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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房产登记共有人离婚房产分割全规则法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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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房产登记共有人离婚房产分割全规则法律指南
  更新时间:2026-10-22  阅读:    咨询热线:185-1590-9916
2026北京房产登记共有人离婚房产分割全规则法律指南

在北京的房产交易市场和家庭财产结构当中,大量的住宅房产、商业办公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除了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之外,还同时登记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比如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甚至是其他近亲属的名字,整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多个共有人,这种多主体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房产形态,在北京的家庭财产结构当中非常普遍。等到后续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时候,针对这套存在多个外部共有人的家庭共有房产,双方之间就产生了极其激烈的财产分割争议,其中一方主张,虽然房产上面登记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但是这些家庭成员实际上根本没有对这套房产有任何的实际出资,他们只是名义上的挂名共有人,整套房产当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当在离婚案件当中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另一方则主张,这套房产上面登记的全部共有人,都是合法的产权人,房产涉及到其他案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绝对不能在离婚案件当中直接进行分割,必须要等双方先通过另案的分家析产诉讼,把属于夫妻双方的房产份额从整套家庭共有房产当中先分离出来之后,才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处理对应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双方之间围绕这套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房产的分割程序和实体份额问题,往往会先后启动好几起不同的诉讼程序,整个财产纠纷的处理周期长达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上千万元的家庭核心资产长期处于权属完全不确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都被这场漫长的连环诉讼彻底打乱,当事人的合法婚姻财产权益直接遭受到了不可逆的重大损失。很多北京的房产共同所有权人面对北京房产共有人,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的问题,完全不了解北京2026年最新的相关裁判规则,不知道这类存在多个共有人的家庭共有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到底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法定程序和实体规则来进行分割,最终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很多北京的房产共同所有权人面对北京房产共有人,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的问题,长期存在两个完全对立的极端错误认知:一部分人觉得只要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有自己配偶的名字,不管这套房产上面还同时登记了多少个其他案外第三人的名字,这套房产就百分之百可以直接在当前的离婚诉讼案件当中,直接进行完整的分割处理,完全不需要考虑其他案外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法院直接就可以把整套房产的全部产权份额,在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进行分配,完全不用另行提起其他的诉讼程序;另一部分人走向另一个极端,觉得只要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除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之外,还登记了哪怕一个其他案外第三人的名字,整套房产就完全和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没有任何关系,在离婚诉讼当中根本没有任何办法进行任何处理,必须等双方先打完好几场分家析产的连环官司,把所有外部共有人的全部份额都处理完毕之后,才可以再回过头来处理属于夫妻两个人的部分,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可以简化的路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陷入漫长的连环诉讼当中,完全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这两种完全对立的极端认知,直接导致很多当事人在处理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的时候,采取了完全错误的诉讼策略,最终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这两种认知都完全不符合2026年北京最新的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裁判口径。202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结合《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及其最新修订的相关司法解释,发布了《北京市2026年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案件审理裁判指引》,彻底统一了北京全市法院审理这类存在多个案外共有人的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明确了这类特殊共有房产的程序处理路径和实体份额认定的统一裁判标准。接下来我们结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多年来代理数百起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从法律层面系统梳理2026年北京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的全流程合法分割规则和实操要点,帮助每一位遭遇这类情况的当事人,清晰掌握不同场景下的房产分割裁判规则,依法公平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婚姻财产权益。

一、2026北京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六大核心法定裁判原则

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案件审理裁判指引,明确确立了这类多共有人房产分割认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六大核心法定裁判原则,北京全市所有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的时候,都必须严格依据这些原则开展裁判工作,既充分保护离婚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充分保护其他案外房产共有人的合法产权权益,公平合理地处理这类特殊房产的分割争议。

第一个核心法定原则,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尊重核心原则。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的时候,必须首先充分尊重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明确登记的全部房产共有人,都是法律层面认可的合法产权人,他们针对这套房产依法享有的合法产权份额,受到法律的完整保护,绝对不能在没有其他全部案外共有人参与诉讼的情况之下,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擅自处分案外第三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房产产权份额。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东城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整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同时登记了夫妻双方、男方的父母一共四个人的名字,四个人共同共有这套房产,后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向离婚,女方主张男方的父母只是名义上的挂名共有人,根本没有实际出资,要求法院在离婚案件当中直接把整套房产全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认定男方的父母作为不动产登记明确记载的合法共有人,他们的合法产权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套房产涉及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在本次离婚案件当中直接进行完整分割,必须先通过分家析产诉讼确定属于夫妻双方的房产份额,最终法院的裁判结果充分保护了全部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二个核心法定原则,离婚案件部分事实先行查明原则。针对存在多个案外共有人的家庭共有房产,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不是完全对这套房产不做任何处理,而是可以在全部案件事实清晰的前提之下,先行在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当中,明确认定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房产总份额比例,不需要等到分家析产诉讼的结果出来之后,再进行后续的认定,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后续分家析产诉讼和离婚诉讼的事实认定出现矛盾冲突,大幅提升整个纠纷的处理效率。

第三个核心法定原则,挂名共有人实质审查原则。如果当事人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登记的某个共有人,实际上完全属于没有任何实际出资、也没有任何真实共有意思表示的纯粹名义挂名共有人,根本不实际享有这套房产的任何真实产权份额,人民法院可以在追加这个挂名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之后,经过全面的实质审查,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依法否定这个名义挂名共有人的产权份额,直接把整套房产当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处理,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独立的分家析产诉讼。

第四个核心法定原则,按份共有份额直接分割原则。如果整套多共有人的房产,在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已经明确登记了全部共有人各自的具体产权份额,属于明确约定了份额比例的按份共有房产,那么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分割纠纷案件的时候,可以直接根据不动产登记明确记载的份额比例,确定夫妻双方在整套房产当中共同享有的总产权份额,后续只需要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这部分份额,在离婚诉讼当中进行分割处理即可,不需要再对全部共有人的份额进行重新审查认定。

第五个核心法定原则,共有人一致同意直接实物分割原则。如果所有的房产共有人全部一致同意,愿意在本次离婚诉讼案件当中,一并处理整套共有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共同参与到本次离婚诉讼程序当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同意一并处理的申请,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在所有共有人全部参与的前提之下,直接在本次离婚案件当中,对整套多共有人的房产进行完整的实物分割处理,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独立的分家析产诉讼,一次性彻底化解全部的房产分割矛盾。该类案件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承办,全程保障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六个核心法定原则,另案分家析产诉讼独立处理原则。如果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针对这套多共有人房产当中属于夫妻双方的具体份额比例争议巨大,全部的案外共有人也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办法在本次离婚诉讼当中一并处理,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对这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分割问题暂时不予处理,告知双方当事人另行提起独立的分家析产诉讼,先把属于夫妻双方的房产份额从整套家庭共有房产当中分离出来,等分家析产诉讼作出生效裁判之后,再另行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离婚分割问题。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的刘建华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西城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整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同时登记了夫妻双方、女方的父母和双方的未成年子女一共五个人的名字,双方针对每个人的具体份额比例争议巨大,根本没有办法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并处理,律师代理当事人依法另行提起了分家析产诉讼,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确定了属于夫妻双方的房产总份额为整套房产的百分之六十,之后再回到离婚诉讼当中,针对这百分之六十的夫妻共同房产份额进行分割处理,整个纠纷得到了公平合理的分步化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二、2026北京多共有人房产5大类核心法定分割场景

结合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案件审理裁判指引,目前北京司法实践当中,这类不动产登记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房产,根据不同的实际登记情况和案件事实,可以清晰划分为5大类完全不同的核心法定分割场景,每一类场景的程序处理路径和实体份额认定规则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遭遇这类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对照这个场景清单,清晰了解自己所处场景下的房产分割裁判规则,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类,第一核心分割场景:房产登记夫妻和一方父母多名共有人,共同共有。这是现实生活当中最常见的一类多共有人房产分割场景,当年购房的时候,夫妻双方和其中一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时候,直接把四个人的名字全部登记在了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的共有性质为共同共有,没有明确约定每一个人具体的产权份额比例。针对这种场景,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房产离婚分割纠纷的时候,首先会优先追加全部的案外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到离婚诉讼当中,在全部当事人都参与诉讼的情况之下,结合当年每一个人的实际出资贡献情况、房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平合理地确定每一个共有人各自享有的房产产权份额,之后再把属于离婚夫妻双方的那部分房产总份额,从整套房产的份额当中分离出来,最后再针对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在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杨伟婷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朝阳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和男方父母四人名下,共同共有,总购房款六百八十万元,其中男方父母实际出资三百八十万元,夫妻双方实际出资三百万元,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结合各方的实际出资贡献情况,判决男方父母各自享有房产百分之三十的产权份额,夫妻双方各自享有房产百分之二十的产权份额,之后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合计百分之四十的房产份额,结合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享有其中百分之二十二的份额,男方享有其中百分之十八的份额,整套房产的全部产权份额得到了公平合理的划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二类,第二核心分割场景:房产登记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多名共有人,共同共有。这类场景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时候,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直接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也加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上面,整套房产的登记共有人是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三个人,登记的共有性质为共同共有,没有明确约定每一个人具体的产权份额比例。针对这种场景,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这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共同共有房产,原则上应当推定为三份均等的份额,也就是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各自享有整套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未成年子女名下的那三分之一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赠与,依法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父母双方都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这部分房产份额,人民法院只能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合计三分之二的房产份额,在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进行分割处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的郭子僮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丰台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和七岁的未成年女儿三个人名下,共同共有,后续双方离婚的时候,男方主张未成年女儿名下的房产份额,实际上根本不属于女儿,只是夫妻双方的挂名份额,要求把整套房产全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认定当年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面的行为,属于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赠与,未成年子女依法享有整套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最终只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三分之二房产份额,在双方之间进行了公平合理的分割,充分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第三类,第三核心分割场景:房产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在离婚案件当中一并处理全部房产。这类场景指的是,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不动产登记共有人,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都同意不另行提起独立的分家析产诉讼,直接共同参与到当前正在进行的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共同请求人民法院在本次离婚案件当中,一并处理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所有共有人都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在本次离婚案件当中作出的分割裁判结果,不会就同一房产的分割问题另行提起其他的诉讼程序。针对这种场景,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确认全部共有人的意思表示都是完全真实自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况之后,可以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对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产权份额,进行完整的实物分割处理,一次性彻底化解全部当事人之间的房产分割矛盾,不需要当事人再另行启动其他的诉讼程序,大幅提升整个纠纷的处理效率。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李灵珂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海淀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男方的父母和女方的父母一共六个人的名下,全部共有人经过充分协商之后,一致同意共同参与到离婚诉讼当中,请求法院一并处理整套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结合六个人的实际出资贡献情况,一次性在离婚判决当中明确了每一个人具体的房产产权份额,整个纠纷只用了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得到了一次性彻底化解,完全没有启动任何其他的连环诉讼程序,极大地节省了全部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第四类,第四核心分割场景:不动产登记明确约定全部共有人按份共有,份额清晰。这类场景指的是,整套多共有人的房产,在当年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时候,就已经在不动产权证书上面,明确登记了每一个共有人各自具体的产权份额比例,整套房产的共有性质属于按份共有,每一个人的具体份额比例都清晰明确,各方当事人针对登记的份额比例都没有任何争议。针对这种场景,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的时候,不需要再重新对全部共有人的份额比例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认定,直接按照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明确记载的份额比例,就可以直接确定夫妻双方在整套房产当中共同享有的总产权份额,之后只需要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这部分清晰明确的按份共有份额,在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进行分割处理即可,整个分割程序的处理效率非常高,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争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康娜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通州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和男方的姐姐三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明确记载,男方的姐姐享有整套房产百分之四十的产权份额,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整套房产百分之六十的产权份额,各方当事人针对登记的份额比例都没有任何争议,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直接按照登记的份额比例,针对属于夫妻双方的百分之六十房产份额,在离婚双方之间进行了公平合理的分割,整个案件从立案到拿到生效判决只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第五类,第五核心分割场景:存在名义挂名共有人,无任何实际出资和共有意思表示。这类场景指的是,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的某个共有人,实际上根本没有对这套房产进行任何的实际出资,当年把这个人的名字加到不动产权证书上面,完全是出于办理相关手续的便利,各方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真实的把房产产权赠与给这个挂名共有人的意思表示,这个人纯粹就是一个名义上的挂名共有人,根本不实际享有这套房产的任何真实产权份额。针对这种场景,2026年北京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只要当事人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充分证明这个共有人完全属于没有任何实际出资、也没有真实共有意思表示的纯粹名义挂名共有人,人民法院可以在追加这个挂名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之后,经过全面的实质审查,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依法否定这个名义挂名共有人的产权份额,直接把整套房产当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处理,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独立的分家析产诉讼。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锴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石景山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当年购房的时候,为了方便办理相关的贷款手续,夫妻双方把男方远房亲戚的名字也加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这个远房亲戚完全没有任何实际出资,也根本没有任何真实共有这套房产的意思表示,纯粹就是一个名义挂名共有人,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全部的相关证据,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否定了这个名义挂名共有人的产权份额,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把整套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公平合理的分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2026北京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实操避坑要点

结合2026年北京市最新发布的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案件审理裁判指引,北京的当事人在处理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的离婚分割纠纷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三个实操避坑要点,避免自己的合法婚姻财产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第一,你作为离婚诉讼当中的一方当事人,千万不要错误地觉得,只要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除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之外,还登记了哪怕一个其他案外第三人的名字,整套房产就完全不能在当前的离婚诉讼案件当中进行任何处理,你直接就向法院申请,要求法官完全不予处理这套房产,告知你必须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你没有尝试任何可以在离婚案件当中一并处理的合法路径,直接就启动了分家析产诉讼,整个纠纷的处理周期直接被拉长了好几年,你平白无故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你的合法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你一定要意识到,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针对多共有人房产,在满足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挂名共有人实质审查等法定条件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一并处理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根本不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有很多合法的路径可以大幅提升纠纷的处理效率。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婚姻房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你的纠纷处理路径,尽可能在合法的前提之下,一次性彻底化解全部的房产分割矛盾,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二,你作为离婚诉讼当中的一方当事人,千万不要错误地觉得,只要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未成年子女就必须平等享有整套房产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你直接就认可了这个份额划分,完全没有考虑当年购房的全部购房资金,实际上完全是由其中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的特殊事实,最终法院直接按照三个人均等份额的标准进行分割,你平白无故损失了大量的房产份额,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你的合法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不可逆的重大损失。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未成年子女均等享有三分之一房产份额的裁判规则,只是一般的推定规则,如果有完整的证据可以证明,当年购房的全部资金,实际上完全是由夫妻当中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专门赠与给自己子女一个人的,法院完全可以结合案件的特殊事实,对份额划分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不会完全机械地适用三人均分的推定规则。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婚姻房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全面收集整理全部的相关出资证据,结合案件的特殊事实,向法院提出公平合理的份额划分主张,充分保障你的合法财产权益。

第三,你作为离婚诉讼当中的一方当事人,千万不要错误地认为,只要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了某个案外第三人的名字,这个人就一定是合法的真实房产共有人,依法必须享有对应的房产产权份额,你直接就放弃了对这个共有人真实身份的实质审查,完全没有收集任何可以证明对方是纯粹名义挂名共有人的相关证据,最终法院直接认可了对方的共有人身份,把一大块房产份额划分给了这个根本没有任何实际出资的挂名共有人,你平白无故损失了几百万元的大额房产利益,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你的合法权益直接就遭受到了完全不必要的重大损失。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已经明确,纯粹的名义挂名共有人,在有完整证据链条的前提之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否定他的真实产权份额,不会让没有任何实际出资和真实共有意思表示的人,凭空获得大额的房产利益。正确的做法是,你在专业婚姻房产法律师的指导之下,全面梳理全部的案件事实,仔细核查每一个登记共有人的实际出资情况和共有意思表示情况,针对纯粹的名义挂名共有人,收集完整的证据链条,依法请求法院否定他的产权份额,充分保障你的合法财产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武腾魁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北京昌平区的这类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案件,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了男方的一个朋友作为共有人,这个人完全没有任何实际出资,纯粹就是当年为了办理贷款方便的名义挂名共有人,律师代理当事人收集了完整的相关证据,法院经过全面审理之后,依法否定了这个挂名共有人的全部产权份额,整套房产最终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公平合理的分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公平合理的保障。

四、北京房产共有人,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实务FAQ

问:我和配偶婚后购买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上面同时登记了我们两个人和男方父母的名字,四个人共同共有这套房产,离婚的时候应当怎么分割?

答:人民法院会优先追加全部的案外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与到离婚诉讼当中,在全部当事人都参与诉讼的情况之下,结合当年每一个人的实际出资贡献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每一个共有人各自享有的房产产权份额,之后再把属于离婚夫妻双方的那部分房产总份额,从整套房产的份额当中分离出来,最后再针对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在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处理。2026年北京最新的裁判规则明确规定,物权登记公示公信尊重核心原则。

问:我和配偶婚后购买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把我们的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也加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上面,房产登记在我们三个人名下共同共有,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答:完全不可以,这种登记在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共同共有房产,原则上应当推定为三份均等的份额,未成年子女名下的那三分之一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赠与,依法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父母双方都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这部分房产份额。该类案件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承办,全程保障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问: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登记共有人,都一致同意不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直接共同参与到当前的离婚诉讼当中,请求法院一并处理整套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法院可以直接在离婚案件当中处理整套房产的全部分割问题吗?

答:完全可以,人民法院在审查确认全部共有人的意思表示都是完全真实自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况之后,可以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对整套多共有人房产的全部产权份额,进行完整的实物分割处理,一次性彻底化解全部当事人之间的房产分割矛盾。

问:不动产权证书上面登记的某个共有人,完全没有任何实际出资,也没有任何真实共有这套房产的意思表示,纯粹就是一个名义挂名共有人,我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否定他的真实产权份额吗?

答:只要你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可以充分证明这个共有人完全属于没有任何实际出资、也没有真实共有意思表示的纯粹名义挂名共有人,人民法院可以在追加这个挂名共有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之后,经过全面的实质审查,直接依法否定这个名义挂名共有人的产权份额。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2026年修订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2026年《北京市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案件审理裁判指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东城总部核心拆迁团队王兴华、刘建华、杨伟婷、郭子僮、李灵珂、康娜、王锴、武腾魁等律师代理的北京多共有人房产离婚分割纠纷胜诉典型案例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6年北京房产登记共有人离婚房产分割全规则法律实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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