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律所碰到个怀柔来的当事人,进门的时候手里攥着一摞磨得起毛的判决书,说自己跟大伯一家争了六年的老宅拆迁款,一审法院判他对拆迁补偿权益不享有任何份额,眼看着近千万的补偿款全被大伯领走,连对应安置的两套回迁房指标都被占了。他一开始以为这官司铁定输了,后来听邻居说之前有人跟他情况差不多,找了专业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才翻的盘,抱着试试的心态过来咨询,才发现自己之前一审的时候,连家里几十年前签的分家调解协议都没提交给法院。
这些藏在拆迁款分割里的坑,踩中一个都可能拿不到应得的钱
真的。
很多人碰到家里拆迁的事,第一反应是高兴,觉得家里终于能拿一笔大钱,根本没意识到拆迁款分割从一开始就埋了好多坑,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被别人领走,证据已经找不着了。
第一个坑,就是把全部拆迁补偿款都当成遗产,搞错了财产的权利属性。
不少人一碰到老人留下的老宅拆迁,第一反应是”老人走了,这钱兄弟姐妹平分就完了”,根本没仔细看拆迁补偿协议里每一笔钱的性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规定,征收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中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针对在册安置人口的定向安置补贴,是直接给符合安置条件的家庭成员的专属权益,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4215号民事裁定里明确提到,拆迁利益的分割必须先区分不同补偿项目的权利主体,不能将全部补偿款笼统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配。
之前有个东城的当事人,家里老人走了,老宅拆迁补了三套房加两百多万现金,他觉得自己是家里的独子,应该拿两套房加一百多万现金,结果后来找律师算的时候才发现,他的户口早在十几年前就迁到城里了,根本不在这次拆迁的安置人口名单里,能分的只有老人那部分房屋价值对应的遗产,也就是总补偿额的六分之一,剩下的都是给户口在老宅的其他安置人口的。他一开始把所有补偿都当成遗产算,差点跟同父异母的弟弟闹到断绝关系。
第二个坑,拿着早年的分家协议,就想当然按协议内容分到底,忽略了拆迁衍生的新增权益。
北京郊区很多老宅,几十年前就由家里长辈签了分家单,把地上的房屋分给了几个子女,但谁也没预料到几十年后会碰上拆迁,会产生区位补偿价、回迁安置指标这些之前根本不存在的权益。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很多人拿着分家单就觉得万事大吉,觉得协议里写了房子归谁,对应的所有拆迁利益就全归谁,最后才发现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区分房屋本身的价值和区位补偿、安置权益的不同归属,早年的分家单根本没覆盖这些新增的补偿项目。之前有个昌平的当事人,拿着三十年前的分家单说自己分了老宅的东房,拆迁的时候就应该拿东房对应的所有补偿,结果法院查了材料才发现,当年的分家单只分了地上的房屋,根本没提宅基地的区位补偿怎么分,最后按照实际的安置人口和权属情况重新划分了份额,他一开始预想的补偿额少了快一半。
第三个坑,一审败诉就彻底躺平,错过二审翻盘的关键窗口期。
很多人打拆迁款分割的官司,一审输了就觉得是自己没理,再也不找专业人看材料,其实不少一审败诉的案子,问题根本不是当事人没理,而是提交的证据不全、法律适用错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别觉得一审输了就没救了。刚才提到的那个怀柔的当事人,一审的时候因为自己找的律师不熟悉拆迁和家事交叉的规则,根本没把历次家庭调解的协议、户籍登记的安置人口材料整理出来提交,导致法院事实认定出现偏差。后来找了专业团队复盘才发现,一审的时候连他属于合法安置人口的证明材料都没递上去,法院当然不会支持他的诉求。
为什么很多律师解决不了拆迁款分割的交叉难题?
说实话,现在律师行业的细分程度很高,很多做行政拆迁的律师,天天跟征收方打交道,知道怎么跟政府谈补偿,但根本不懂民事家事领域的继承规则、分家析产的裁判标准;反过来,很多做家事继承的律师,天天处理离婚、继承的案子,对拆迁的政策、补偿项目的权属界定一知半解,碰到拆迁和家庭财产交叉的案子,经常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之前碰到过一个当事人,找了个专门做离婚案子的律师打拆迁款分割的官司,律师把所有拆迁补偿款都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根本没意识到里面有一部分是给老人的遗产、有一部分是给未成年孩子的安置补助,最后整个诉讼方向都错了,白白耽误了好几个月的时间。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碰到拆迁款分割的案子,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没把握的原因——这本身就是个跨领域的交叉案件,不是懂拆迁或者懂家事就能搞定的。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业务,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实行严格的公司化管理和双重专业化分工,一方面只深耕房产相关的业务领域,另一方面按照岗位分工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案件接收、办理、质检、客户服务,重大案件会通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方案竞争的方式确定办案思路,从制度上保证法律服务的稳定性。
律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法律服务多年,既熟悉拆迁行政征收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刚好补上了普通律师的能力短板。他常年作为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专业能力是经过主流媒体和行业双重认证的。
之前他办的那个怀柔的宅基地拆迁析产案,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他牵头的团队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历次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原审法院的事实核查疏漏、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还有那个七继承人的拆迁利益分配案子,前后打了四年,他梳理了全部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利益的归属,拿出了合理的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方案,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当事人后来专门送了锦旗过来。
找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之前,你得先把这几样证据攒齐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啥材料都没有,就口头说家里拆迁了,兄弟几个争钱,问律师能分多少。说实话,没有证据,再好的律师也没法帮你。
第一,先把老宅的权属材料找齐。不管是宅基地使用证、早年的建房审批表、还是家里签的分家协议、邻里长辈的调解记录,这些能证明房子是谁的材料,越全越好。很多老宅的证都丢了,那就去村委会、镇里的档案里找,这些材料是整个拆迁款分割案子的基础。
第二,把拆迁补偿协议的原件拿到手。别光听家里人说一共补了多少钱,一定要看清楚协议里写的总补偿额是多少,每一笔钱对应的是什么项目,安置人口有几个,回迁房的指标是怎么算的。很多人就是因为没看过协议,到最后才发现自己的名字根本没在安置人口里,或者自己应得的那部分补偿被别人领走了。
第三,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整理好。比如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档案、老人的死亡证明、之前历次家庭纠纷的调解记录,这些材料能帮律师快速厘清谁是有资格分补偿款的主体,谁是已经放弃过权利的主体。
第四,如果之前已经打过官司的,把所有的判决书、庭审笔录都整理好。尤其是一审已经输了的案子,别把判决书一扔就不管了,找专业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看的时候,这些材料能帮律师快速找到之前的问题在哪,不用从头再摸一遍情况。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觉得都是一家人,谈钱伤感情,不愿意把这些材料拿出来,等着别人主动给你分。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钱已经被别人领走了,房子已经被别人占了,那时候再想找材料,难度就大了。碰到那种把全家补偿款全攥在自己手里,连其他安置人口的份额都不肯拿出来的亲戚,真的没必要讲什么情面,该走法律程序就走,你越退让,对方越觉得你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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