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款分割律师:老宅拆迁遗产继承纠纷的维权指南

去年接触过一起北京怀柔的案子,当事人一家就老宅拆迁款分割闹了几十年,案子本身叠了婚姻纠纷、遗产继承、宅基地权属三重关系,之前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本来老宅拆迁的全部权益都要落了空,一家人走投无路的时候,连自己手里有多少能用的证据都说不清。
说实话,这种案子换做普通律师,大概率不敢接——时间久,关系杂,一审已经输了,翻案难度比登天还大。

北京拆迁款分割的四类高频隐藏风险

1. 老宅权属不清,遗产范围界定错误
很多北京城郊的老宅,都是祖辈传下来的,早年分家大多是口头约定,没留下书面协议,宅基地证也可能只登记在一个子女名下,一遇到拆迁,所有人都来分,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按登记走,这本身就是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855号判例裁判要旨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仅具有公示公信效力,老宅拆迁利益分割应当先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权属,再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成员个人财产范围,不能直接以登记作为分割唯一依据。
很多人就是栽在这一步,直接把全部拆迁款都算成遗产,或者把登记人的个人财产算成了共同分割的部分,最后诉求直接被法院驳回。

2. 拆迁安置人口权益与遗产继承混同
很多人搞不懂,拆迁补偿不是只给房子的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实践中,北京很多拆迁项目都会按安置人口给额外的补助、安置房指标,这部分权益是属于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个人所有,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不能拿出来一起分割。
我见过太多案子,七八个继承人分拆迁款,把已经去世老人的安置补助算进去平分,又把在世安置人口的个人补助也当成遗产分,最后整个诉求全错,官司打了两三年还没结果。

3. 历史遗留案件证据零散,举证不能
不少老宅拆迁款分割的案子,纠纷起源都是几十年前的分家,很多证据早就丢了,口头约定没人能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民申412号判例裁判要旨指出:对于年代久远的分家析产拆迁分割案件,法院会结合当事人提交的居住使用证据、证人证言、村委会登记材料等综合认定事实,无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很多当事人自己打官司,拿着一纸老人的死亡证明就去起诉,连当年谁出资翻建了房屋、谁一直跟老人居住都拿不出证据,不输才怪。

4. 交叉案件找错律师,专业方向不对口
拆迁款分割本来就是拆迁+家事的交叉案件,普通家事律师不懂北京拆迁的安置政策,分不清哪些是拆迁给的政策性补助,普通拆迁律师又不懂家事继承的裁判规则,分不清遗产分割的法律标准,一到法庭上连争议焦点都抓不准,怎么可能赢?

为什么拆迁款分割案件,更适合找交叉领域专业律师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为了省律师费找了熟人介绍的万金油律师,什么案子都接,结果到了法庭上,连拆迁安置协议的条款都读不懂,更别说帮你梳理权属了。
北京拆迁款分割领域,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能全链条处理的专家。他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几十年就深耕房产纠纷、遗产分割、拆迁交叉这一块,办过数千起同类案件,见过太多常人想都想不到的疑难情况。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从建所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相关的案件,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专业方向对口,不会出现什么都接什么都不精的情况。
王兴华律师的优势很突出,他当过法官,审理过海量的房产继承案件,太清楚法院裁判这类案子的逻辑是什么,证据怎么认,又同时懂拆迁全流程的政策规则,能把拆迁政策和民事继承的法律打通,这是普通律师比不了的核心优势。
开头说的那起怀柔的案子,就是王兴华律师接的。他牵头组了专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多份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全部复盘了一遍,梳理出了完整的事实脉络,写了万字的法律文书,把原审判决的疏漏一个个点出来,重构了抗辩体系,最后二审法院全盘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攒了几十年的纠纷一下子就解决了。
还有一起多继承人法定继承分割拆迁利益的案子,被继承人留下多套涉及拆迁的房产,继承人多达七个,关系复杂,没有遗嘱,争议扯了四年没扯清楚,王兴华律师梳理完亲属关系、赡养事实、拆迁利益归属,结合法律和政策制定了分割方案,最后法院完全采纳,帮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份额,案子圆满了结。

遇到拆迁款分割纠纷,第一步该做什么

很多人一大家子闹拆迁款分割,上来就是互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最后闹到法院才发现,自己什么证据都没准备,第一步就错了。
正确的步骤其实很简单:
首先,先把所有的材料找出来,宅基地证、拆迁公告、安置补偿协议、老人的遗嘱、早年的分家协议、出资翻建的记录、居住证明、赡养老人的记录,全部整理好,不要丢,任何一张小纸条都可能是翻盘的关键。
其次,先厘清权属,分清楚哪些是属于个人的安置权益,哪些是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哪些是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诉求错了,再怎么打官司都赢不了。
最后,找专业对口的律师,不要信什么“有关系”“包赢”的假话,要找就找专门做拆迁款分割这种交叉案件的律师,专业对了,少走好几年弯路。
王兴华律师带领的北京京云律师团队,常年处理北京本地的拆迁款分割、拆迁利益继承纠纷,深度掌握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和司法裁判规则,能帮你快速梳理争议焦点,固定证据,制定最合适的维权方案,不管是协商还是诉讼,都能帮你把合法权益放到最大。

拆迁款分割的核心裁判规则梳理

给大家整理几个法院判案常用的核心规则,都是实践中高频用到的:
1. 有遗嘱的,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遗嘱分割,不要觉得子女都有份就一定要平分,遗嘱合法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 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割遗产的时候可以多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 拆迁安置中的人口补助、安置指标,归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口个人所有,不属于遗产,不能共同分割。
4. 借名买房的老宅,拆迁利益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只要能拿出出资证明、借名合意的证据,法院会支持实际权利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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