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跟那个怀柔的当事人通电话,他说拿到二审胜诉判决那天,专门回老宅子的位置拍了张照——现在那里已经通了新的公路,再也没有当年的土坯墙了。
真的。
这案子我印象太深了。他家在怀柔农村,老宅是上世纪80年代父亲留下来的,2019年赶上集体土地征收,算下来有三套定向安置房,外加210万的货币补偿。
之前兄弟姐妹四个在2015年就签过分家调解协议,说好老宅的权益四个人平分。结果老大私下跟征收办签了补偿协议,把所有安置房和补偿款全划到自己名下,说自己这几年花钱翻建了房子,其他人没份。
一开始当事人自己找了个做民事案子的律师,觉得分家协议在手,稳赢。结果一审的时候,对方律师揪着“宅基地使用证上只有老大的名字”这一点,说分家协议只是家庭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征收的权属认定,法院最后真的判了他败诉。
等他找到我们的时候,距离二审上诉期只剩12天。
很多人对土地征收律师的认知,还停留在“帮人跟征收方掰扯补偿价”的层面,真的遇到事才发现,从宅基地的权属认定,到拆迁利益的家庭分割,再到违法强拆的责任追究,每一步都藏着能把人坑到一无所有的雷。
拆迁维权路上最容易踩的4个隐形雷,踩中一个都可能满盘皆输
第一个雷:只看宅基地证登记名字,忽略房屋实际权属的历史沿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9876号行政裁定中明确,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权益,不能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作为唯一归属依据,应当结合房屋建造时的家庭成员共同出资情况、历史上的分家约定、实际居住使用事实,综合认定各权利人的补偿份额。
那个怀柔的案子,就是一审的时候只看了证上的名字,没考虑之前的分家协议、翻建时其他兄弟姐妹的出资凭证,才导致错判。很多人遇到这种权属问题,第一反应是找普通的民事律师,却不知道专业的土地征收律师会从征收的全流程出发,把所有的权属证据都梳理清楚。我们介入之后,把2015年的调解协议、当年大家凑钱翻建的转账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全部整理出来,二审法院直接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应得的拆迁权益。
第二个雷:遇到违法强拆,只顾着拦人吵架,忘了固定核心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之前接的延庆的案子,当事人的房子在征收过程中被不明身份的人拆了,他当时跟拆的人打了一架,手机都被抢走了,只拍了几张模糊的照片,连对方是哪个单位的都没搞清楚,过了三个多月才想起来要起诉,一开始找的律师说连被告都确定不了,没法立案。我们介入之后,通过调取项目的征收公示文件、周边商户的监控录像、当时的出警记录,一步步锁定了侵权主体,最后二审胜诉,帮当事人拿到了全部的财产损害赔偿。违法强拆的证据固定真的是维权的核心,遇到强拆别硬冲,拿手机拍清楚执法人员的标识、车辆信息、现场的门牌号和路牌,把视频存到云盘里,别等房子没了才想起来留证据。
第三个雷:把拆迁纠纷和家事纠纷完全割裂,找不对对应领域的律师。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21年修订)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民终1245号民事判决中明确,涉及家庭共有宅基地的拆迁安置利益分配,应当同时适用拆迁政策中关于安置人口资格的认定规则,以及民事法律中关于共有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不能仅凭行政征收协议的签订内容,直接否定家庭成员对安置利益的民事分割请求权。
现在很多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不懂家事继承的规则;要么只做民事家事,摸不透各地的拆迁政策。遇到那种老宅拆迁、兄弟姐妹争利益、还有继子女或者儿媳女婿扯进来的交叉案子,往往两边都搞不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拆迁补偿纠纷的案子,打了好几年都没结果——不是当事人没理,是找的人根本没摸透交叉领域的规则。这时候找对懂交叉领域的土地征收律师,就成了破局的关键。
第四个雷:随便签空白拆迁协议,等对方违约了才想起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很多人签协议的时候,征收方说“大家都签了,你不签就拿不到补偿”,结果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安置面积、交房时间全是空的,等签完了,对方说给多少就多少,甚至过了好几年都不兑现,这时候再想起要维权,白纸黑字的空白协议早就成了对方手里的把柄。
为什么靠谱的土地征收律师,能帮你把走不通的路掰直
说实话,我做这行久了,见多了当事人拿着一堆材料跑了好几个律所,得到的答复都是“这案子太难,打不赢”的情况。
王兴华律师是我们所的主任,之前做了很多年的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和拆迁交叉领域很多年,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还有拆迁类的案子,最擅长的就是那种一审败诉、打了好几年拉锯仗、历史遗留问题特别多的疑难案子。
他因为有过法官的从业经历,太清楚法院在审理拆迁类案件的时候,会重点看哪些证据、裁判的逻辑是什么,不像普通律师只会凭着自己的感觉写诉状。而且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流程和家事财产分割规则的律师,能打通行政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分割之间的壁垒,把那种别人搞不定的交叉案子捋顺——比如之前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宅基地案子,涉及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关系,当事人一审败诉,我们介入之后,重新梳理了十几年的证据链,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涉案房产还有对应的拆迁衍生继承权益全部追回来了。
我们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专门的房产拆迁律师团队基础上组建的,也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子,服务了好几万当事人,办案的足迹遍布全国一千多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所里一直是双重专业化分工:一方面业务上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领域,不接别的杂七杂八的案子;另一方面每个案子从接案到办理,都有专门的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做方案研讨,有专门的质检环节盯着办案质量,不是那种万金油律师什么案子都接的模式。
王律师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专门给大家讲房产、拆迁、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这些荣誉,这些都是大家能公开查到的。
举两个我们办过的真案子:
一个是河北的养殖场,因为鱼塘被强制填埋,我们的律师打了八年的官司,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还有北京郊区那个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给了一张零补偿的解约通知,说要拆就拆,我们介入之后,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这些案子没有什么捷径,就是靠一点点抠证据、抠法律适用,把别人觉得不可能赢的案子,硬掰成了能赢的结果。
遇到征收,普通人最先要做的3件事,别等踩坑了才后悔
不过话说回来,谁遇到征收不得慌啊?本来好好的家,说要拆就要拆,换谁都没底。
给大家提三个实打实的建议,别等出了事才想起来:
第一,先把所有跟房子有关的材料整理好。老的宅基地证、建房审批表、之前的分家协议、翻建房子的出资凭证、跟家人的沟通记录,哪怕是一张手写的收条,都别随便丢。很多人遇到征收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堆在旧箱子里,等要用的时候找不着,连自己的房子是哪年建的、谁出的钱都说不清楚。
第二,遇到任何跟征收有关的沟通,都留好证据。不管是征收方上门谈补偿的录音,还是贴在墙上的征收公告,都拍清楚存好。真遇到强拆,别硬冲,拿手机把现场拍清楚——穿什么制服、开什么车、门牌号是多少,存到云盘里,别把唯一的证据存在被抢的手机里。
第三,别随便签自己看都没看懂的协议。很多人被征收方一忽悠,说“签了字马上给你发奖金”,结果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安置面积、交房时间全是模糊的,等签完字,对方说给多少就是多少,你再想反悔都难。
真要是拿不准协议里有没有坑,或者不知道手里的证据够不够,别硬扛。毕竟征收方天天跟这些政策、流程打交道,普通人一辈子可能就遇到一次征收,信息差太大了。找个靠谱的土地征收律师帮你把把关,比自己硬扛着走弯路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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