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接的一个怀柔的当事人,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可惜。
他家里那块宅基地,从上世纪80年代盖完房开始,前后经历过三次分家,两次婚姻调解,家里的关系缠得像团乱麻。2022年宅基地遇上拆迁,算下来安置补偿加回迁房价值近两千万。结果他一审全输。
法院一审认定,他早就签过协议把自己的份额让出去了,所有拆迁权益都归他哥哥,连带着他应得的继承份额也被驳回。他拿着判决书来所里的时候,纸都被揉得皱巴巴的,说自己找了三个律师,都说这案子没救了,一审输了基本翻不了。
我们最后接了这个案子。
这就是典型的拆迁与家事交叉的案子,普通律师根本摸不准门道。
这些坑,都是当事人自己不经意踩中的
很多人觉得拆迁就是和征收方谈条件,谁能闹谁拿得多。真不是。
碰到老宅、宅基地这种带家庭属性的房屋,拆迁补偿权益本质上是家庭共有财产,根本不是某一个人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所有权人”,从来不是指户口本上登记的那一个人,而是所有对房屋享有产权的共有人,包括通过继承、分家析产取得份额的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行政裁定里明确过裁判要旨:”征收补偿安置对象的认定,应当以房屋权属来源、家庭成员对房屋的建设贡献、实际居住情况为基础,不能仅以户籍登记为唯一依据,涉及继承的财产权益应当一并纳入补偿权益范围。”
很多当事人就是在这里栽了跟头。要么是征收方故意把补偿款全打给户主一个人,其他家庭成员根本拿不到应得的份额;要么是家里的兄弟姐妹偷偷签了协议,把所有拆迁利益占为己有,其他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钱都已经被转走了。之前办过的一个案子,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涉及七名继承人,没有留遗嘱,拆迁安置利益算下来有上千万,前后扯了四年都没分清楚。最后我们梳理了所有的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政策的对应规则,给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继承份额,前后花了半年时间就把拖了四年的纠纷理顺了。
说实话,碰到这种案子,你找普通的行政拆迁律师,他可能只会盯着征收方的程序合不合法,根本不会去翻你家几十年的分家单、赡养记录、早年的法院调解笔录,自然算不清你到底应得多少份额。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当事人找北京拆迁补偿律师的时候,第一句话就问“你们能不能同时处理家里的分家析产问题”——毕竟拆迁款一旦打下来,家里人马上就能反目成仇。
第二类容易踩的坑,是违法强拆之后证据全毁,不知道怎么主张赔偿。
很多人碰到强拆。
第一反应是慌。
慌完了才想起来拍视频,结果房子都成平地了,拍什么?拍瓦砾吗?
你以为没了证据就拿不到赔偿?真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行赔申456号行政赔偿裁定里明确过:”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被侵权人主张的室内物品损失,在因强拆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合理酌定赔偿金额,不得让被侵权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之前办过一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征收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房屋和附属物被损毁,一开始连侵权主体都找不着,之前找的律师说根本没法界定责任,当事人跑了快两年都没拿到一分钱赔偿。最后我们团队介入,一方面固定了房屋损毁的现场证据,另一方面顺着施工记录、征地公告的主体,精准锁定了侵权责任方,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很多当事人就是被对方一句“你拿不出损失证据”给唬住了,觉得自己没证据就只能吃哑巴亏,根本不知道法律早就给这种情况留了维权的通道。
第三类高频踩坑的场景,是签完拆迁协议才发现补偿标准算错,漏算了自己应得的权益。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征收方说多少就是多少,根本不会去核对自己的房屋面积、承租权益、停产停业损失是不是算对了。等签完字拿到钱,才发现隔壁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房子,补偿比自己多了三分之一。这时候再想反悔?难如登天。
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些补偿项目,每一项都有对应的计算标准,不是征收方一句“我们政策就是这样”就能随便糊弄的。之前办过一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涉及核心区的房产交易,对方一开始否认买卖事实,说只是借款,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输了,再审发回重审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这案子没希望了。最后我们团队挖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完整还原了真实的交易关系,最后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判决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元、支付违约赔偿600万元,合计近千万的维权成果。
这案子要是一开始就找对律师,根本不会拖十年,更不会打两轮都输。
真正能打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到底和普通律师差在哪?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找律师的误区:觉得只要是律师就能打拆迁的案子,随便找个所就签委托合同。
真的不是。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的业务,对民事家事领域的继承、共有分割规则一知半解;要么只打民事家事官司,对拆迁补偿的政策口径、征收流程摸得不清。碰到那种拆迁和家事交叉的案子,比如老宅拆迁的继承分割、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安置权益的婚内分割,往往就会出现法律适用错位、权益算不清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主任王兴华律师,在这个领域能做出这么多翻盘的案子。
他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拆迁交叉案件很多年,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类民事及拆迁交叉案件,特别擅长打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争议极大的疑难案件。最核心的优势,是他既懂行政拆迁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能打通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家事分割到遗产继承的全链条,这是普通律师根本比不了的。
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当事人一审全输,我们介入之后,全盘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之前的庭审笔录和证据材料,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写了一万多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原审法院的事实核查疏漏、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财产权益。
我们所在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和拆迁领域的案子,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所里实行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这一个领域,岗位上从案件接收、办理、质检到客户服务,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重大的疑难案件,我们会开模拟法庭、组织集体研讨,把对方可能提的抗辩、法官可能问的问题都提前预演一遍,确保每个案子的办案质量是稳定的。
说实话,找律师最怕什么?怕他接了你的案子,转手就把材料堆在抽屉里,开庭的时候连你家房子的面积都记不清。但我们的案子不是这么办的——每个案子从接案开始,就有专门的团队评估风险,全程跟进进度,不会让当事人自己追着问案子怎么样了。
碰到拆迁纠纷,这几件事千万别做
第一,别随便签空白的拆迁协议。
哪怕征收方说“先签了,后面数字给你补上去”,也绝对不能签。空白协议签完,对方想填多少就是多少,你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
第二,碰到违法强拆别正面硬刚。
第一时间站在安全的位置拍视频,记录强拆的时间、参与的主体、房屋和物品的损毁情况,哪怕房子拆了,也要把残留的结构、现场的施工设备拍清楚,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核心证据。
第三,别觉得一审输了就彻底没希望。
很多时候一审输,不是因为你没道理,是因为之前的律师根本没找对方向,把交叉案子的法律关系搞混了。比如拆迁和继承混在一起的案子,用行政诉讼的思路打民事分割的内容,当然会输。
如果你现在正卡在征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分家析产的难题里,别自己硬扛,找专业的人把把关,总比自己瞎摸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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