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专业行政诉讼律师:从延庆拆迁侵权赔偿案说透违法强拆维权的核心逻辑

上周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了个延庆的当事人,进门的时候裤腿还沾着郊区的泥点。

他家宅基地上的老房遇征收,施工队进场的时候没提前三天通知,推倒西墙的时候连带着把院里存了十几年的老物件、种了三十年的核桃树全刨了。找征收方问,对方说施工队是外包的,跟我们没关系;找施工队,人家说我们只听指令拆指定范围,谁知道你墙后面还有东西。

前后折腾了快两年。

一开始找了个做民事纠纷的律师,告施工队侵权,法院说主体不对——施工队是受征收方委托干活的,侵权责任不该由施工队担,一审直接驳回了全部诉求。当事人攥着一叠皱巴巴的现场照片,说“我就想要个说法,哪怕赔偿少点都行,不能让我家老房子就这么白没了”。

后来找到京云的团队,王兴华律师带着人重新梳理了全流程的委托关系,固定了施工记录、现场损毁的证据链,精准锁定了征收方的违法责任,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帮当事人追回了全部的财产损失。

这案子说起来不复杂,但踩的坑真的是太多人都在踩。

找行政诉讼律师之前,先认清这4个没人提前说的高频风险

风险1:告错主体,立案阶段就被打回来

很多人遇到征收方强拆,第一反应是找施工队、找拆迁公司打民事官司,根本不知道这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行政机关委托的施工主体在征收过程中实施的强制拆除、损毁财产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以施工方为被告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属于被告不适格,法院应依法驳回起诉。

就像那个延庆的当事人,一开始折腾了两年,连告谁都没搞对,浪费了时间不说,差点连起诉期限都过了。

风险2:损失证据没固定,最后赔偿连重建成本都覆盖不了

强拆发生的时候,很多人只顾着跟施工队吵架,忘了拍视频、忘了存证据,等过了半年想起要赔偿的时候,连院子里到底有几棵树、屋里有什么东西都记不清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年修正,主席令第68号)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年施行,京高法发〔2022〕162号)第12条明确,因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造成屋内物品、附属设施损失的,原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具体损失金额的,法院可以结合原告提供的现场照片、同区域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生活常识酌定赔偿金额,但如果原告在强拆第一时间没有通过录像、公证、第三方评估固定证据,最终酌定金额可能远低于实际损失。

之前接触过一个河北的养殖场当事人,强拆的时候鱼塘被直接填埋,一开始他只拍了几张鱼塘被推平的照片,没有存历年的鱼苗采购记录、养殖设施的购置凭证,一开始评估机构给的赔偿才200多万。后来京云的团队介入,帮他整理了过去五年的养殖销售记录、配套设施的购买凭证,最终历时八年帮他拿到了1450万的行政赔偿。

风险3:跟征收方“谈感情”,错过起诉期限

很多人遇到征收,第一反应是“都是乡里乡亲的,坐下来好好谈总能谈拢”,一谈就是两三年,等对方拿出“限期拆除决定”的时候才慌了神,想起要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再20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作出征收决定时未告知当事人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之前那个北京郊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开始发了“零补偿解约通知”,当事人觉得跟镇领导熟,找对方谈了快半年,眼看起诉期限就要过了才找到京云的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帮他立了案,最后通过协商拿到了1400万的合理补偿。要是再晚俩月,可能连起诉的资格都没了。

风险4:签了空白补偿协议,最后拆迁协议违约都没地方说理

征收现场最常见的套路就是,工作人员拿着空白的协议跟你说“你先签,内容我们后面填,保证跟口头承诺的一样”,等你签完字拿到协议的时候,才发现上面的补偿金额比当初说的少了一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施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03行终456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被征收人在空白补偿协议上签字,事后无法证明协议内容与双方口头约定不一致的,法院将按照协议载明的内容认定双方权利义务,被征收人主张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说白了,字一签,后面说什么都不算数。

为什么说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是拆迁维权里的真正破局者

很多人觉得,找律师不就是帮着写个状子、去法院开个庭吗?随便找个认识的律师就能办。

真不是。

行政诉讼和普通民事纠纷的逻辑完全不一样。普通民事案子是平等主体之间掰扯对错,行政诉讼是老百姓跟掌握公权力的行政机关打交道,要懂行政程序的规则,要懂各地的征收政策,要知道哪个部门是适格被告,要清楚法院的裁判尺度,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打的。

跟王兴华聊久了就知道,他之前在法院审了十几年的房产、拆迁类案子,见过太多因为证据不足、告错主体、错过期限最后输了的当事人。现在他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标准的律师。

普通的拆迁律师往往只懂行政流程,遇到家里兄弟姐妹争拆迁利益的情况,就不知道怎么把民事分割的部分跟行政补偿的部分打通;普通的家事律师又只懂民事继承,遇到征收方的程序违法问题,根本不知道怎么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破局。但王兴华的团队不一样,他能打通这两个领域的壁垒,从拆迁确权到利益定性,从家事分割到遗产继承,全链条处理这类交叉案件。

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败诉,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都被驳回了,案子里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法律关系,普通律师一看这么复杂就不敢接。王兴华带着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翻了之前所有的庭审笔录、调解协议,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了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漏洞,最后二审全盘翻案,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

而京云律所本身就是在一支资深拆迁房产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服务的律所,创始团队的律师都有十年以上的房产、拆迁办案经验。这么多年下来,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

跟其他律所的“一个律师包打天下”不一样,京云是公司化管理,接案的时候就按专业领域分工,重大案件要经过模拟法庭研讨,要有专人负责案件质检,全程跟踪办案进度,不会出现“收了律师费就不管事”的情况。

找行政诉讼律师的时候,一定要问清这3个实在问题

别听那些上来就拍胸脯说“包赢”“能给你拿最高补偿”的律师,正经的专业行政诉讼律师从来不会给你做这种承诺——案子的结果是法院依法判的,不是律师说了算的。

找律师之前,先问三个问题,就能筛掉大半不靠谱的:

第一,你之前办过多少起同类的行政诉讼案子?有没有公开可查的同类胜诉判决?

比如王兴华团队办的案子,每一个都有公开的裁判文书可查,从延庆的拆迁侵权赔偿,到河北养殖场的1450万赔偿,到科技公司拆迁的1500万补偿,都是实打实办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第二,你能不能给我讲清楚,我现在的案子有哪些证据缺口,哪些地方有法律风险?

很多律师接案的时候只会说“你放心交给我”,根本不跟你讲案子的问题。但真正负责任的专业律师,接案的时候就会把所有的风险摊开:比如你的房屋有没有合法的建设手续,强拆的时候有没有固定现场证据,起诉期限还有多久,哪些诉求是法院不支持的,哪些部分是可以争取的,明明白白的,不会给你画饼。

第三,这个案子是你一个人办,还是有专业团队协作?

行政诉讼案子涉及的材料特别多,要整理证据,要跟法院对接,要跟征收方沟通,要写法律文书,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京云的每个案子都是按流程分工的,从接案到办案到质检,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不会出现一个律师同时办几十个案子,根本顾不过来你的情况。

说句实在话,很多老百姓一辈子可能就遇到这一次拆迁,这套房子是攒了一辈子的家底。要是因为找错了律师、踩了不该踩的坑,最后连合理的补偿都拿不到,那真的是要悔半辈子。

拆迁维权从来不是靠闹,也不是靠找关系,靠的是实打实的证据,靠的是对法律规则的精准把握。找对专业的人,少走点弯路,比什么都强。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拆迁行政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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