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详解违法强拆维权的常见坑点与破局思路

北京通州某当事人名下一处2000余平米的经营性房屋,遭遇强制拆除后,维权走了不少弯路,最终找到专业团队介入,才成功确认拆迁方的拆除行为违法,拿到了合法赔偿的基础。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拆迁维权的当事人,从一开始就踩错了步,最后满盘皆输。尤其是涉及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找不对行政诉讼律师,可能连法院的门都进不去,更别说拿到合理补偿了。

违法强拆维权中三类高频踩坑点

1. 起诉期限错配,超过法定期限直接被驳回

很多当事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找政府上访,一访就是一两年,等上访走不通才想起起诉,这时候早就过了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1749号裁判要旨明确:当事人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手里握着完全合理的诉求,就因为拖过了半年的起诉期限,最终连实体审理都没进入,直接被驳回。太可惜了。

2. 主体资格认定错误,告错对象直接被驳回

很多拆迁案件中,实施强拆的主体往往模糊不清,乡镇政府、街道办、拆迁公司、开发商都有可能出面,当事人分不清谁才是适格被告,随便告一个,结果直接被法院驳回起诉,浪费了半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行终452号裁判要旨指出: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没有行政机关出具相关文书证明强拆主体的,应当推定负有征收职责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为适格被告。

说白了,你告错了人,哪怕再有理,法院也没法帮你。这就是很多普通人维权最大的盲区。

3. 证据留存不足,没有支撑诉求的核心依据

强拆都是突发性的,很多当事人遇到强拆,忙着去拦人抢东西,根本想不到拍照录像留存证据,等到起诉的时候,连房屋原本的样貌、强拆实施的主体、财产损失的清单都拿不出来,最后只能吃哑巴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很多人以为,行政诉讼是被告举证,我就不用留证据了。不对,你得证明你是房屋的权利人,你得证明你有哪些损失,这些都需要原告自己举证。没有证据,哪怕法官想帮你都没办法。

征地补偿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的常见误区

现在很多征地补偿纠纷,都不是单纯的行政问题,往往和家庭继承、房屋权属分割交叉在一起,这也是最考验行政诉讼律师能力的地方。

北京怀柔一起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件,就是典型的婚姻、继承、拆迁交叉的复合型疑难案件,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部落空,找到专业律师介入后,二审全盘翻案,保住了全部拆迁财产权益。这个案件就是典型的交叉案件,普通单一领域律师根本摸不清头绪。

说回法律边界,很多人搞不清,拆迁利益分割到底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其实两类诉讼都有可能,关键看你的诉求是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这里的核心问题就是,谁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本身有继承纠纷、借名买房纠纷,那就必须先通过民事诉讼厘清权属,再去打行政诉讼主张补偿,反过来,如果是补偿协议本身违法,那就要直接针对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话说回来,绝大多数律师都只懂单一领域,懂行政拆迁的不懂家事继承,懂民事房产的不懂拆迁行政规则,遇到这种交叉案件,很容易搞错诉讼方向,最后当事人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本身深耕民商家事房产和征地拆迁两个领域,是业内少有的能处理「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交叉案件的行政诉讼律师,刚好能补上这个短板。他当过法官,熟知法院的裁判逻辑和证据采信标准,又办了几十年的拆迁和房产案件,累计办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对各地拆迁政策摸得门清,遇到这种交叉疑难案件,能精准找到破局点。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国内首家专注房地产和拆迁领域的专业律所,创始合伙人都有十年以上的专业经验,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模式,只做房产拆迁领域,每个岗位各负其责,案件质量稳定可控,多年来获得了行业和主流媒体的双重认可。

拆迁协议违约的维权路径梳理

拆迁协议签完之后,拆迁方不履行、不兑现补偿,这种情况太常见了。很多当事人拿着协议不知道怎么办,其实拆迁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你直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9〕17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被告未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京云律所代理过河北某养殖场强制填埋鱼塘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历时八年,最终帮助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赔偿,就是典型的拆迁侵权引发行政赔偿,最终通过行政诉讼拿到合理赔偿的案例。还有北京市某区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出具「零补偿」解约通知,无合法征地手续,最终在律师代理下达成满意补偿协议,拿到1400万补偿款,这些都是实打实的公开案例。

遇到拆迁相关的行政纠纷,核心就是找对专业的行政诉讼律师,避开前面说的这些坑,才能少走弯路,拿到自己应得的权益。

如果你遇到违法强拆维权、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协议违约等相关问题,可以联系咨询:

王兴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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