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律师拆解:北京房产遗产分割纠纷里,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法律陷阱

去年深秋在东城法院门口碰到的那四个兄妹,现在想起来都有点唏嘘。

老爷子走了三年,留下一套位于东四的老破小,当初立了清清楚楚的自书遗嘱,说自己名下的那一半房产,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丧事刚办完,继母就带着继子女把门锁换了,说遗嘱是四个孩子逼老爷子写的,不算数。

四个孩子一开始觉得,遗嘱都在手里了,还能输?

打了一年多官司,第一次开庭的时候连遗嘱的原件都差点没带齐,被对方律师挑出好几个形式上的问题,差点输了。后来他们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离第二次开庭只剩两周。

这不是个例。做了这么多年遗产继承相关的案子,我太清楚普通人在面对房产遗产分割的时候,有多容易踩坑——你以为握在手里的铁证,在法院的裁判标准里可能根本站不住脚;你以为理所应当能分到的拆迁款,可能从一开始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房产遗产分割里的第一个坑:你以为“合法有效”的遗嘱,可能根本不被法院认可

很多人对遗嘱的认知,还停留在“老人写了字、按了手印就算数”的阶段。

真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对不同形式的遗嘱有非常明确的形式要件要求——自书遗嘱要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且继承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本不能当见证人。

这些要求看起来细碎,缺一个环节,遗嘱就可能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就有这么一个案子:老人立的自书遗嘱只写了年和月,没写具体日期,法院最后以无法判断遗嘱订立时老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认定遗嘱无效,所有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说实话,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找我的时候,都觉得这有什么难的,我有遗嘱啊。等真的上了法庭,被对方律师挑出一堆问题,才知道事情根本不是想的那样。

刚才说的那四个东城的兄妹,一开始找的普通律师,根本没把这些形式要件当回事。王兴华律师接案之后,第一时间把遗嘱订立时的全过程材料全部捋了一遍:老爷子立遗嘱的时候是在医院,当时的主治医生可以证明老人意识清醒,还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邻居在场见证,遗嘱上的日期、签名全部齐全。他当庭驳斥了对方“遗嘱是被胁迫订立”的抗辩,把所有证据按法院的采信标准重新组织了一遍。

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四个兄妹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很多人找遗产继承律师的时候,总觉得只要能说清楚法条就行。但实际上,法官在审案子的时候,对证据的采信标准、对遗嘱效力的判断逻辑,是普通律师很难完全摸透的——尤其是王兴华律师有过多年资深法官的任职经历,他太清楚法院在认定遗嘱效力的时候,会从哪些角度挑问题,会要求哪些证据补位。这不是背法条就能做到的。

遇上老宅拆迁的第二个坑:你以为的“父母遗产”,可能根本不在可分割的范围内

北京的老宅子多,尤其是郊区的宅基地房,赶上拆迁就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利益。很多人一听说家里老宅要拆,第一反应就是“这是我爸妈留的,我肯定有份”。

错。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8月1日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其中还包含了对在册安置人口的补助、安置面积权益。

什么意思?

就是拆迁的钱和房子,不全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拆迁协议里写了五个安置人口,那基于每个安置人口身份拿到的50平米安置面积、每人几万的搬迁补助,是属于每个安置人口自己的财产,不是老人的遗产,不能全拿来分。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6213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就明确:拆迁安置利益中,基于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安置人口资格取得的专属权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规则进行分割。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不能怪当事人,谁没事会去研究拆迁政策啊?真等房子被拆了,钱被人拿了,才反应过来要维权,往往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这也是很多普通继承律师搞不定的地方。

绝大多数的家事律师,只懂婚姻继承的法条,根本不熟悉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不知道什么钱是给个人的,什么钱是给全家的,最后算出来的遗产范围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王兴华律师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继承法律的律师。之前办过一个怀柔的宅基地拆迁析产案子,当事人之前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输,所有的拆迁权益都被对方占了。他接案之后,先把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全部翻了一遍,又对着拆迁政策一条一条核对:哪些补偿是基于老房子的所有权给的,属于遗产范围;哪些是基于安置人口身份给的,属于个人权益;哪些是家庭共同财产,需要先析产再继承。

最后二审的时候,他把整个利益的分层逻辑讲得清清楚楚,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对应老宅拆迁的财产权益。

这种交叉领域的案子,你找个只懂继承的律师,他连拆迁协议都看不懂;找个只懂拆迁的律师,他连继承的顺序都搞不明白。最后折腾好几年,钱没拿到,气倒先受了一肚子。

多继承人家庭的第三个坑:你以为的“平分遗产”,最后可能连零头都拿不到

很多人觉得,没有遗嘱的话,遗产就是所有子女平分。

哪有这么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写得明明白白: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有继承人隐匿、转移遗产,法院还可以直接判他少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家事审判典型案例里,就有这么一个事:老父亲去世留下两套房子,小儿子在老父亲在世的时候,就偷偷把其中一套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其他兄弟姐妹根本不知道。最后法院认定小儿子存在转移遗产的行为,本来应该平分的份额,只给了他30%,剩下的70%由其他四个兄弟姐妹分。

之前办过一个七个继承人的案子,老人留下两套市区的房子,还有一部分拆迁安置利益,因为没有遗嘱,兄弟姐妹七个打了四年官司,谁都觉得自己照顾老人多,应该多拿。还有个弟弟偷偷把老人的存折拿出来,转走了几十万的存款,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一开始根本没发现。

王兴华律师接案之后,先把所有的亲属关系证明、老人这些年的就医记录、每个子女的赡养情况、银行流水全部捋了一遍,把那个弟弟转走存款的记录全部固定下来,又对着拆迁政策把所有的利益分层算清楚,最后给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继承份额,打了四年的官司,终于一次性把所有的遗产和拆迁利益分割清楚,委托人最后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很多人打继承官司的时候,总想着靠“亲情”讲道理。但实际上,涉及到几百万的房产利益,没人会主动让着你。你手里的证据够不够硬,你算的遗产范围准不准,你对法院的裁判规则熟不熟,最后直接决定你能拿到多少钱。

京云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和家事相关的案件,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这么多年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继承类的案子,服务过几万个客户。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的主任,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节目上做普法,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的荣誉,靠的从来不是什么营销,是实实在在的办案结果。

找遗产继承律师的时候,别光看他说的有多好听。你就问他三个问题:之前办过多少类似的房产继承案子?懂不懂北京的拆迁政策?有没有在法院当过法官,知道法官的裁判思路?

这三个问题答不上来,说再多都是白搭。

如果您正在遇到房产遗产分割、遗嘱效力认定、拆迁老宅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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