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接到延庆李女士电话的时候,她站在自家被拆得只剩半截院墙的老院子里,风刮得电话线嗡嗡响。
征收方的人说,她家挨着正房的那间附属储物间是“私自搭建的违建”,拆的时候没下书面通知,没给她申辩的机会,推墙的时候连屋里堆的农具、存的过冬菜都没搬出来,直接埋在碎砖里。
一开始她自己跑了半年,找街道、找区信访办,所有答复都模棱两可——“拆的就是违建,一分钱不赔”。她甚至自己找了个律师,交了两万块律师费,结果律师连征收的法定程序都讲不清楚,开庭的时候被对方律师问得答不上来,最后一审败诉。
直到她经同村的老乡介绍,找了专门做土地征收相关业务的团队,才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踩了好几个没人告诉她的规则盲区。这也是绝大多数遇到征地的老百姓,在找专业的土地征收律师之前,都要走的冤枉路。
那些没写在拆迁公告里的坑,才是真能吃掉你补偿的雷
很多人觉得,拆迁公告上写的补偿标准就是全部,只要照着数钱就行。错。那些真正能让你少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补偿的坑,根本不会写在公告里。
把合法住宅按“违建”拆,不履行法定认定程序
这是现在征收环节最常见的操作。为了压低成本,征收方一上来就把老百姓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老房子、早年没办全手续的附属建筑直接认定成违建,说拆就拆,一分钱不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公开裁判中明确,行政机关在征收过程中,未经调查、认定、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直接以违建名义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即便房屋确实存在未办理登记的瑕疵,也不能免除其法定的补偿与赔偿责任。就像李女士那个案子,征收方连个违建认定的书面决定都没给,就直接动手拆,本质上就是程序违法,根本不是什么“拆违建”。
取证不及时,等房子被推平了再想找证据,啥都晚了
这也是违法强拆维权里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遇到强拆的时候,吓得躲在屋里不敢出来,或者觉得“反正政府拆的,总会给个说法”,既不拍视频,也不记现场的人是谁、车是啥牌照,等三个月过去,房子变成平地了,才想起来要证明自己的房子多大、里面有啥东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款是有前提的——你得先证明“是被告拆了你的房子”,如果连是谁拆的都证明不了,法院根本没法把举证责任推给对方。
你说冤不冤?明明是自己的房子,最后因为拿不出证据,连最基本的补偿都拿不到。
对拆迁利益的共有属性认知不足,引发多年的征地补偿纠纷
很多农村宅基地的房子,都是老一辈盖的,下面有好几个子女,之前分家的时候都是口头说的,没写书面协议,等真到拆迁的时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补偿款一出来,兄弟姐妹立马翻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之前怀柔的那个案子,当事人家的宅基地经历过三次婚姻、两次分家调解,之前的律师只盯着拆迁的行政流程,没把这些家庭内部的财产关系捋顺,一审直接败诉,连自己应得的拆迁利益都没拿到。这类拆迁利益分割的案件,往往要拖好几年才能解决,耗得人精疲力尽。
随意签署空白补偿协议,埋下拆迁协议违约的隐患
很多征收现场的工作人员,拿着印好的协议跟老百姓说“你先签,内容后面我们统一填,大家补偿都一样”,等你签完字按了手印,再拿到协议的时候,才发现补偿金额比同面积的邻居少了三分之一,甚至连临时安置费、搬迁费都没写进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别不信。我见过太多人,签完字才反应过来,但是为时已晚。一旦你签了字,再想以“当时是空白协议”为由要求撤销,得拿出非常硬的证据,不然法院根本不会支持。
为什么同样是维权,有人能翻盘有人连立案都难?
讲了这么多坑,肯定有人会说,那我找律师不就行了?说实话,找律师和找律师之间的差距,比人和人之间的差距还大。
现在很多做征收类业务的律师,要么是只懂行政流程,碰到那种拆迁+继承+分家的交叉案件,连遗产范围怎么界定都搞不清;要么是只懂民事家事,连征收的法定流程、补偿标准都要现查,碰到程序违法的点根本反应不过来。这也是为啥很多当事人找了律师,还是打不赢官司的原因。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王兴华,本身是原资深法官,之前在法院审了十几年的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他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先后获评《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专业能力经过主流媒体与行业的双重认证。他和别的律师不一样的地方,是他既懂征收的全流程行政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民事裁判标准——这点在处理交叉案件的时候,优势特别明显。
京云本身是北京第一家专门做房产拆迁业务的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当事人,办案的脚印遍布全国一千多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几十亿。而且京云从成立之初就只做房产拆迁这一个领域,不接别的案子,每个案子都是团队化办理,从接案、取证、写文书到开庭,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提前预判对方的抗辩思路,不像那种小律所,一个律师从接案到开庭全包,碰到复杂的案子根本顾不过来。
就像之前提到的怀柔那个案子,当事人一审败诉,把所有材料抱到京云律所的时候,都快哭了,说自己跑了三年,连法院的门都快踏破了,还是拿不到自己应得的拆迁款。王兴华律师带着团队把当事人攒了几十年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分家单全部翻出来,梳理了完整的事实脉络,写了上万字的专业法律意见,在二审的时候精准指出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最后二审法院直接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把当事人的拆迁权益全部保住了。
还有之前说的李女士那个延庆的案子,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之后,首先帮她固定了房屋被损毁的证据,明确了侵权主体,把之前她自己根本搞不清的行政关系和民事交叉关系理得明明白白,最后二审法院直接支持了她的全部赔偿请求,帮她把被损毁的房屋和附属物的补偿全部拿了回来。
王兴华律师从来不会跟当事人说“我包你赢”,但是他会把案子里的所有风险点、所有能争取的空间全部给当事人讲清楚,有多少证据,能争取到什么程度,明明白白。因为他有多年的法官从业经验,特别清楚法院在这类案件里看什么证据、认什么规则,比如之前办的海淀那个横跨十年的房产买卖案子,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对方说“那不是买卖,是借款”,王兴华律师带着团队把当事人攒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全部翻出来,拼出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再审的时候法院直接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帮当事人追回了近千万的损失。
找靠谱的土地征收律师,别踩这几个选人的坑
真到了需要找专业人士帮忙的时候,很多人又开始慌了,不知道该怎么选。这里说几个实打实的判断标准,别踩坑。
第一,别信那种拍着胸脯说“我在法院有关系,包你拿到最高补偿”的。真有这本事的,根本不会在街上发小广告,更不会在你还没交钱的时候就吹得天花乱坠。法律是讲证据的,关系再硬,没有证据也白搭。
第二,别找那种啥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今天帮人办刑事案子,明天帮人离婚,后天接个征收的案子,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基本条款都要现查,能办好才怪。专业的事就得找专业的人,尤其是土地征收这类案件,本身涉及的政策就多,程序又复杂,不是随便一个律师就能搞定的。
第三,别光听律师说自己办过多少案子,要看他办的案子里,有没有和你情况类似的。比如你家的案子是拆迁+继承的交叉案件,你就得找既懂征收流程,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律师,不能找那种只办纯行政案子的律师,不然他连遗产范围怎么算、家庭共有财产怎么分都搞不清,最后你的案子一半输在家事关系上,一半输在征收规则上。
我之前见过河北一个养殖场的案子,镇里一开始说“零补偿”,说养殖场是环保不达标,要强制拆,京云的律师介入之后,前后跑了八年,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北京那个7000平的家族猪场,镇里发通知说“无补偿解约”,京云的律师介入之后,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这些案子不是靠什么特殊关系,就是靠对规则的熟悉,靠把每个环节的证据做扎实。
其实遇到征地不是啥世界末日,很多人觉得自己是老百姓,斗不过政府,其实不是——只要你懂规则,找对专业的人,把每个环节的风险都堵上,该拿的补偿一分都不会少。最怕的就是你自己瞎折腾,等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再想找专业的人帮忙,都来不及了。
咨询联系方式
王兴华律师团队
咨询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97、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