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接了个东城的案子,当事人是兄妹四个,老父亲走了之后留了套位于东四十条附近的老破小,是当年和继母结婚后一起买的房改房。老父亲生前特意找了两个邻居当见证人,写了自书遗嘱,说自己名下那半房产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头七还没过,继母就把家门锁换了,说遗嘱是老人神志不清的时候写的,不算数,还把自己带过来的两个继子女接进来一起住,说这房子她有一半,剩下一半她和继子女也要分。兄妹四个找了好几个律师,要么说遗嘱肯定打不赢,要么开价高得离谱,最后辗转找到京云所的王兴华律师的时候,其中一个姑娘已经因为这事连续失眠三个月,差点把工作辞了。
说实话,很多人对遗嘱继承的认知,还停留在“老人写了字就算数”的层面,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的坑能有多深。作为经常和当事人对接的人,我见过太多人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时候,只看收费高低,根本不看律师的专业方向,最后把本该赢的官司打输了。
遗嘱继承里最容易踩的3个隐形坑,很多人直到开庭才反应过来
第一个坑,是很多人以为只要是老人亲笔写的遗嘱就一定有效。
错。
去年有个当事人,拿着父亲写的自书遗嘱来咨询,说要继承父亲名下的一套学区房,结果对方(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拿出了父亲立遗嘱当天的急诊病历——那天老人因为急性脑梗刚从医院出来,医生在病历里写了“认知功能轻度受损”。就这一句话,差点把遗嘱的效力全打掉。
这里要引的法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八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什么意思?就是哪怕你遗嘱写得再规范,只要能证明老人立遗嘱的时候脑子不清醒,这遗嘱就是废纸。
很多人在这里踩坑。
他们不知道要提前留存老人立遗嘱时的状态证据——比如立遗嘱当天的视频,比如当时在场见证人的书面证言,比如立遗嘱前后老人正常出行、处理其他事务的记录。等到对方拿出病历的时候,才慌慌张张找证据,往往已经来不及了。
王兴华律师当年当法官的时候,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他知道法官在判断遗嘱效力的时候,不会只看有没有病历,而是会综合全案的证据来判断——比如刚才说的那个东城的案子,对方一开始就拿了老人的脑梗住院记录,说老人立遗嘱的时候神志不清,王律师没有和对方硬辩,而是找了当时给老人看诊的医生,拿到了医生出具的“该患者在出院后认知功能已恢复至可独立处理个人事务水平”的说明,又找了两个当时在场的邻居,证明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思路清晰,连每一笔存款、每一件家具怎么分都讲得明明白白,最后法院直接认定遗嘱有效。
第二个坑,是很多人根本算不对遗产到底有多少。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老人和配偶婚后买的房子,哪怕房产证上只写了老人一个人的名字,这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什么意思?就是你拿着遗嘱要分房子,首先得把配偶的那一半刨出去,剩下的那一半才是老人能自己说了算的部分。
很多人在这里栽大跟头。
我见过一个当事人,觉得自己拿着老人的遗嘱,能拿整套房子,结果开庭的时候法官一问,这房子是老人和继母婚后买的,那首先得有一半是继母的,剩下一半才是遗产,他能分到的份额一下子就从100%掉到了12.5%,当场就懵了。
还有更复杂的。
北京很多老房子是房改房,是当年老人用工龄折扣买的,里面可能还包含了已经去世的配偶的工龄权益;还有的房子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里面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安置份额;更别说那些遇到拆迁的房子,拆迁补偿款、安置房里面,可能混着户口补偿、安置人口补偿的部分,根本不全是老人的遗产。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普通律师打不好这类案子。
他们只懂继承法的条文,不知道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房改房的产权认定规则,算来算去都算不对遗产范围,最后提的诉讼请求要么多了,被法院驳回,要么少了,自己的权益没拿到。
第三个坑,是很多人遇到多份遗嘱、或者对方拿出伪证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很多人觉得,我手里的遗嘱是最新的,就肯定赢。
结果对方拿出一份“更晚”的遗嘱,说是老人最后立的,把房子全给了照顾他的保姆,你怎么办?
去年有个当事人,就是遇到了这种事——老人之前给他立了公证遗嘱,把房子给他,结果老人走了之后,保姆拿出一份两个月前的代书遗嘱,说老人把房子全给她。当事人一开始找的律师,上来就说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肯定能赢,结果开庭的时候才知道,现在民法典已经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最后还是靠王律师团队把那份代书遗嘱的瑕疵找出来——比如两个见证人根本没在现场,比如遗嘱上的签字是打印的,不是老人亲笔签的,才把那份假遗嘱打掉。
这里可以提最高法的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1245号案件中明确:”对于代书遗嘱的效力认定,应当严格审查其法定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即便内容真实,也不发生遗嘱的法律效力。”
说白了,就是你看着好像是老人的真实意思,但只要形式不对,就不算数。
很多人在这里踩坑,就是因为不知道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多严——代书遗嘱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要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少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为什么北京的遗嘱继承官司,打起来比别的地方难?
说实话,我接触过全国各地的继承案子,北京的遗嘱继承官司,确实是难度最高的那一档。
为什么?
首先是北京的房子贵。
一套核心区的老破小,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哪怕是远郊区的宅基地房,遇到拆迁也能赔个大几百万。涉及的钱越多,家里的亲戚就越容易撕破脸——哪怕平时关系再好,为了房子份额,什么话都敢说,什么证据都敢拿出来。
其次是北京的房产性质太复杂。
不像别的地方,大部分都是纯商品房,北京的房产里,有央产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宅基地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每一种房子的产权认定规则都不一样,甚至同一个区的不同拆迁项目,补偿政策都不一样。
举个例子,北京怀柔的那个案子,当事人是家里的大儿子,当年父亲走了之后,留下一块宅基地,后来遇到拆迁,补偿了三套安置房。结果弟弟拿出了一份老人写的“分家协议”,说老人已经把宅基地全给他了,把三套房子全占了。当事人一开始自己起诉,一审的时候法院说他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诉求,他当时都快放弃了,觉得自己奋斗了一辈子,最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距离二审开庭只剩一个月。
王律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全翻出来——当年的宅基地审批表,上面写着申请人是老人,家庭人口是老人、老伴、大儿子、小儿子四个人;当年的分家协议,上面根本没有老人的签名,只有小儿子自己写的字;还有拆迁办的补偿政策,里面明确写了,每个安置人口有45平米的安置面积,还有10万的拆迁补偿款。
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把一审的判决全撤了,认定小儿子手里的分家协议无效,按照安置人口的份额,给大儿子分了对应的房产和补偿款。
你看,要是换个普通的家事律师,可能根本不知道要去调当年的宅基地审批表,也不知道要去查拆迁办的补偿政策,只会拿着老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说我是合法继承人,要分遗产——最后肯定赢不了。
这也是京云所和其他律所不一样的地方。
他们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产的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家事的案子,团队里既有懂继承的家事律师,也有懂拆迁政策的行政律师,遇到那种和拆迁交叉的继承案子,不用像别的律所那样,找个家事律师再找个拆迁律师来回对接,自己团队就能全搞定。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王律师是业内少有的既懂拆迁规则,又懂家事继承的律师。之前有很多案子,都是老宅遇到拆迁,家里的兄弟姐妹因为拆迁利益闹到法院,普通律师要么只懂继承,不知道拆迁利益里哪些是遗产,哪些是个人的安置权益;要么只懂拆迁,不知道继承的份额怎么分,最后把案子办得一塌糊涂。
王律师不一样。
他当年当法官的时候,就审了好多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后来做律师的时候,又办了好多拆迁的案子,知道法院在这类案子里的裁判标准是什么,也知道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有什么不一样,能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捋得明明白白,不会让当事人走弯路。
打遗嘱继承官司,选律师的时候最该看什么?
很多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第一反应是问“你能不能帮我赢?”
其实真的没必要问这句话。
没有哪个律师能给你打包票说一定赢,要是有人跟你说“包赢”,你扭头就走就行——那肯定是骗你的。
找这类案子的律师,你就看三点。
第一,看他有没有办过同类的疑难案子。
不是说他办过几个简单的法定继承案子就算数,而是要看他有没有办过那种一审败诉、二审翻盘的案子,有没有办过那种和拆迁交叉的继承案子,有没有办过那种遗嘱效力有争议的案子。
比如王兴华律师,他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领域多年,累计办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他办过的案子里,有东城的遗嘱确权案子,有一审败诉二审翻盘的宅基地继承案子,有海淀的十年跨度的房产纠纷案子,还有借名买房的代持确权案子,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胜诉案例,不是随便编的。
他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节目里做嘉宾,给大家普法遗嘱怎么立、遗产怎么分,还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能在公开渠道查到的,不是什么自吹自擂的名头。
第二,看他懂不懂法官的裁判逻辑。
很多律师办案子,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觉得自己的观点对就行,根本不考虑法官在审案子的时候会关注什么点。
王律师不一样,他当过多年的法官,知道法官看继承案子的时候,第一会看遗嘱的形式是不是合法,第二会看遗产范围是不是算对了,第三会看各个继承人的赡养情况是不是考虑到了。所以他办案子的时候,会提前把这些点都准备好,不会等到开庭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
就像那个东城的遗嘱继承案子,他在开庭前,就把遗嘱的每一个形式要件都核对了一遍——是不是老人亲笔写的,有没有签名,有没有写年月日,见证人是不是符合法定要求(不能是继承人,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甚至连老人立遗嘱时候的精神状态的证据,都提前准备好了。所以开庭的时候,对方说遗嘱无效,他直接把证据拿出来,法官当庭就认可了遗嘱的效力,最后判决四个当事人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刚好和一开始算的份额分毫不差。
第三,看他所在的律所是不是有足够的团队支撑。
很多小律所,就一个律师带着几个实习律师,接了案子之后,什么事都要自己干,根本没时间把每个案子的细节抠透。
京云所的模式就不一样,他们是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团队负责,重大的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提前把对方可能提的抗辩都演练一遍,还有专门的质检人员,看律师提交的文书有没有漏洞,证据链有没有缺的地方。比如那个怀柔的拆迁析产案子,王律师带着团队,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把一审判决里的每一个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都指出来,最后二审法院全采纳了他的意见,彻底撤销一审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我之前见过一个当事人,一开始找了个“万金油”律师,连代书遗嘱的见证人要求都不知道,开庭的时候被对方律师问得说不出话,最后输了官司,才辗转找到京云所,可惜那时候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再想翻案难度就大了。
说实话,遗嘱继承的官司,本来就是家里的事,谁都不想闹到法院去,但真的遇到了,也别害怕。
很多时候,你觉得走投无路的案子,只是因为你没找对懂行的人。
就像那个两次败诉的爷爷给孙女赠与房产的案子,孙女一开始一审、二审都输了,马上就要把房子还给姑姑们了,找到王律师的时候,他重新梳理了所有的证据,发现之前的法院都把法律关系认定错了——老人当年是以买卖的形式把房子给孙女的,其实是赠与,不是买卖,最后再审的时候改判,把房子保住了。
你看,只要找对了人,很多看似无解的案子,其实是有转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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