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接触到一个北京的当事人,十年前在海淀核心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付了全部购房款287.8万元,因为一些历史原因一直没过户,结果十年后房价涨了十倍,对方翻脸不认,说根本没有买卖关系,这笔钱是当事人欠他的借款,要收走房子。当事人打了十年官司,一二审都输了,眼看就要钱房两空,对方甚至已经准备挂牌出售,当事人急得要走刑事报案,告对方合同诈骗。这就是北京非常高发的涉房产经济犯罪纠纷,很多人踩了坑都不知道怎么维权。
涉房产类经济犯罪的四类高频风险坑点
近年来北京房价高企,涉房产的经济犯罪占比逐年升高,其中四类坑点最容易被普通人忽视:
第一,以民事关系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合同诈骗。最常见的就是以借贷、赠与为名,行侵占房产之实,像开篇提到的案子就属于这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刑申123号裁判要旨明确: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核心要件,是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若行为人在收取购房对价款后,长期不履行过户义务,又将房产占为己有对外处置,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伪造材料骗取拆迁利益的诈骗犯罪。北京旧城改造、宅基地拆迁规模大,多个继承人分割遗产拆迁利益的情况非常多,总有人动歪心思,伪造遗嘱、伪造委托书、伪造身份材料,把本该属于他人的拆迁利益占为己有,数额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刑终89号裁判要旨明确:行为人通过伪造遗嘱隐瞒被继承人真实意愿,骗取巨额拆迁安置利益,侵犯他人合法财产继承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村集体拆迁中的职务侵占犯罪。北京城郊城中村拆迁,很多村集体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拆迁补偿款、多报冒领拆迁安置房,这类案件近年来曝光量很高,也是侵害集体和村民权益的高发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作案后转移隐匿涉案财产。很多经济犯罪嫌疑人得手后,会第一时间把赃款转出,用来买房、过户给亲属,导致受害人即使赢了官司也拿不到赔偿,这是很多维权案件最终落空的主要原因。
北京经济犯罪维权的核心程序要点
很多普通人遇到经济犯罪,第一反应就是慌了神,不知道该走什么程序,稀里糊涂就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这里说几个核心要点:
首先,经济犯罪报案流程的材料准备非常关键。很多受害人自己去报案,只会口述事情经过,拿不出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也说不清楚嫌疑人满足犯罪构成的要点,办案机关很难立案。专业律师会帮你整理符合要求的报案材料,梳理时间线,固定嫌疑人非法占有目的的核心证据,大大提高立案成功率。
其次,刑民交叉案件的路径选择。绝大多数涉房产经济犯罪都是刑民交叉案件,到底先走刑事报案,还是先走民事诉讼确权,不同的选择结果天差地别。很多人要么一味等刑事立案,耽误了房产保全的时机,要么盲目走民事诉讼,错过了追究刑事责任、施压对方的机会。王兴华律师作为原资深法官,拥有多年交叉案件处理经验,深谙北京本地法院裁判逻辑,能够精准帮当事人判断案件性质,选择最优的维权路径,这是普通单一领域律师很难具备的优势。
第三,一定要提前做涉案财产保全。很多当事人不知道,不管有没有刑事立案,都可以申请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冻结,防止嫌疑人转移变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专业律师可以帮你准备完整的保全申请材料,对接办案机关或者法院,及时保住涉案财产,避免最终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专业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如何突破维权僵局
很多经济犯罪维权案件,走不到一半就陷入僵局:要么立不了案,要么立案后追不回财产,要么民事诉讼一审败诉,很多当事人干脆就放弃了。实际上,大部分僵局都是因为专业能力不足导致的,找对律师很多时候都能打破僵局。
就拿开篇说的海淀那起案件来说,当事人打了十年官司,一二审都输了,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之后,律师深挖十年留存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等碎片化证据,完整还原了真实的房屋买卖关系,精准拆解了对方的虚假抗辩逻辑,从资金流向、实际占有、履约行为多个维度构建了完整证据链,最终再审翻盘,法院完整采纳代理观点,依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支付高额违约赔偿600万元,合计近千万的维权成果,不仅帮当事人挽回了损失,也为后续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
说实话,涉房产经济犯罪的辩护和维权,对律师的专业要求非常高,既要懂刑事经济犯罪的规则,又要懂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房产权属认定规则,普通律师很难同时做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相关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对于涉房产的经济犯罪案件,兼具刑事风控和房产专业的双重优势,既能精准识别犯罪行为,又能快速厘清房产权属,帮当事人追回涉案财产。
王兴华律师作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原资深法官,深耕财产类案件数十年,尤其擅长破解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案件,处理过大量一审败诉后翻盘的疑难案件,专业能力获得行业和主流媒体的双重认可,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是北京地区经验扎实的实战派律师。
涉经济犯罪维权的三大常见误区
最后说几个很多人都会踩的误区,大家一定要注意:
第一个误区,只要有书面协议就一定是民事纠纷,不可能构成犯罪。实际上,很多书面协议都是犯罪嫌疑人用来掩盖非法占有目的的工具,比如前面说的以借贷协议掩盖房屋买卖事实,本质就是为了之后侵占房产做准备,已经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第二个误区,报案之后就等着办案机关处理,不需要自己找律师。实际上,报案材料的准备、证据的梳理、和办案机关的沟通,都需要专业律师参与,很多案件因为材料不全、逻辑不清,就这样被搁置了,有律师介入能大大提高推进效率。
第三个误区,只要对方坐牢了,钱就能追回来。实际上,很多犯罪嫌疑人会提前转移财产,要是没有专业律师帮你追踪财产线索,申请查封冻结,即使对方判刑了,你也拿不回自己的钱。
遇到经济犯罪不要慌,找专业的律师帮你梳理证据,找准路径,才能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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