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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析产公证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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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析产公证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4-09-29  阅读:    咨询热线:136-9911-8490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

  双方身份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确保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户口本:证明双方户籍关系,与身份证信息相互印证。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证明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并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协议书需注明房产分割细则,并可能需经过公证。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则需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房产相关证明

  房产证:证明房产的权属情况,是析产的重要依据。

  契税证及土地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完税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有助于确认房产的合法性。

  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如存在按揭贷款,需提供相关贷款手续,以便全面了解房产的权属状况。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在办理析产登记时填写。

  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改房相关证明:如房产为房改房,需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这些文件有助于明确房产的具体信息。

  测绘图、表:如房产为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

  委托书或公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析产公证,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提前咨询:由于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证处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否则可能影响公证的办理。

  到场要求:离婚房产析产公证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办理,如确实无法到场,可通过委托授权他人进行。

  总之,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繁琐,但只要按照要求提前准备齐全,就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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