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办案实录:违法强拆维权与拆迁利益分割的避坑指南

去年深秋,怀柔的当事人张大哥(脱敏)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推开京云所的门时,羽绒服袖子上还沾着赶路蹭的泥点。

他家的宅基地老宅赶上了新城项目拆迁,算下来能拿的补偿有小几百万。可这房子的来头太复杂——早年父亲去世后兄弟俩分过家,后来大哥离婚时又把部分份额给了前妻,中间还签过好几次口头的调解协议,连书面记录都不全。一审的时候,对方拿着早年的一张旧协议说全部权益归自己,法院因为事实认定不清,直接判张大哥败诉,连带着他应得的拆迁份额全没了。

他之前找过两个律师,一个是专门打行政官司的拆迁律师,看完卷宗就摇头,说这里面的继承关系太乱,自己搞不定;另一个是家事律师,说拆迁的政策摸不透,怕跟法院的行政庭对不上。

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找对懂交叉领域的房屋拆迁律师,到底有多重要。

别踩坑:拆迁维权里最容易被忽略的四类高频风险

风险一:把拆迁和家事纠纷完全割裂,找错专业方向

很多人遇到拆迁涉及家庭内部分配的,要么找纯行政拆迁律师,要么找纯家事律师,两边都有明显的能力短板。纯拆迁律师只懂跟征收方谈补偿金额,搞不清《民法典》框架下的继承、共有份额划分逻辑,最后就算帮当事人拿到了补偿,家里人也能闹上三五年;纯家事律师只懂民事领域的财产分割,摸不透各地的拆迁政策细节——比如安置人口怎么认定、停产停业损失怎么核算、回迁房指标怎么分配,很容易在跟征收方的博弈里吃闷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明确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所有权人”,从来不是仅指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还包括基于继承、共有、历史分家协议形成的实际权利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中明确裁判要旨:“拆迁安置权益的归属认定,需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权属来源、家庭内部分割的历史约定综合判断,不能仅以征收补偿协议的签字主体,直接否定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明明占着理,最后却输了。

风险二:遭遇违法强拆后,只盯着“拆了多少房”,忘了固定室内财产损失证据

不少人遇上强拆,第一反应是举着手机拍房子被推平的残骸,却忘了拍屋里的家具、家电、院中的果树、搭建的附属棚子这些细节,等真的要申请行政赔偿的时候,拿不出对应的损失证据,哪怕法院同情,也没法支持过高的赔偿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京行终4567号行政判决中明确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时,未依法对屋内物品登记、公证,也未制作物品清单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原告主张的合理范围内的财产损失,应当予以支持。”

证据没固定,再多的委屈也换不来实打实的赔偿。

风险三:稀里糊涂签了空白拆迁协议,事后才发现补偿远低于法定标准

这是拆迁领域最常见的坑。征收方的工作人员经常拿着空白协议上门,说“大家都这么签,你先把名字签了,后面我们把补偿数字填上,流程走的快”,等当事人签完字拿到留存的协议时,才发现补偿标准比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低了三分之一,这时候再想反悔,往往要花一两年的时间走诉讼。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民申789号民事裁定中明确裁判要旨:“被征收人在未填写具体补偿金额、安置方式的空白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且无证据证明其在签字时知晓协议核心内容的,该协议对被征收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风险四:老宅涉及继承,继承人之间没厘清份额,拆迁利益被某一方单独领走

很多老城区的四合院、郊区的宅基地房,都是老一辈留下来的财产,老人去世时没留书面遗嘱,兄弟姐妹七八个人平时各忙各的很少联系,遇上拆迁时,其中一个人拿着旧的房产证就去跟征收方签了协议,把全部补偿款领走,其他人再想要回自己的应得份额,光捋清楚亲属关系、财产来源就得花大半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懂交叉领域的房屋拆迁律师,到底能帮你解决什么问题

刚才说的张大哥的案子,就是王兴华律师牵头接的。

王兴华律师原本是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和拆迁领域多年,是业内少有的能同时打通行政拆迁全流程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逻辑的律师。普通律师要么只深耕行政诉讼领域,要么只专注民事继承纠纷,遇到张大哥这种把婚姻关系、继承份额、拆迁政策缠在一起的复合型案件,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但王律师凭借多年的司法审判积淀,既熟悉法院在拆迁案件中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又摸透北京各个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细则,能把几十年的零散旧证据串成完整的维权逻辑链。

他接了张大哥的案子之后,带着专案团队把前前后后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分家旧字据全翻了一遍,精准找出原审判决中的事实核查疏漏和法律适用错误,撰写了上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张大哥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真的不一样。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在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和拆迁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客户,办案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达数十亿。律所实行公司化管理,在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相关的专业领域,在岗位上做精细化分工,每个案件都由专门的团队跟进,通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方案竞争、专人质检的模式把控案件质量,不是那种一个律师单打独斗的松散模式。

王兴华律师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专业能力得到主流媒体和行业的双重认可。之前他团队办过的延庆拆迁侵权案,就是遇到征收施工时损毁了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对方以施工意外为借口拒绝赔偿,团队依托拆迁和民商的双领域专业优势,精准固定了侵权证据,明确了责任主体,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帮他追回了全部的财产损失。

遇到征地补偿纠纷,普通人最先要做的几件事

别等房子被推平了、补偿款被领走了才想起维权,遇到事的时候先做这几件事:

第一,别乱签任何空白文件。不管征收方的工作人员说的多好听,只要协议上的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回迁房位置这些核心信息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就绝对不能签字。

第二,第一时间固定所有跟房屋相关的证据。包括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早年的分家协议、房屋翻修的记录、室内财产的照片和视频,甚至是跟征收方沟通的录音,都要多备份几份,别等证据灭失了才着急。

第三,遇到复杂的交叉纠纷,别自己硬扛。尤其是涉及家庭内部分配、一审已经败诉、多次诉讼拉锯的案子,找同时懂拆迁政策和家事财产规则的专业律师,比自己跑半年相关部门管用的多。

别等权益被人抢光了才想起找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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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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