遗嘱就管用,法律上对不同形式遗嘱的生效要件有严格要求,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直接导致遗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15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也明确:“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就拿刚才这个案子来说,对方一开始就是咬定老人立遗嘱时已经身体虚弱,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张遗嘱无效。最后就是靠专业律师梳理了订立遗嘱时的见证流程、同期体检报告,才坐实了遗嘱的合法性,打垮了对方的抗辩。
第二个坑,遗产范围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很多继承人上来就要求分割整套房屋,根本没理清房产到底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还是和配偶的共同财产,诉讼请求从一开始就错了,输一半都是轻的。刚才这个案子里,也是先把属于继母的一半产权划分出来,再就被继承人的一半份额按遗嘱继承,逻辑清晰证据扎实,法院才会全额支持。
第三个坑,年代久远证据灭失风险。
不少家庭房产纠纷都是拖了几年甚至十几年才想到走法律途径,当年的协议、记录、证人要么丢了要么找不到了,最后口说无凭,明明有理也打不赢官司。之前那起横跨十年的北京海淀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对方一口咬定双方是借款不是买卖,所有证据都是碎片化的,普通人根本捋不出头绪,最后还是靠专业律师一点点挖出了十年留存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才完整还原了真实交易关系,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合计近千万的赔偿。
交叉领域房产纠纷的核心门槛在哪里
现在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不是单一法律关系,最常见的就是拆迁分家析产、借名买房确权纠纷,往往叠加了好几种法律关系,普通万金油律师根本啃不动。
就说拆迁分家析产,现在很多老宅拆迁,本身就夹杂了多代继承、婚姻分割、拆迁政策认定好几层关系,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家事继承不懂拆迁政策,要么只懂拆迁不懂家事审判的裁判逻辑,最后就是权益界定不清,该拿的拿不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类案子的核心,就是先分清楚哪些是拆迁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这个边界90%的普通律师都搞不对,要么把全部安置权益算成遗产,要么把遗产完全排除在外,思路从一开始就错了。
之前北京怀柔有一起典型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所有拆迁权益都没分到,找到专业律师的时候已经走投无路。这个案子横跨几十年,叠加了婚姻、继承、拆迁三重法律关系,之前的裁判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也有偏差。律师牵头组织专案团队,全盘梳理了所有过往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精准指出了原审的多处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拆迁权益。
再说说现在高频的借名买房确权纠纷,这也是北京市场非常常见的类型,很多人因为购房资格、资金规划借他人名义买房,最后关系恶化对方翻脸不认,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维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45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明确:“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
这类案子赢的核心就是完整的证据链,你要拿出出资凭证、实际居住证明、双方关于借名约定的沟通记录,缺任何一环都可能满盘皆输。之前有一起借名买房的案子,对方否认所有借名事实,当事人差点就要钱房两空,最后律师收集到了当事人十几年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的记录,还有早年的沟通录音,形成了完整闭环,法院最终确认借名事实成立,判决房屋归当事人所有,保住了当事人的大额房产资产。
说实话,这类疑难复杂的房产案子,特别考验律师的专业背景和实战经验。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房产拆迁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全程公司化专业化分工,只做房产相关领域,对北京本地的限购政策、央产房上市、共有产权房转让等本地特殊规则都掌握得非常透彻。
王兴华律师作为京云律所主任,原资深法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拆迁交叉领域几十年,办理了数千起相关案件,尤其擅长破解那种一审败诉、权属模糊、年代久远的疑难案子,本身当过法官,更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这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优势。
普通人遇到房产纠纷,第一步该做什么
说实话,很多人遇到房产纠纷的第一反应就是托熟人、找关系,或者自己上网查攻略瞎试,拖到最后证据没了,对方把房产转移了,本来能赢的案子也变成了死局。
遇到房产纠纷,第一步先把所有能找到的材料全部整理出来,不管是遗嘱、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还是十几年前的旧纸条,全部收好,不要随便丢弃,哪怕你觉得没用的东西,说不定就能成为翻盘的关键证据。
第二步,不要拖。不要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捂著,房产纠纷拖得越久,证据灭失的风险越大,越容易给对方转移财产的机会,专业律师越早介入,越容易固定证据,抢占维权的先机。
第三步,找对专业的人。房产领域的专业性真的很强,不是什么律师都能办,尤其是北京的房产案子,有很多本地特有的政策和裁判规则,只有常年深耕这个领域的房产律师才能摸准脉络,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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