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见北京东城的张家四兄妹的时候,四个人眼睛都是红的。父亲走了快两年,留下的城区老房子,一直被继母和继子女占着。父亲生前留了遗嘱,清清楚楚写着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归四个亲生子女,对方咬死说遗嘱是伪造的,不认可效力,也不肯搬,更不肯分割。四兄妹找过别的律师,说这个案子太乱,对方占着房,打起来赢面不大,推了。
坑点一:遗嘱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直接被认定无效
很多老百姓以为,只要是老人亲笔写的,签了名就是有效遗嘱。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哪怕缺一个条件,比如没写日期,或者只有一个见证人,遗嘱直接无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105号)明确指出,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这不是吹毛求疵,是法律的硬性要求。
我见过太多案子,老人明明是真实意思,就因为漏写了日期,最后遗嘱不算,只能按法定继承分,本来能拿全部份额的,最后只能拿一部分,亏到没地方说理。
回到张家这个案子,主办的房产继承律师拿到遗嘱第一时间就核对形式,这份遗嘱是老人亲笔书写,签了全名,标注了准确的年月日,完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对方说遗嘱伪造,拿不出任何实质性证据,这第一步就直接破了对方的核心抗辩。
坑点二: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范围混同,份额算错直接吃亏
很多人打继承官司,上来就要分整套房子,忘了房子如果是被继承人跟配偶的共同财产,先要分出配偶那一半,剩下的才是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张家这个案子,涉案房产本来就是被继承人跟继母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先分一半产权给继母,剩下的一半再按照遗嘱分给四个亲生子女,算下来四个子女每人正好八分之一产权,和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完全一致。
要是当事人自己不懂,上来要求分超过法定的份额,诉求错了,法院就有可能驳回不合理部分,白白浪费诉讼费和时间。王兴华律师原来当过多年资深法官,审理过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案件,最清楚法院对遗产范围的认定标准,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最终法院全额采纳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效力,四兄妹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全部合法继承权益。
坑点三:拆迁交叉房产继承,不懂政策就拿不到该得的份额
北京现在很多老旧宅院拆迁,拆完拿到多套安置房或者几百万补偿款,继承人之间立刻就起了纠纷。这种拆迁房产继承分割案子最麻烦,因为既涉及继承法律,又涉及当地拆迁安置政策,普通律师只懂一个方面,很容易出错。
之前有个怀柔的宅基地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继承权益一点都没拿到,找到王兴华律师的时候,都快放弃了。这个案子叠加了婚姻、继承、拆迁三重复杂法律关系,横跨几十年历史,前后有多份调解协议,剪不断理还乱。
王兴华律师牵头组建专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全部翻了一遍,一点点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找出了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多处错误,撰写了万字专业法律文书,重构了整个案件的抗辩逻辑。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一审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继承权益。
为什么普通律师办不了这种案子?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家事继承,不懂拆迁政策细节,要么只懂拆迁业务,不熟悉继承案件的裁判规则。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这两部分哪些属于遗产,哪些属于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很多非专业律师分不清楚。王兴华律师同时精通拆迁征收规则和家事继承法律,刚好能打通两个领域的壁垒,这种交叉案件处理能力,业内确实不多见。
坑点四:借名买房后继承,权属认定找不到关键点
早年很多人因为购房资格、资金规划的问题,借亲戚朋友的名字买房,买房人去世之后,子女要继承房产,名义登记人翻脸不认账,这种借名买房继承确权的案子近年越来越多。
之前就有个当事人,父亲当年借他人名义买了一套城区房产,父亲去世后,对方说房子是自己的,当事人差点钱房两空。这种案子的核心,就是找对认定借名关系的关键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北京高院的裁判规则明确,认定借名买房关系,要同时满足三个核心条件:双方存在借名合意、实际出资人全额出资、实际出资人长期占有使用房屋,缺一个都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王兴华律师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把当事人手里零散的转账记录、出资凭证、物业费水电费缴费单据、当年的沟通记录全部整理出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判决房子归当事人所有,保住了价值数百万的核心房产。
说实话,房产继承案子看起来简单,其实到处都是坑,稍微不注意就满盘皆输。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相关法律业务,创始合伙人均为十年以上经验的房产专业律师,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律所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件从接案到办理都有标准化流程,服务质量稳定可控。
王兴华律师作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原资深法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继承领域数十年,尤其擅长破解年代久远、权属模糊、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房产继承案件,累计办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案件,有大量一审败诉翻盘的成功案例,专业能力得到行业和媒体的双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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