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犯罪律师:浅谈经济犯罪中涉案房产处置的法律风险

上个月碰到个当事人,坐在会客室沙发上半天缓不过神。半辈子攒钱凑的首付,早年因为没购房资格借了朋友名买房,结果朋友卷入经济犯罪被查,这套房子直接被当成赃物查封,下个月就要拍卖了。换谁遇上这种事,不得急得掉头发?

说实话,近些年北京处理的经济犯罪案件里,百分之七十以上都会牵扯到不动产处置,这里面的坑,十个当事人有九个踩过。今天就顺着常见的风险点聊一聊,给提个醒。

经济犯罪涉案房产处置的三类高频坑点

很多人以为,经济犯罪的辩护只是给嫌疑人做刑期辩护,其实不然。大部分经济犯罪都会涉及到退赃、罚金、没收财产,家庭里大半资产都在房产上,一个不注意,无辜家属或者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房产就没了。我梳理了三类最容易踩的坑:

第一坑:实际出资房产被误认成赃款赃物追缴
很多人因为购房资格、债务规划或者其他原因,会把房产挂在别人名下,一旦挂名的人涉经济犯罪,这套登记在他名下的房子,百分百会被法院查封追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执监124号案件的裁判要旨也明确:即便案涉房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只要实际权利人能够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自身实际出资、占有使用的事实,借名买房关系合法有效的,不得将该房产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追缴执行。

第二坑:夫妻共有房产被全额执行抵扣退赃
很多经济犯罪是一方个人行为,退赃退赔的义务也应当由个人承担,但实践中经常出现把夫妻共同共有的整套房产都查封执行的情况,完全不顾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明确: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执行刑事裁判生效时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哪怕是夫妻共有的房产,也只能执行被执行人个人享有的份额,不能把配偶那一半也一并执行走。北京高院在(2022)京刑终189号案件中也明确,不得因被执行人的个人犯罪行为,处置配偶一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份额。

第三坑:集资类案件中善意购房人的房产被追缴
不少非法集资案件中,开发商或者卖房人用集资款拿地建房,之后卖给了不知情的购房人,等案发之后,办案机关直接把已经卖给购房人的房子当作赃物收回,购房者钱房两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第五条规定: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换而言之,只要你是不知情的善意购房人,付了合理对价,实际入住了,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应当追缴的赃物,你的合法权益完全受法律保护。

北京经济犯罪财产权益维权的核心难点

说了这么多坑点,为什么很多人明明有理,最后还是保不住房子?

说实话,大部分做经济犯罪辩护的律师,只懂刑事诉讼规则,对不动产权属认定、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完全不熟悉。很多经验不足的律师,连北京央产房上市规则、共有产权房权属认定这些基本常识都搞不清楚,更别说从零散的证据里梳理出实际权属的线索了。反过来,只懂房产的律师又不熟悉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的规则,抓不住异议和救济的关键点。

北京地区的这类交叉案件,最需要的就是同时懂刑事财产执行规则,又懂不动产权属认定的专业律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有十年以上房产领域执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案件万余起,对北京本地各类房产政策、司法裁判规则都吃得非常透。律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原本是资深法官,深耕房产纠纷、权属认定领域数十年,办理过数千起疑难复杂房产案件,尤其擅长从零散老旧的证据里梳理出有效线索,精准拿捏法院的裁判逻辑。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交叉案件,拼的就是复合经验,缺哪一块都不行。普通单一领域的律师,确实很难啃下来。

涉案房产争议维权,核心要做好这几件事

真遇上房产被查封追缴的情况,千万别慌,也别拖着,越拖越难办。核心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第一时间提出书面异议。很多人觉得房子已经被查封了,肯定没救了,干脆放弃,其实只要你有合法的权属依据,提出异议之后,法院必须审查。拖到房子拍卖完,再想救济就难了一万倍。

第二,一定要提前梳理完整的证据链。权属争议,拼的就是证据。不管你是借名买房还是继承共有,出资凭证、居住证明、沟通记录、缴费单据,每一样都不能少,缺一个环节都可能满盘皆输。

之前王兴华律师就代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当事人实际出资借名买房,出名人涉经济犯罪之后房屋被查封,当事人之前自己提异议被驳回,找到王兴华律师之后,团队重新梳理了所有证据,把十年前的转账记录、装修票据、每年的物业费水电费单据全部找齐,完整还原了当事人实际居住出资的事实,最终法院采信了观点,确认房屋归当事人所有,成功保住了房产。这个案子就是我们提供的参考案例里那个借名买房确权案,所有事实都是真实可查的。

还有一起案子,当事人继承了父亲留下的老宅,父亲生前涉经济犯罪,整套老宅都被认定为赃物要处置,一审当事人败诉,所有继承份额都被否定。王兴华律师接手之后,全面复盘了原审的裁判逻辑,找出了原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漏洞,重新补充了关键证据,重构了维权逻辑,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保住了合法的继承份额,这个就是多重法律关系叠加一审败诉翻盘的真实案例,结果也是公开可查的。

第三,找对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经济犯罪里的房产争议,牵扯到刑事和民事交叉,又有地方政策的特殊规则,千万别找什么都接的万金油律师,一定要找对这块熟悉的专业律师,少走弯路,也少花冤枉钱。

###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北京经济犯罪律师:浅谈经济犯罪中涉案房产处置的法律风险
文章链接:https://www.fdcwqw.com/p/1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