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在恒基中心的律所办公室见了四个从东城过来的兄妹,进门的时候老大攥着皱巴巴的遗嘱原件,指节都白了。
老父亲走了不到半年,继母带着继子女把老房子的门锁换了,说这份遗嘱是哄着老人写的,根本不算数。这套房是老父亲和继母婚后买的房改房,按遗嘱老父亲的那一半本该四个孩子平分,现在对方连门都不让进。他们找了好几个咨询的律师,都说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大,不一定能赢。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以为拿着老人的亲笔遗嘱,就能顺顺利利拿到遗产,真到了法院才发现,到处都是坑。找对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前提,是先搞懂这些坑到底在哪。
第一个坑:把夫妻共同财产全当遗产分,从根上就错了
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上来就说,老人遗嘱写了房子给我,凭什么他们要分一半?
先给你说个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翻译成人话就是,只要房子是夫妻婚后买的,哪怕房产证只写了老人一个人的名字,那一半也是配偶的,不是遗产。很多老人立遗嘱的时候图省事,直接写”我名下的某某小区房屋由某某继承”,其实这部分处分配偶财产的内容,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刚才那四个兄妹的案子里,对方律师就是咬着这个点打,说遗嘱把整套房子都处分了继母的财产,所以整个遗嘱都无效。但他们忘了,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212号案件的裁判要旨早就说过: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处分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部分的效力。
当时王兴华律师接手这个案子,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这套房的产权来源捋清楚:是老父亲和继母婚后用双方工龄买的房改房,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把继母的那一半刨出去,剩下的一半才是老父亲的遗产。然后再去核对遗嘱的订立流程,找当时的见证人出庭,调了老父亲立遗嘱前后的就医记录,证明他当时意识完全清醒,遗嘱是真实的。
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里处分老父亲个人份额的部分有效,四个兄妹各拿这套房的1/8产权。你看,只要把这个边界划清楚,对方想打整个遗嘱无效的算盘,根本成不了。
第二个坑:以为老人亲笔写的遗嘱,就一定有效
这是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觉得,只要是老人自己手写的,签了名,就万事大吉了。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有个当事人拿着老人的自书遗嘱,上面只有老人的签名,连年月日都没写,就敢去法院立案。还有的当事人,老人立遗嘱的时候已经脑梗三次,连人都认不清了,写的遗嘱歪歪扭扭,也拿来当证据。这不纯纯给对方送把柄吗?
还是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有个裁判要旨很明确:当事人仅以遗嘱内容不符合其预期主张遗嘱无效,未提供证据证明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反过来,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遗嘱符合法定要件,那法官也不会支持你。
为什么很多人打这种官司会输?因为普通律师只懂继承的法条,不知道法院在认定遗嘱效力的时候,到底会采信哪些证据。比如王兴华律师做过多年资深法官,他太清楚法院的证据采信标准了——知道要调老人立遗嘱前后的体检报告,要找当时在场的邻居、社区工作人员作证,要收集老人当时和子女沟通遗嘱内容的聊天记录、录音,这些东西凑齐了,对方再怎么说老人被哄了、神志不清,都站不住脚。
我之前跟进过一个案子,孙女拿着爷爷当年以买卖形式过户的房子,被三个姑姑告到法院,说合同无效,一审、二审都输了,房子马上就要被收走。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他重新梳理了所有证据,证明当年爷爷的真实意思是赠与孙女,根本不是买卖,最后再审直接改判,房子保住了。
第三个坑:老宅拆了,遗嘱里的房子没了,继承份额就不算数了?
这个坑在宅基地继承案子里太常见了。很多老人在的时候,立了遗嘱说老宅的房子给哪个孩子,后来老人走了,房子赶上拆迁,给了几百万补偿款或者好几套安置房,其他兄弟姐妹立马跳出来说,房子都拆没了,遗嘱自然失效,拆迁利益是整个家庭共有的,要平分。
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申1023号案件的裁判要旨说得更明白: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房屋被拆迁所获得的转化性财产利益,仍属于遗产范围,继承人有权依据遗嘱主张继承相应份额。
再结合北京本地的规定,《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明确,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款,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的。也就是说,不管房子拆成什么样,原来的房子对应的那部分补偿利益,还是属于老人的遗产,不能因为房子没了就不算数。
但这种案子难就难在,它同时涉及拆迁政策和继承规则,普通的家事律师不懂拆迁的补偿标准,普通的拆迁律师又不懂继承的分割逻辑,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王兴华律师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分割标准的律师,能把拆迁利益里的遗产部分、安置人口的个人部分、家庭共有的部分划得清清楚楚。
之前怀柔有个案子,当事人的老宅拆了,涉及多重婚姻、继承关系,一审直接败诉,所有的拆迁权益都判给了对方。王兴华律师接手之后,把几十年的案件档案、调解协议、拆迁政策全部捋了一遍,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二审直接全盘改判,把当事人应得的拆迁权益全部保住了。
第四个坑:只盯着房子,不知道对方早就隐匿了遗产
很多人打遗嘱继承官司,眼里只有那套房子,完全忘了老人可能还有存款、理财、其他的小产权房,甚至还有当年的公房承租权益。等他们打完房子的官司,才知道对方早就把老人名下的几十万存款转走了,连老人的工资卡都换了密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明确:继承人隐匿、侵吞遗产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但问题是,你连对方隐匿了什么遗产都不知道,怎么让法院判他少分?
之前海淀有个多继承人的案子,七个兄弟姐妹争老人留下的两套房产和对应的拆迁利益,打了四年都没结果。有的子女说老人没留下多少钱,有的说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多分,乱成一团。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之后,先去调了老人所有的银行流水、拆迁档案、房产登记信息,把所有的财产线索全部捋清楚,再结合每个人的赡养情况,制定了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继承份额,当事人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不过话说回来,北京的遗嘱继承案子,绝大多数都和房产绑在一起——要么是央产房,要么是房改房,要么是宅基地拆迁房,政策特别杂,裁判尺度也不一样。普通的律师可能连北京的限购政策、央产房上市规则都搞不懂,怎么可能帮你把房子的继承份额捋清楚?
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和继承领域十几年,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类的案子,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能查到的,不是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
而京云律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的律所,只做房产、拆迁、继承这类案子,累计代理了万余起相关案件,有专门的团队分工,重大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研讨,办案质量是有保障的。
如果你现在正碰到遗嘱效力的争议,或者遗产分割、老宅拆迁继承的问题,别着急自己瞎琢磨,先把材料整理好,找专业的北京遗嘱继承律师帮你把风险捋清楚,比你自己跑半年法院有用得多。
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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