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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诱骗签约维权指南:证据收集与法律救济路径
中介通过虚假宣传、隐瞒关键信息等手段诱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本文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司法实践,系统梳理中介欺诈的证据认定标准与维权策略。
一、中介欺诈的常见手段与法律定性
(一)典型欺诈行为
虚假宣传:夸大房屋面积、学区资源或承诺“包过户”;
隐瞒瑕疵:不告知房屋抵押、查封或质量问题;
伪造证据:伪造业主委托书、产权证或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
诱导签约:以“限时优惠”“房源紧张”为由催促签约。
(二)法律定性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中介欺诈导致合同撤销的,受欺诈方有权要求中介赔偿损失。若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可能构成《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
二、有效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一)书证类证据
合同文本:重点审查中介是否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如“买方放弃追究质量责任”);
宣传资料:保存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广告海报,对比实际房屋状况;
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中中介的虚假承诺(如“房东急售,价格可再谈”)。
实务提示:聊天记录需完整保存原始载体(手机、电脑),截图需显示时间、对方账号。
(二)视听资料类证据
录音录像:在签约现场录音,记录中介对房屋状况的陈述;
监控视频:调取中介门店或房屋内的监控,证明中介诱导行为。
合法性要求:录音需经对方同意(公共场所录音一般合法),录像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三)证人证言类证据
在场人员:共同看房的亲友、其他购房者作证;
前客户:联系曾被该中介欺诈的客户出具书面证言。
取证要点:证人需出庭接受质询,书面证言需附证人身份证明。
(四)鉴定与检测类证据
房屋质量鉴定: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房屋漏水、裂缝等问题;
文件真伪鉴定:对中介提供的产权证、委托书进行笔迹或印章鉴定。
案例参考:2025年杭州中院判决,中介伪造业主委托书出售房屋,经笔迹鉴定后认定欺诈,中介被判赔偿买方双倍定金。
三、维权程序与赔偿范围
(一)投诉与行政处罚
向行业协会投诉: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可对违规中介进行警告、罚款;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介欺诈可处违法所得1-10倍罚款。
(二)民事诉讼策略
起诉对象:同时起诉中介机构与从业人员,要求连带赔偿;
赔偿范围:
直接损失:已付中介费、定金、税费;
间接损失:房屋差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
典型判决:2025年深圳南山法院判决,中介隐瞒房屋查封状态致买方损失,除返还中介费外,还需赔偿买方购房机会损失20万元。
(三)刑事报案要点
若中介存在以下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如产权证);
虚构房源骗取定金后逃匿;
多次实施欺诈,涉案金额超10万元。
四、风险防范与签约注意事项
(一)签约前核查义务
验证中介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介是否备案;
查验房屋权属:要求中介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录音取证:签约前明确告知中介“若存在欺诈,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同条款设计
明确中介义务:约定“中介需对房屋权属、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设置解约条款:如“中介隐瞒重大瑕疵,买方有权单方解约并索赔”;
限制付款方式:定金支付至第三方监管账户,过户后解冻。
(三)纠纷解决机制
优先协商:通过行业协会调解,降低维权成本;
及时诉讼:发现欺诈后立即取证,避免证据灭失。
五、法律前沿与趋势
电子合同证据效力:2025年新规明确,区块链存证的电子合同可作为有效证据;
惩罚性赔偿适用:部分法院试点对恶意欺诈的中介适用双倍赔偿;
行业信用体系:住建部正在建立中介黑名单制度,欺诈行为将影响机构资质审批。
结语:房屋交易中的欺诈风险需通过法律武器防范。当事人应树立证据意识,在签约前核查权属、签约中固定承诺、签约后及时维权。法律不仅提供事后救济,更通过制度设计倒逼中介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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