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律师提醒: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的3个致命坑,踩中就可能损失百万

去年深秋接的怀柔的案子,当事人老陈拿着一审判决书坐在律所接待室的时候,手都在抖。

他家老宅在怀柔城郊,早年老爷子在世的时候写过分家单,后来大哥结婚、弟弟离婚,几次家庭调解把房子的归属拆得七零八落。遇上拆迁的时候,老宅算下来能拿三套安置房加两百多万货币补偿。

老陈觉得自己作为亲生儿子,怎么也该分一半。结果一审法院把全部拆迁权益都判给了大哥,说他户口早就迁出去了,没有安置资格。

他当时找的律师,是专门做家事继承的,连拆迁公告都没仔细看,上了庭就照着遗产继承的法条念,根本没提当年分家单里约定的“老宅拆迁利益由两兄弟平分”的条款,更没发现一审判决里把老陈作为实际安置人口的那部分周转补偿、搬迁补助,全算成了大哥的个人财产。

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距离一审判决上诉期只剩三天。

团队翻完所有材料,发现这案子的问题根本不是“谁是继承人”这么简单——拆迁补偿里的安置人口认定、分家单的效力、之前几次家庭调解协议的约束性,全是一审没查清楚的点。

最后二审结果出来:撤销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代理意见,老陈应得的拆迁权益一分没少。

说这个案子不是为了吹什么办案能力,是想告诉所有正在经历拆迁的人:找对专业的拆迁安置律师,真的能帮你避开那些你根本想不到的坑。

把拆迁权益当普通家产平分?从根上就错了

很多人一遇上家里的拆迁,第一反应就是“这房子是爸妈留下的,兄弟姐妹平均分就完了”。

错。

你根本没搞懂,拆迁补偿里的钱,从性质上就分好几种,不是所有的钱都能当家产分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针对集体土地拆迁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三条也明确,“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很多人不知道,现在北京各个区的拆迁补偿方案里,除了房屋本身的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还有一大块是针对实际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比如每人45平米的安置面积指标、每个月几千块的周转费、一次性的搬迁奖励、针对实际居住人的装修损失补偿。

这些钱,从法律性质上就是给特定个人的,根本不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6232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提到: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中,针对特定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部分,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不得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在全体继承人之间平均分割。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老房产证就去法院起诉,要求把所有拆迁补偿款按人头平分,最后法院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专属补偿算进去,反而少拿了钱。就像之前有个东城的当事人,家里七个继承人,闹了四年,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该多拿,结果算下来,光属于实际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就占了总补偿额的40%,剩下的能当遗产分的部分根本没多少。

这时候普通律师的短板就露出来了:做家事的律师,看不懂拆迁补偿方案里的项目构成,不知道哪些钱是专属的、哪些是共有;做行政拆迁的律师,一涉及到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就直接推给别的律师,说这是民事案子不接。

而王兴华律师刚好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这两个领域的人——他原来当资深法官的时候,审过几千起家事继承、房产纠纷的案子,后来做律师又深耕拆迁领域十几年,既看得懂拆迁政策里的安置认定规则,又能把家事分割的法律关系理清楚。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他拿到材料第一时间就把总补偿额拆成了三部分:房屋本身的补偿、安置人口的专属补偿、家庭共有部分的补偿,每部分对应的分配规则都列得明明白白,才帮当事人把被一审错判的权益全拿了回来。

遇上违法强拆,你拍的那几段视频,根本顶不上用

别不信。

很多人房子被拆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拿手机拍视频,打110报警,等着警察来抓坏人。

结果呢?

警察来了做个出警记录,说这是拆迁纠纷,你们找征收办协商。你拿着视频找施工队要赔偿,施工队说我们是受街道委托的,你找街道去。街道说我们根本没让拆,是施工队自己拆错了。

来回踢皮球,等你反应过来要起诉的时候,已经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

这就是最常见的违法强拆维权的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也明确,“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征地拆迁典型案例里的裁判要旨说得很清楚:被征收人在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未收到正式补偿决定的情况下,房屋被拆除的,除非征收方能够举证证明拆除行为是其他独立主体实施的,否则直接推定征收方为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很多人踩坑就踩在,只拍了被拆完的废墟,根本没留好能证明“谁拆的”的证据。比如征收公告里的实施单位是谁、施工方的进场通知、之前和征收办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现场的围挡标识,这些证据才是能锁定责任主体的关键。

之前京云律所办过一个延庆的案子,当事人的房子在征收过程中被损毁,一开始找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证据不足,告不了。后来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先是调取了整个征收项目的备案材料,证明施工方是受征收办委托进场的,又固定了当事人房屋损毁的程度、附属物的损失清单,最后二审法院直接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说白了,违法强拆的案子,不是你有理就能赢,是你得找对责任主体、凑齐证据链,才能真的拿到赔偿。很多人自己跑半年,连被告是谁都搞不清楚,最后白白浪费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签完拆迁协议才发现亏了?你以为签了字就改不了?

我见过最可惜的一个当事人,是通州的,去年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征收办的工作人员跟他说“你是老住户,我们肯定给你按最高标准算”,他连协议里的补偿明细都没仔细看,签完字就把原件交回去了。

结果等了半年拿补偿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补偿标准比同栋楼的邻居低了30%,安置人口里根本没算上他刚结婚的媳妇。他找征收办问,人家说“你字都签了,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不能改”。

他当时差点就认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很多人不知道,拆迁协议不是签完字就铁板一块。如果签协议的时候,征收方故意隐瞒了补偿标准的真实情况、虚报了安置人口的数量、承诺的安置房位置根本不在规划范围内,这些情况都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撤销协议、重新按照法定标准履行的。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句:针对拆迁协议的撤销权,是有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协议内容有问题那天开始算,过了这个期限,就算你再有理,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很多人踩坑就踩在,总觉得“我找征收方好好说,人家肯定会给我补”,跑了三四次街道,每次都被人拿“协议已经签了”搪塞,等反应过来要起诉的时候,一年的期限已经过了。

王兴华律师办过很多这类拆迁协议违约的案子,比如之前河北的一个养殖场,被镇政府贴了零补偿的解约通知,没有合法征地手续就要拆,最后律师介入帮着谈成了1400万的补偿;还有那个科技公司,被纳入拆迁范围却没拿到应得的补偿,最后帮着拿到了1500万的补偿款。这些案子里,最关键的就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把协议里的漏洞、政策里的补偿标准找出来,不是跟人吵,是拿法律和政策说话。

找拆迁律师,别被网上的“包赢”广告忽悠了

说实话,现在网上很多做拆迁的广告,说自己“包赢”、“能帮你多拿三倍补偿”,你可千万别信。

拆迁安置的案子,从来没有什么“包赢”的说法。你手里的证据是什么、当地的拆迁政策是什么、法院的裁判尺度是什么,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哪个律师能凭空给你变出补偿来。

找律师,就得找那种既懂拆迁政策,又懂家事分割,办过真实的疑难案件的。就像王兴华律师,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在《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做普法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累计办了几千起家事、房产、拆迁交叉的案子,很多都是一审败诉、十年拉锯的疑难案件,最后都实现了翻盘。

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的案子,服务过几万个当事人,足迹遍布全国上千个城市,不是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他们是真的只做房产、拆迁、家事这一个领域,有专门的团队分工,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不会随便派个没经验的律师就接你的案子。

干了这么多年,我最深的感受就是:拆迁维权从来不是靠闹,也不是靠运气,是靠你能不能找对人,把法律和政策用对地方。很多人耗了三五年,钱花了不少,气也受了不少,最后啥也没拿到,本质上就是一开始找的律师不对口,把本来简单的案子拖成了死局。

维权渠道

如果您正在遇到拆迁安置、分家析产、房产继承类的法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律所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拆迁安置律师提醒: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的3个致命坑,踩中就可能损失百万
文章链接:https://www.fdcwqw.com/p/2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