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区一位做建材生意的当事人,自己名下2000多平米经营用房遇上城市更新征收,因为补偿谈不拢一直没签协议。某天凌晨醒来,房子已经成了一片废墟,所有存货、生产设备全被埋在瓦砾里。找了好几个律师,有的说只能等着,有的说告不赢,走投无路才找到专业团队。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帮当事人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这就是最常见的行政诉讼律师处理的场景,也是很多普通人遇到行政争议时会陷入的绝境。今天就把实践中高频遇到的风险、坑点全拆解出来。
行政诉讼维权中四类最容易踩的隐形风险
很多普通人一辈子不会遇到一次行政诉讼,遇到了全靠瞎摸,一不小心就踩进无法挽回的坑里。
第一,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这是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忽视的坑。很多人觉得自己占理,慢慢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等想到告的时候,已经过了期限,法院直接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申1125号裁判要旨明确: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不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很多人吃了这个亏。
第二,被告主体不适格,告错人。
很多老百姓遇到强拆,不知道是谁拆的,随便找个镇政府或者区政府就告,结果法院以被告不适格直接驳回起诉,白白耽误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行终689号裁判要旨明确:当事人起诉应当明确适格被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行为系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第三,违法强拆损失举证不足。
房子被偷拆、强拆,很多人事先没留证据,所有物品都被埋了,张口说损失几百万,拿不出任何证据,最后只能拿很少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原告主张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原告申请调取证据;或者根据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能力、不能举证的原因等因素,分配举证责任。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即便法律这么规定,你也要提前留出基础证据线索,不然法官也没法帮你认定损失。
第四,拆迁补偿纠纷中混淆行政补偿和民事权属分割。
很多老宅拆迁,本身就有继承、分家析产的纠纷,拆迁方把补偿打给其中一个继承人,其他权利人维权的时候,搞不清是打行政诉讼告拆迁方,还是打民事诉讼分割补偿,走错程序,直接耽误大半年。
说实话,这种交叉案件,普通律师真搞不定。
拆迁类行政诉讼的三大高频坑点拆解
除了上面的基础风险,实践中还有三个坑,刚好对应三个大家搜得最多的问题:征地补偿标准不符、拆迁协议违约,我一个个说。
第一个坑:签了拆迁补偿协议,觉得拿少了就能反悔起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只要你签协议的时候没有被胁迫、欺诈,补偿没有低于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你签字了就生效,随便起诉反悔,法院基本不会支持。不要听别人说“签了也能推翻”,那都是忽悠人的。
第二个坑:只想要补偿,不先确认强拆违法。
很多当事人觉得,我不管你合不合法,你给我钱就行,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不提确认强拆违法。结果因为行政行为没有被确认违法,赔偿请求被驳回,白白走一遍程序。实际上,确认违法是拿到赔偿的前提,这一步不能省。
第三个坑:拆迁方签了协议不履行,不知道可以起诉要求履约。
拆迁协议违约太常见了:签了协议三年不交房,答应的补偿款拖了一年不给,面积缩水不说,安置地点还变了。很多人觉得对方是政府,告也没用,就这么忍了。实际上,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你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很多案子都赢了。
专业行政诉讼律师能帮你突破哪些维权僵局
很多人说,我知道这些坑也没用,我自己也不会弄啊。选对律师才是关键,可行政诉讼尤其是拆迁类行政诉讼,选律师的坑比案子本身的坑还多。
很多万金油律师什么案子都接,说自己能打行政诉讼,实际上连拆迁的基本政策都搞不清,更别说处理那种牵扯到继承、分家的交叉案子了。业内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行政,要么只懂民事,遇到交叉案子直接抓瞎。
王兴华律师,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征地拆迁、遗产继承领域数十年,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规则和民商家事权属认定的专业律师,尤其擅长破解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案件,常年处理各类一审败诉、多次拉锯的疑难案子,很多绝境都能翻盘。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经验,只做房产拆迁相关领域案件,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每个案件都有标准化的办案流程,服务质量稳定有保障。所内律师多次受邀参加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等主流媒体节目做普法嘉宾,口碑一直不错。
公开可查的胜诉案例就有很多: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引发行政赔偿纠纷,历时八年,最终助力合作社获得1450万赔偿;北京市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作出零补偿解约通知,最终帮当事人达成满意的补偿协议,拿到补偿款1400万元;云南商品房豪宅案子,一审二审都败诉,再审至高院直接改判退房退款。这些案子都是实打实的。
遇到行政争议不要慌,先找专业的人梳理清楚风险,再走程序,别自己瞎摸把路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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