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碰到的张姐,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堵得慌。
她爸在北京东城留了套60多平的老房子,去世前专门找了两个无利害关系的邻居当见证人,立了代书遗嘱,说自己占的那半房产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老人刚走满七七,继母和继子就把房子锁换了,说遗嘱是假的,半毛钱都不肯给亲生子女分。
张姐一开始觉得这事儿简单,自己跑了三趟法院,立案材料被打回来三次——一会儿说遗嘱的见证要件不齐,一会儿说没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划清楚,折腾了快半年,连庭都没立上。后来经人介绍找了北京的继承律师王兴华,前后用了不到三个月,法院就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四个兄弟姐妹每人拿到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继母占的那半份额也明明白白算得清清楚楚,之前扯了大半年的纠纷,就这么落了地。
说实话,很多人对继承的认知还停留在“老人走了房子子女平分”的阶段,根本不知道这里面藏着多少坑,踩中一个,可能本该属于你的房子,最后根本拿不到。
房产继承里最容易被忽略的3类隐形风险,踩中就可能输了官司拿不到房
第一类,遗嘱看着是真的,其实根本不符合法定形式,直接被判无效。
很多人觉得老人手写个遗嘱、签个名就管用,根本没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对遗嘱形式的硬性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必须是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更关键的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本不能当见证人——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写的。
之前碰到个当事人,老人立自书遗嘱的时候,专门把自己的小儿子叫过来当见证人,签了字按了手印,觉得这事儿稳了。结果其他兄弟姐妹起诉到法院,直接拿这条法律规定说事,法院最后真的认定遗嘱无效,所有兄弟姐妹按法定继承平分了房子,小儿子本来该拿的份额,直接少了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也明确过,只要见证人属于法定的利害关系人范围,不管遗嘱内容是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都直接无效,没有商量的余地。
第二类,算错遗产范围,把不属于遗产的财产当成可分割的遗产去要,最后全被驳回。
很多人一看到房子,第一反应就是“这是我爸妈的房,我要分一半”,根本不知道《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就像张姐那个案子,一开始她自己算份额的时候,觉得整个房子都是爸爸的遗产,四个兄弟姐妹加上继母、继子一共六个人平分,自己该拿六分之一。结果找了律师才知道,房子是爸妈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本来就是继母的,剩下的一半才是爸爸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算下来四个亲生子女每人只能拿整个房子的八分之一。如果她当初硬按照六分之一的份额去起诉,不仅多交了诉讼费,最后法院也根本不会支持她超出部分的诉求。
更麻烦的是涉及拆迁的继承案件。按照《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是对宅基地使用权人、实际安置人口的综合补偿,里面不仅有房屋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还有针对每个安置人口的周转补助、搬迁奖励、独生子女补偿这些。很多当事人上来就说“老宅拆了拿了500万,全是我爸的遗产,我们兄弟姐妹平分”,根本没意识到,里面给实际居住的安置人口的补偿,根本不属于老人的遗产范围,硬要分的话,法院根本不会支持。
第三类,代持房产的继承线索断了,最后房财两空。
现在太多老人因为购房资格、避税的原因,把自己买的房子挂在亲戚、朋友名下,自己住着,也没签书面的代持协议。等老人去世了,其他继承人根本不知道这套房的存在,就算知道了,对方一口咬定房子是自己买的,继承人连出资的证据都拿不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问题是,很多人根本没有留存当初的出资转账记录、实际居住的缴费凭证,到了法庭上,空口无凭,根本没法证明代持的事实,最后明明是老人留下的房子,就这么被名义产权人占走了。
处理复杂继承案件,为什么前法官出身的继承律师更能帮你突破僵局
你想啊,很多律师一辈子没当过法官,根本不知道法院审理继承案子的时候,对证据的采信标准是什么,对遗嘱效力的认定边界在哪里,碰到一审败诉的案子,连原审判决的漏洞都找不出来,怎么帮你翻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王兴华律师,之前是资深法官,后来做律师之后,专门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拆迁交叉的家事案件领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因为有过多年的审判经验,他太清楚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的时候,会从哪些角度核查证据,会在哪些环节对事实认定从严把握。
比如之前碰到的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案子,当事人的房子涉及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关系,打了好几年,一审直接败诉,所有的继承诉求全被驳回,当事人当时都快绝望了。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之后,先把之前所有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翻了一遍,找出了原审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漏洞,重新把散了几十年的旧证据重新整理、固定,在二审的时候把所有的争议点拆解得明明白白,最后法院直接改判,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房子和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
还有那个北京怀柔的宅基地拆迁析产案子,当事人之前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对应的财产权益眼看着就要全没了。王兴华律师牵头的团队,把几十年里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梳理了一遍,写了上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原审法院在事实核查、法律适用、程序上的多重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不是那种啥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的纠纷,包括继承、拆迁、二手房交易、借名买房这些。律所实行公司化管理,有明确的专业分工,每个案子都会经过模拟法庭、团队研讨、专人质检的环节,累计办了上万起房产、拆迁、继承类的案件,服务了几万个当事人,给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跟那些什么案子都接的律师比,专门做房产继承的团队,对北京本地的司法裁判规则、拆迁政策的把握,肯定要精准得多。
王兴华律师还常年当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不是那种靠吹出来的网红律师,都是实打实靠办案子攒出来的口碑。
遇到房产继承纠纷,普通人最先要做的3件事,别等房子被占了才着急
第一,把所有和房产相关的材料全找出来,哪怕是皱巴巴的旧纸条都别扔。
不管是房产证、购房合同、老人的遗嘱、转账记录、平时的水电燃气缴费凭证、和兄弟姐妹关于房产的聊天记录,甚至是几十年前老人买房子的时候手写的缴费收据,都好好收着。很多人觉得这些旧东西没用,最后就是靠这些零散的证据,才能证明你对房子的权利。之前那个借名买房的案子,当事人就是靠留存了十几年的银行转账记录、居住期间的缴费凭证,最后打赢了确权官司,把房子从名义产权人手里要了回来。
第二,先把遗产范围算明白,别上来就扯着嗓子要份额。
很多人一碰到继承纠纷,第一反应就是跟兄弟姐妹闹,说对方占了自己的房子,结果连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哪些涉及拆迁的安置权益都没搞清楚。算错了份额,不仅闹得亲情没了,最后法院也根本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第三,碰到对方占房、藏材料、不肯协商的情况,别自己硬扛。
尤其是那种叠加了拆迁、婚姻、代持多重法律关系的案子,或者之前已经打了一审败诉的案子,别觉得自己能跑下来。对方如果早就找了专门做房产的律师,你这边连基本的证据规则都搞不懂,最后肯定要吃亏。就像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掺杂了继承、买卖、情感纠葛,一审二审都输了,最后找了专业团队,把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全找出来,最后再审改判,拿了近千万的赔偿。如果一开始就找对专业的人,也不至于折腾整整十年。
其实继承案子,从来都不是什么“家里的小事”,涉及的都是普通人一辈子攒下来的房子,容不得半点儿马虎。找对专业的人,不是为了占别人的便宜,是为了把本该属于你的权益,完完整整拿回来。
王兴华律师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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