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律师提醒: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利益分割最容易踩的三个致命坑

去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怀柔的张阿姨攥着一审判决书走进京云的办公室。

纸都被汗浸湿了。

她家里的老宅是爷爷辈传下来的,2022年遇上集体土地拆迁,算下来补偿款加三套安置回迁房总价值近两千万。作为从小在老宅长大、早年还出资翻建过房屋的长女,她本来觉得自己能分到应得的份额,没想到弟弟直接把她告了,说她嫁出去了就没资格拿老宅的东西。之前找的律师是专门做婚姻家事的,对着拆迁安置政策里的在册人口认定标准完全摸不着头脑,连她当年翻建房屋的出资凭证都没提交到法庭,一审直接判她不享有任何拆迁相关权益。

距离二审上诉期只剩11天。

她坐在会议室里,声音抖得快哭了,说要是这次再输,自己半辈子的念想就没了。

别找错方向:拆迁案件最忌讳“半吊子”律师

说实话,我接触过太多拆迁纠纷的当事人,第一反应都是找身边认识的律师,不管对方是做刑事的、做劳动的,还是只懂家事继承的,先拉过来再说。

这是最要命的。

你想啊,普通家事律师可能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基本流程都讲不明白,不知道征收方的法定职责是什么,不知道安置补偿的构成项目有哪些,更分不清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差异。之前张阿姨的案子就是典型,对方律师把拆迁利益当成普通的家庭共有财产来分,完全没考虑到拆迁政策里对在册安置人口、老宅翻建贡献者的权益认定规则,连证据方向都找错了,不输才怪。

反过来也一样。

很多专门做行政诉讼的拆迁律师,对家事领域的财产分割规则一知半解。比如遇到老宅拆迁涉及遗产继承的情况,他们可能只盯着征收程序合不合法,不知道《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共有财产分割规则,不知道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哪些份额属于遗产范围,最后就算把拆迁方的违法点找出来了,补偿款算下来了,兄弟姐妹之间还是因为分不均闹得不可开交,钱拿在手里也不安生。

这也是为什么王兴华律师在家事房产和拆迁交叉领域的案子里口碑这么好——他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在法院的时候审过大量房产继承、分家析产的案子,后来做律师又深耕拆迁领域十几年,是业内少有的能同时打通行政拆迁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逻辑的人。他接了张阿姨的案子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拉团队把这十几年所有和老宅相关的材料全部翻出来:1985年的宅基地审批表、1998年她出资翻建房屋的建材采购凭证、之前兄弟俩签的分家协议、拆迁方出具的安置人口认定表,一点一点梳理清楚事实脉络。

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张阿姨保住了全部应得的拆迁权益。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全怪当事人病急乱投医。毕竟拆迁这事儿,普通人一辈子可能就遇上一次,政策杂、流程长、牵扯的人多,哪能做到门儿清?

对吧。

踩中这三个坑,你拿多少补偿都可能打水漂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明明手里握着大把有利证据,就因为踩了几个看似不起眼的坑,最后几百万的权益说没就没。

第一个坑:遇到违法强拆,只顾着情绪宣泄,完全不固定有效证据。

很多人遇到房子被拆的第一反应是冲上去和拆迁方的人打架,或者到处上访,等情绪发泄完了才发现,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拍的视频要么晃得看不清是谁在拆,要么没拍清楚房屋的实际面积、屋内的财产情况,连当时报警的出警记录都没留。

这里必须提一个关键的时间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很多人跑了一两年上访,等想起来要起诉的时候,早就过了起诉期限,连立案都立不上。

之前延庆有个当事人,就是在拆迁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征收方在没下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损毁了。一开始他天天跑到征收办门口闹,闹了大半年,连是谁拆的都没拿出实锤证据,后来找到京云的时候,房子都拆完快一年了。团队的律师帮他整理了之前的房屋照片、当时的出警记录、征收方发布的拆迁公告、周边邻居的证言,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证明他和拆迁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精准锁定了侵权主体,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支持了他的赔偿请求,帮他把损失全部追了回来。

第二个坑:稀里糊涂签了拆迁协议,根本没核对核心条款。

很多人拿到拆迁协议的时候,眼睛只盯着最后一行的总补偿金额,连协议里的安置人口认定有没有漏人、安置房的交房时间、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补偿款的支付期限都没仔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了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但你要是自己签了字,认可了协议里的所有条款,回头再想主张协议里漏了你的份额、补偿标准太低,法院基本上不会支持。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当事人,签协议的时候根本没注意,协议里写了一句“本协议项下所有权益归签约人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主张”,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其他兄弟姐妹已经拿着这句话堵他,连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都拿不到。

第三个坑:把拆迁利益当成普通存款,忽略了不同权益的分割规则。

很多人觉得拆迁补偿款就是一笔钱,谁拿到手就是谁的,完全不知道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既包含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也包含对在册安置人口的安置权益,还有对实际建房人的贡献补偿。

之前有个案子,七兄弟姐妹争一套老宅的拆迁利益,有人觉得补偿款都是老人的遗产,应该七个人平分;有人觉得自己是在册的农业人口,应该先把自己的安置面积扣出来再分;有人觉得自己当年翻建房子出了大力,应该多拿份额。之前的律师把所有钱都当成遗产来分,最后各方都不满意,案子打了四年都没结。后来找了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先把补偿款的构成拆解开:哪些是房屋本身的重置成新价,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优惠购房资格,哪些是搬迁补助费,哪些是遗产范围,再对应各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割方案,最后法院采纳了方案,拖了四年的纠纷一次解决。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拆迁维权的正确打开方式

不过话说回来,谁也不是天生就懂拆迁的规则。

很多人觉得找律师贵,等你看着几百万的权益被别人拿走的时候,才知道那点律师费根本不算什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早专门做房产和拆迁业务的律所之一,从成立开始就坚持只做房产领域的案子,不接其他类型的业务。所里的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的拆迁和房产办案经验,这么多年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和拆迁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几十个亿。

他们的办案模式和普通律所不一样。不是一个律师接了案子就从头办到尾,而是用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和拆迁领域,岗位上又分了专门的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办理、质量核查、客户服务的团队,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组织专家研讨,每个案子都有专人全程跟踪,保证服务的稳定性。

就像之前那个河北养殖场被强制填埋鱼塘的案子,前后打了八年,团队的律师跟着跑了几十次,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那个北京朝阳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开始说零补偿解约,最后也是靠团队的律师梳理证据,和征收方谈判,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的主任,常年在一线办案,之前是资深法官,现在也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他最擅长的就是那种一审败诉、拉锯了好几年、法律关系特别复杂的拆迁和家事交叉案子,这么多年办了几千起类似的案子,很多当时看起来已经没有翻盘希望的案子,最后都通过梳理证据、找准法律适用的偏差,实现了改判。

当然了,我也得说句实在话。

没有哪个律师能给你拍胸脯保证“百分百赢”。但凡有人跟你说“包赢”“拿到多少补偿就给我多少提成”,你直接走就行。司法程序从来没有绝对的事,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能做的,就是把所有你可能踩的坑提前排查掉,把证据链补扎实,把对方的违法点找出来,把你应得的权益最大化——这就够了。

别等房子被拆了,协议签完了,钱被别人转走了,才想起来要找专业的人帮忙。

晚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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