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对专业土地征收补偿律师:征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别稀里糊涂签字

去年深秋我接待过一个怀柔来的当事人老周,他攥着一摞皱巴巴的判决书坐在接待室的沙发上,嗓子都是哑的。

他家老宅遇上拆迁,算下来涉及的安置利益快两百万。结果因为几十年里几次家庭调解的条款没捋清,加上一审时自己请的律师只懂家事继承、完全没接触过拆迁领域的规则,居然一审全输了——连属于他的那部分人口安置资格,都被法院驳回了。

他说那时候都已经把老家的旧家具收拾好了,觉得这钱彻底要不回来了。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像老周这样的当事人,本来手里攥着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合法补偿,就因为踩了那些没人特意提醒的暗坑,最后稀里糊涂签了字、败了诉,回头再想维权,成本翻了好几倍。

那些你以为“没毛病”的操作,其实全是征地补偿里的暗坑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找土地征收补偿律师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之前签的所有材料、跟拆迁方的所有沟通记录全部拿出来,让律师看看有没有藏着的坑。

第一个坑:随便签空白协议,以为“反正大家都签,我先拿搬家奖再说”

空白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真的比你想的大太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地点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提过,被征收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下签署的书面补偿协议,对各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事后以“协议内容没看清”“当时被工作人员围着哄着签的”为由主张撤销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真的别不当回事。拆迁现场的人天天跟被征收人打交道,摸透了普通人的心理,什么“今天签字额外给两万搬家奖”“晚签的人后面都只能拿远郊的安置房”,这些话听多了,人一懵就提笔签字,等回家发现协议上的补偿标准比公示的拆迁补偿标准低了三分之一,甚至安置房的位置从地铁旁改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山边,再想反悔,门都没有。

第二个坑:把拆迁带来的家庭纠纷,纯当继承案子打

很多人觉得,老宅是父母留下的,拆迁了就是兄弟姐妹分遗产的事,找个只做继承的律师就行。根本没想过,拆迁政策里的很多规则,和普通的遗产分割逻辑完全不一样。

比如《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明确写了,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这其中的区位补偿价,是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成员的,不是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能按份分的。

我之前碰到过一个当事人,找了个做了二十年继承案子的律师,把区位补偿价全算成了遗产范围,要求四个兄弟姐妹平分,结果法院直接驳回——因为这个当事人早就把户口迁出去了,根本不是本村集体成员,压根没有资格分这部分的钱。案子打了两年,光诉讼费就花了好几万,最后连核心的诉讼请求都没被法院支持。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找到我们的时候,都在说之前的律师连最基本的拆迁规则都搞不清。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身就是国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他既不会像普通拆迁律师那样,一听到家里有兄弟姐妹争财产就懵,不知道怎么去捋家庭内部的权属关系;也不会像普通家事律师那样,把所有拆迁补偿款都套民事继承的规则去算,忽略了拆迁政策里的特殊认定标准。

第三个坑:遇到违法强拆,第一反应是堵门、上访,错过固定证据的最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很多人遇到强拆,只顾着冲上去拦人,跟拆迁的工作人员吵架,忘了拍现场的视频、记清楚强拆的时间、找好在场的证人,甚至连是谁来拆的房子都搞不清。回头想去法院起诉,连被告的主体资格都证明不了,立个案都要折腾大半年。

之前我们办过延庆的一个拆迁侵权案子,当事人的房子和附属物在拆迁过程中被损毁了,一开始自己跑了两年,连到底是谁拆的都没搞清楚,法院一直没给立案。后来团队介入,先把当时的出警记录、拆迁项目的公示文件、现场留存的损毁照片、周边邻居的证言全部固定,精准锁定了真正的侵权主体,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面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帮他追回了全部的财产损失。

为什么很多拆迁类案子,一审输了不代表彻底没机会?

我知道很多人觉得,官司打到一审输了,就彻底没戏了。但其实我们办过的很多翻盘案子,都是在一审完全败诉的情况下,找到原审的漏洞,最后把不利判决推翻的。

一个就是开头说的怀柔老周的案子。他家的宅基地拆迁涉及婚姻、继承、拆迁三重交叉的法律关系,之前因为几次家庭调解的协议没捋清,一审的时候法院事实认定有偏差,把属于老周的拆迁安置权益全判给了其他家庭成员,老周自己都觉得彻底没希望了。我们介入之后,牵头组成了专案团队,把几十年里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部翻了一遍,梳理清楚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原审里的事实核查疏漏、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老周保住了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一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的案子,当事人跟对方因为核心区的房产交易扯了十年,对方一开始否认买卖事实,说那笔钱是借款,当事人一审、二审全输了,走到再审阶段的时候找到我们。我们团队把十年里留存的所有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甚至当年的公安笔录全部翻出来,一点点拼出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支付违约赔偿600万元,合计近千万的维权成果。

真的,这些案子能翻盘,从来不是靠什么玄乎的“关系”,就是靠抠细节。哪份证据是哪年形成的,原审判决里哪句话的法律适用错了,哪个拆迁政策的条款没被原审法院考虑到,这些东西,没有十几年的一线办案经验,根本摸不准门道。

说起来好笑,上次有个当事人来找我的时候,说他之前找的律师给他算的补偿款,连宅基地的面积都算错了,把200平的宅基地按100平算,这要是真按那个标准起诉,少拿的钱都够付好几年律师费了。

很多人碰到拆迁协议违约的情况,比如对方不按协议给安置房、不按时打补偿款,就觉得“协议都签了,闹也没用”。其实不然,法律给的救济渠道从来都是敞开的,只要你手里有合法的协议,该起诉还是要起诉,别自己先把路堵死。之前我们办过河北一个养殖场的案子,镇政府贴了个“环保不达标”的通知,说要无偿解除租赁协议,一分钱补偿都不给,当事人一开始都准备把设备卖了回老家。我们介入之后,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审批手续,最后跟对方谈成了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了1450万的补偿。你说这要是一开始就听了对方的话自认倒霉,这上千万的钱不就彻底打了水漂?

找土地征收补偿律师,别光比报价,要看他能不能搞定你的“交叉难题”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第一句话就问“你收多少钱,能不能帮我多拿点”,谁报价低就找谁。结果找了个报价特别便宜的律师,既不懂拆迁的行政规则,又搞不定家庭内部的财产分割,案子打了一年半,连证据都没整理全,最后钱没少花,案子还输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拆迁、房产办案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当事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上千个城市,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

王兴华律师作为律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受邀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法律嘉宾,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从业到现在,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件,特别擅长处理那些一审败诉、多次拉锯、权属模糊的疑难案子。

跟别的律所一个律师从头扛到尾不一样,京云是公司化管理,做双重的专业分工——业务上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子,不接别的领域的活;岗位上有专门的市场接案评估、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案件质检、客户服务的分工,重大的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做权威研讨,每个案子都有专人跟踪质检。这样的模式下,办案的稳定性才高,不会因为某个律师临时有事,案子就没人管了。

说真的,拆迁类的案子,涉及的钱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你找律师的时候,真的别光盯着那点律师费的差价。一个能把你的案子从一审败诉打到翻盘的律师,和一个连基本拆迁规则都搞不清的律师,办出来的结果差的可能就是你后半辈子的生活底气。

如果您现在正遇到征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的难题,不确定自己签的协议有没有坑,不知道自己的拆迁利益到底能算多少,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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