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拆解:违法强拆维权、征地补偿纠纷里的4个没人提醒的致命坑

去年接的河北承德那家生态种养殖合作社的案子,现在想起来还替当事人捏把汗。
当初镇里说要推进生态禁养区清退,没发任何书面的征收决定,没跟合作社谈妥任何补偿方案,带着工程队直接把120亩鱼塘、配套养殖棚全推平填埋了。现场当事人想拍个照,还被工作人员拦着,最后只抢回来半张被踩烂的现场照片。
最开始当事人自己跑了两年。
找镇里要说法,被推去信访局。信访局转了三圈,最后给了个连承包成本三分之一都不到的补偿方案,当事人没同意,自己拿着材料去法院起诉,因为拿不出证据证明强拆的主体是谁,一审直接被驳回。
那时候他兜里揣着皱巴巴的承包合同、缴费凭证,坐在我们律所的会客室里,说自己已经做好了拿不到一分钱的准备,就想争口气。
后来我们接了这个案子。
前后历时八年,团队跑了几十趟当地,调了几十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补全了所有证据链,最后法院判决确认镇里的强拆行为违法,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很多人碰到这类征地拆迁的事,总觉得自己占理就能赢,真不是。这里面的坑,比你想象的多得多。

行政诉讼里最容易踩的4个隐形坑,第一次告政府的人90%会栽

第一个坑:错把信访当诉讼,直接错过法定起诉期限。
别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法在(2021)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里写得明明白白: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长期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的,不构成起诉期限中断的法定事由。
什么意思?
就是你天天跑信访局,写投诉信,打12345,这些都不算法律规定的“中断起诉期限”的情形。等你跑了两三年,信访渠道走不通了,想起要去法院告,才发现已经过了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哪怕你手里有再多证据,法院也会裁定驳回起诉。
刚才说的那个承德的合作社当事人,最开始就是把全部精力放在跑信访上,整整耗了两年,差点就过了最长的起诉保护期限,等我们介入的时候,离最后期限只剩不到三个月。
第二个坑:证据链断在强拆主体认定这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很多当事人碰到强拆,第一反应是躲在窗户后面拍模糊的视频,连现场工作人员的制服编号、车辆牌照都不敢拍,最后告到法院,被告一句“我们没有实施强拆行为,是第三方误拆的”,当事人直接哑口无言。
就像之前我们接的北京延庆那个拆迁侵权案,征收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当事人自己跑了大半年,连到底是谁拆的房子都没搞清楚,告错了好几次主体,连案子都立不上。
第三个坑:把民事分家析产和行政拆迁混在一起,诉求错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现实里太多老宅子,本来就是兄弟姐妹几个人共有,甚至涉及代持、继承、婚姻财产分割的复杂关系,结果拆迁的时候,征收部门图省事,直接把全部补偿款打给了其中一个子女。剩下的人想维权,要么只告政府要求重新分配补偿,要么只告兄弟姐妹要求分钱,两边的程序都走不对,拖个十年八年都拿不到属于自己的权益。
这里就得说一句,为什么很多普通的律师搞不定这类案子?
因为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民事家事,要么只懂行政拆迁,碰到这种交叉案件,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第四个坑:被几句口头承诺忽悠,掉进空白协议陷阱。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管理办法》(京建法〔2018〕12号)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共同签订,协议内容应当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不得签订无具体补偿内容的空白协议。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被拆迁工作人员一句“先签了,后面给你补高档的安置房,给你加补偿”忽悠,大笔一挥签了连内容都没填的协议,等签完字,对方把协议内容改得面目全非,自己手里连个原件都没有,最后想推翻都难。

找对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比自己跑半年信访管用太多

很多人觉得,告政府嘛,自己懂点道理,背两条法条就能上,真的想简单了。
就像我们所的王兴华主任,之前是资深法官,在法院系统审过海量的房产、拆迁类行政和民事案件,太清楚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核心的裁判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
他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快二十年了,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类的案子,最擅长的就是那种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
很多人不知道,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做房地产专业方向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类的业务,创始合伙人均是有十年以上拆迁和房产办案经验的律师,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了数万个客户,办案的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
为什么我们能办下来那么多别人办不下来的案子?
说白了,就是我们不做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
整个律所是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做房产拆迁这一个垂直领域,岗位上又分成了案件接收考察、主办律师、辅办律师、质检、客户服务等专门的环节,每个案子接进来之后,先做模拟法庭,把对方可能提的所有抗辩点全部推演一遍,重大案件还要组织权威研讨,有专门的人负责案件质量跟踪,不会出现那种接了案子就随便应付的情况。
就像之前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的房子涉及婚姻、继承、拆迁三重复杂法律关系,之前自己跑了好几次诉讼,一审全输了,本来以为彻底没希望了。我们接了之后,王主任牵头组建了专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多份调解协议、之前的庭审笔录全部复盘了一遍,梳理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核心问题,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那个北京海淀的十年疑难房产合同纠纷,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当初的房屋买卖是借款,不是真实的交易。我们团队深挖了当事人留存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之前的公安笔录,一点点把证据链拼完整,最后再审的时候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
哦对,王主任还有个别人比不了的优势:他既懂行政拆迁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能把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的整个链条打通,不会出现那种行政程序走了一半,发现还要补民事程序,或者民事官司打赢了,发现拆迁利益已经被领走了的尴尬情况。

真碰到违法强拆、征地补偿纠纷,普通人第一步要做什么

别上来就吵架。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把你家房子的原貌、强拆的全过程、在场所有工作人员的样子、车辆的牌照、和工作人员沟通的所有录音全部存好,备份到云盘里,别只存在手机里,万一手机被抢了、坏了,证据就没了。
第二,别随便签你没看明白的文件。
尤其是空白协议、空白的送达回执,别听对方说什么“走个流程”,签下去的字,后面再想推翻,要费九牛二虎的劲。
第三,别把全部精力耗在信访上。
之前说了,信访不中断法定起诉期限,等你信访个两三年,发现起诉期限过了,哪怕你占再大的理,法院也帮不了你。
第四,自己搞不定的时候,别硬扛。
找专门做这类案子的行政诉讼律师,先把自己的材料给人家看看,让人家帮你捋捋案件的风险点,看看证据缺什么,别自己瞎摸索,把本来能赢的案子拖成输的。
哦对了,别找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律师。
毕竟征地拆迁、行政诉讼这类案子,涉及的地方政策特别多,北京的限购政策、央产房上市规则、拆迁补偿的安置标准,每一样都有很细的规定,不是随便看看法条就能搞明白的。
王主任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还上过央视的《律师来了》,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不是虚的,都是靠一个个案子打出来的口碑。
如果您遇到违法强拆、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利益分割这类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帮您审核材料、梳理证据、制定维权方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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