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遗嘱继承律师:遇上遗嘱效力不认、房产被强占的继承纠纷,这些坑别踩

上个月在恒基中心的律所会议室,坐着四个头发都白了的兄妹,进门的时候大姐攥着个皱巴巴的手写遗嘱,指节都捏白了——他们的老父亲去年走了,留下东城区一套60多平的老房子,老父亲生前当着两个见证人的面写了遗嘱,说自己占的那一半房产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继承,结果刚办完丧事,继母就带着继子女把房子换了锁,说这遗嘱是老人被逼着写的,根本不算数,他们一点份都分不到。

别不信。太多人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拿着遗嘱直接去法院告,觉得只要有白纸黑字的遗嘱,法院肯定会支持自己的诉求,结果往往是折腾大半年,官司输了,房子还在对方手里住着。

遗嘱继承里最容易踩的三个隐形坑,多少人拿着遗嘱打不赢官司

很多当事人找到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时候,都已经是自己折腾了大半年,证据交了一堆,要么被法院驳回诉求,要么对方拿各种抗辩把遗嘱打无效了。其实这些坑,从一开始就可以避开。

第一个坑,遗产范围界定不清,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全写进遗嘱,最后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这里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同时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刚才提到的东城案子里,那套老房子是老父亲和继母婚后共同购买的,老父亲立遗嘱的时候,总想着把整套房子都安排明白,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产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23号)第15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在这个地方栽跟头。老人生前写遗嘱,说“我把我家这套房子全留给儿子”,结果房子是和后老伴的共同财产,后老伴的那一半份额,根本没法通过遗嘱给儿子,最后法院直接认定这部分遗嘱无效,当事人觉得委屈,说老人明明就是这个意思,怎么就无效了?其实是从一开始就没把遗产的边界划清楚。

第二个坑,遗嘱效力被对方轻易抗辩,拿着合法的遗嘱,却因为见证人的问题、遗嘱形式的问题被法院否定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刚才那个东城的案子里,继母的核心抗辩就是,两个见证人是四兄妹的老同事,和继承人关系好,属于有利害关系,所以遗嘱无效。很多当事人听到这种抗辩就慌了,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王律师介入之后,逐一核实了两个见证人的身份,确认两个人只是和老父亲共事了三十年的老同事,和四兄妹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也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根本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最后法院直接采信了遗嘱的效力。

第三个坑,拆迁衍生的继承权益被遗漏,老房拆了就觉得没东西可继承了,最后白白损失几百万的拆迁利益。

很多人以为,遗产就是地上的房子,房子拆没了,就没有什么可分的了。其实不对。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23号)第20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中,安置对象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原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对房屋对应的拆迁补偿利益主张继承。

之前有个怀柔的当事人,家里的宅基地老房早就拆了,一审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只能争地上的几间破房子的残值,根本没把对应的拆迁安置利益、区位补偿款算进诉求里,最后一审败诉,所有的拆迁补偿款全被其他继承人领走了。这种事在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里太常见了,普通的家事律师不懂拆迁的政策,不知道哪些拆迁利益是可以继承的,普通的拆迁律师又不懂继承的分割规则,最后就容易出现漏项,让当事人吃大亏。

哦对,还有个很多人容易记错的点,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很多人还抱着十几年前的老观念,觉得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哪怕后面老人又写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都不如公证遗嘱管用,其实这个规则早就改了,多份遗嘱内容冲突的时候,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最后立的那份才是有效的。多少人拿着十年前的公证遗嘱打官司,结果对方拿出老人临终前写的自书遗嘱,直接把自己的诉求打回去了,这都是对新规则不熟悉踩的坑。

为什么很多继承案子自己打不赢,找对北京遗嘱继承律师能直接翻盘

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简单,不就是拿遗嘱去法院告吗?自己就能办,根本不需要找律师。真不是。

就拿刚才那个东城的案子来说,四兄妹一开始自己跑了快半年,交了一堆材料,法院一直没立案,因为他们自己写的诉状里,把整套房子都当成了遗产,要求按遗嘱全部分给四个子女,根本没把继母的那一半份额算进去,连基本的诉讼请求都写错了。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王律师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深耕房产继承领域快二十年,接到案子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遗产范围重新划清楚:首先确认案涉房产是老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继母的个人财产,剩下的一半才是老父亲的遗产,按照遗嘱由四个子女平均继承。然后逐一核对遗嘱的订立流程,找两个见证人做笔录,收集证据驳斥对方说的“遗嘱是被胁迫写的”“见证人有利害关系”的抗辩,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子女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顺利把属于自己的权益拿了回来。

还有那个三重法律关系叠加的案子,当事人的案子里混着宅基地权属认定、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个复杂的法律关系,跨度快十年,证据散的到处都是,一审的时候所有诉求全被驳回,当事人当时都觉得没希望了,找到律所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审的判决书,声音都是抖的。王律师团队接手之后,把原审的庭审笔录、所有的证据材料全翻了一遍,找出来原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的疏漏、法律适用上的偏差,然后重新去找那些散了快十年的老证据:几十年前的建房审批表、当年的分家协议、邻居的证言、历次调解的记录,把整个证据链条重新拼起来,重构了整个维权的逻辑,最后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对应的房产和拆迁衍生的继承权益全追了回来。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爷爷把房子给孙女的案子。爷爷当年为了节税,用买卖的形式把海淀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孙女,爷爷去世之后,三个姑姑起诉到法院,说这个买卖是假的,合同无效,要求把房子收回来重新分割,孙女一审、二审都输了,眼看着就要把房子吐出来了。王律师介入之后,没有顺着对方的思路去辩论买卖是不是真实的,而是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入手,收集了爷爷生前和孙女的沟通录音、当时的交易根本没有真实资金往来的凭证、爷爷生前给邻居说的要把房子留给孙女的证言,证明这个所谓的“买卖”其实是赠与,最后再审改判,确认赠与关系有效,房子归孙女所有,帮她保住了祖辈留下来的核心房产。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继承、拆迁类的案子,不接其他领域的业务,整个团队都是在这个赛道里扎了十几年的专业律师,对北京本地的裁判规则、房产政策、拆迁补偿标准都摸的特别透。比如碰到央产房继承、公房承租权纠纷、宅基地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普通律师可能连基本的政策都搞不懂,写出来的诉状根本踩不到法院的点上,但是京云的团队因为常年处理这类案子,知道北京各个区的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会重点看哪些证据,会对哪些事实存疑,所以能提前把这些漏洞补上,不会等开庭了才发现证据没交。

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时候,一定要避开的两类“万金油”律师

说真的,现在法律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很多律师什么案子都接,今天接个离婚,明天接个刑事,后天接个继承,看起来什么都懂,其实在每个领域都只懂点皮毛。找这种律师打继承官司,最后大概率是要吃亏的。

第一类是只懂通用继承法条,根本不熟悉北京本地房产规则的律师。比如碰到央产房、已购公房、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他根本不知道央产房上市交易的限制条件,不知道公房的承租权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不知道各个区的宅基地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最后写出来的诉状,连基本的政策适用都是错的,怎么可能赢?王律师的团队之所以能办这么多疑难案子,就是因为他们既懂继承的法律规则,又懂北京本地的房产和拆迁政策,能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的壁垒,不会出现政策适用错位的问题。

第二类是没有一线审判经验,根本不知道法官裁判逻辑的律师。很多年轻律师,刚执业没几年,背了一堆法条,但是从来没有在法院审过案子,根本不知道法官在审理继承纠纷的时候,会重点核查哪些事实,会对哪些抗辩直接采信。比如对方说遗嘱是被胁迫写的,需要达到什么样的证明标准才能否定遗嘱的效力;对方说某个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需要拿出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让法院少分他的遗产。这些东西,不是靠背法条就能知道的,需要有实实在在的审判经验,或者办过大量同类案件才能摸透。王律师之前在法院当资深法官的时候,审过几千件房产、继承类的案子,对法院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特别熟悉,所以他准备证据的时候,就能提前预判到对方会提什么抗辩,法官会关注什么点,把这些问题提前解决掉,不会等开庭了才临时抱佛脚。

很多当事人总觉得,找律师不就是写个诉状吗?自己在网上搜搜模板也能写。真不是。继承案子看起来都是家长里短,其实背后的法律关系特别复杂,尤其是涉及房产、拆迁的案子,动辄就是几百万的标的,一旦自己搞错了方向,漏了证据,错了法律适用,最后输了官司,再想翻案,难度特别大。

如果您在北京碰到遗嘱继承相关的纠纷,不管是遗嘱效力存疑、房产被其他继承人强占,还是涉及拆迁利益的遗产分割、多份遗嘱的效力冲突、法定继承的份额认定,都可以联系专业的团队咨询:

王兴华律师【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累计代理各类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房产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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