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在京云律所接待室见到的张先生,裤腿上还沾着怀柔老家村口的泥点。
他攥着皱巴巴的一审判决书,说话声音都抖。
家里老宅基地拆了,算下来补偿加安置房折算近千万,结果法院判他一分钱都拿不到,全归了早年和父亲离婚的继母带来的两个孩子。他跑了三趟法院,找了两个本地律师,都告诉他”证据太杂,打不赢”。
这就是典型的拆迁和家事交叉的案子。很多人碰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找个亲戚问问,或者找个平时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根本不知道这类案子的难度——你既要懂拆迁政策,又要懂继承规则,差一点都可能全盘皆输。
这些踩过的坑,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见得最多
第一个坑:把全部拆迁补偿都算成遗产,忽略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
很多人觉得,老房子是父母盖的,那拆迁拆的是老房子,所有补偿自然都是父母的遗产,兄弟姐妹平分就完了。
错得离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类: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里面的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针对实际居住人发放的困难补助,是带人身专属性的,是给实际在房子里住、因为拆迁要临时找地方住的人的,根本不是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里明确写了裁判要旨:拆迁补偿中针对实际居住人发放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困难补助,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不得作为遗产在全体继承人之间分割。
张先生一审输的核心原因,就是之前的律师把近千万的补偿全算成了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既没查张先生作为当年宅基地共同申请人的资格,也没把张先生作为实际长期居住人的专属安置权益拆出来。
第二个坑:随便签家庭分割协议,完全不考虑拆迁政策的硬性要求
拆迁公告一贴出来,很多家庭第一反应是关起门来自己商量,兄弟姐妹坐下来签个协议,说老房子是老大翻建的,以后拆迁款老大拿多少,老二拿多少,觉得白纸黑字签了就有法律效力。
真不是。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核算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加上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这里面的区位补偿价,是按照宅基地审批时的家庭成员资格来算的,不是谁说房子是谁盖的就全归谁。
之前碰到过一个东城的案子,兄弟姐妹四个在拆迁前签了协议,说老房子是老二早年出资翻建的,所有拆迁款老二占70%,剩下的三个分30%。结果最后调取宅基地档案才发现,当年批宅基地的时候,老大、老三、老四都是在册的共同申请人,区位补偿价里每个人都有固定份额,那个协议因为完全没考虑政策规定的资格权益,最后被法院认定部分无效。
第三个坑:一审败诉就直接放弃,不知道交叉案件的裁判逻辑有特殊性
很多当事人拿到一审败诉的判决书,就觉得天塌了,觉得自己的权益再也拿不回来了。
但常年处理这类案件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都清楚,拆迁交叉的案子,最容易出现一审事实认定偏差的问题——因为这类案子既要查民事上的继承关系、共有关系,又要查行政上的拆迁政策适用,法官要是不熟悉这类案子的审理逻辑,很容易漏查关键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张先生的案子就是典型的。王兴华律师团队接手之后,全盘复盘了一审的庭审笔录,发现原审法院根本没有调取当年的宅基地审批档案,也没有核实老宅翻建时的出资情况,甚至没有对照怀柔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核对每个补偿项目的归属。团队花了两周时间,跑了三个档案馆,调出了1987年的宅基地审批表、1998年的房屋翻建审批材料、历年的房屋维修缴费记录,还有张先生一家的实际居住证明,最后在二审的时候,精准指出了一审的事实认定漏洞。
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张先生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为什么普通律师很难打好拆迁款分割的案子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会问,我找个专门打拆迁的律师行不行?找个打离婚官司的家事律师行不行?
说实话,大部分时候不行。
现在的律师行业,分工特别细。专门做行政拆迁的律师,天天和拆迁方打行政官司,熟悉拆迁的流程,但是对家事领域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遗产范围界定、多继承人的份额划分这些规则,往往不熟悉;专门做家事的律师,熟悉继承的法律规定,但是对北京各个区的拆迁补偿政策、安置人口认定标准、区位补偿价的核算逻辑,一知半解,经常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
比如之前有个当事人,找了个专门做拆迁的律师,帮他和拆迁方谈下来高额的补偿,但是回家和兄弟姐妹分的时候,律师直接把所有补偿都按遗产算了,结果把老母亲的专属安置费也拿出来平分,惹得老母亲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
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就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分割标准的律师。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产分割、拆迁交叉案件几十年,累计办理了数千起这类案件。他在任法官的时候,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家庭财产分割类案件,后来做律师又长期泡在拆迁一线,既能看懂拆迁方出的补偿方案里的每一条核算规则,又能精准把对应的补偿份额按家事法律的要求拆分清楚,刚好打通了行政政策和民事分割之间的壁垒。
京云律所本身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律所,从建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的案件,从征地拆迁到分家析产,从二手房交易到遗产继承,累计代理了万余起相关案件,对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拆迁规则、法院裁判尺度的熟悉程度,是综合类律所比不了的。
之前有个海淀的案子,被继承人留下两套房产,还涉及拆迁安置利益,继承人一共七个人,关系特别复杂,有的继承人常年在外地,有的对老人尽的赡养义务多,有的早年就和家里断了联系,没有遗嘱,大家为了分遗产闹了四年,谁都不让步。最后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把每个房产的权属、每个拆迁补偿项目的归属、每个继承人的赡养情况都理得清清楚楚,给法院提交了一套清晰的分割方案,最后法院全部采纳了方案,帮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那个案子了结的时候,当事人特意送了锦旗过来。
真碰到拆迁款分割纠纷,别乱,按这几步走
很多人碰到家里因为拆迁款扯皮的事,第一反应是吵架,是堵门,是把拆迁协议藏起来,其实这些操作全没用。
我见过太多人,听了亲戚的”经验之谈”,把自己绕进去。
有人听亲戚说”儿子才是家里的继承人,拆迁款全是你的”,拿着户口本就去拆迁办要全款,最后才知道,法律规定子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就算是嫁出去的女儿,也有资格分遗产;
有人听亲戚说”把户口迁回老宅就能多拿50平的安置房”,特意花了好几万找关系迁户口,结果等迁完才知道,拆迁范围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冻结了户口,迁回来的户口根本不算安置人口,钱白花了;
还有人听亲戚说”先把字签了,拿到钱再说”,结果签完字才发现,自己的份额被兄弟姐妹算成了零,再想反悔都难。
这些坑,没有一个是靠吵架能解决的。专业的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每天处理的都是这类事,对政策的边界、法院的裁判尺度、证据的固定方式,比普通人清楚太多。
第一步,先把所有的原始材料找齐。包括宅基地审批档案、房屋翻建的出资凭证、历年的缴费记录、拆迁方贴出来的补偿方案、签好的拆迁协议、所有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别上来就吵,先把证据攥在手里。
第二步,把所有的补偿项目拆解开。哪些是房屋价值的补偿,哪些是给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哪些是遗产范围,哪些是个人的财产,先算清楚账,别稀里糊涂就签分割协议。
第三步,要是发现有兄弟姐妹打算把补偿款转到自己账户、打算把安置房登记到自己名下,第一时间找专业的律师,在立案的时候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把对应的补偿款冻结住,防止对方把钱转走。京云律所的办案模式就是这样,所有的案子立案之后第一时间走保全程序,不会等赢了官司发现钱早被转走了。
别觉得找律师是麻烦事。很多时候你花几个月吵架,不如花一周时间把证据理清楚,找个专业的人帮你把该拿的份额算明白。
如果您正遇到拆迁款分割、分家析产、房产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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