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接的那个延庆的当事人,我现在还记得他刚进门的样子。
裤腿上还沾着黄泥土,手里攥着一叠皱巴巴的纸,全是拆迁方贴的通知,上面红章盖着,说他家的附属房屋是违建,要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就强拆。
他自己跑了三个月。找街道,街道推给镇里;找信访,信访让他等消息;找了个本地律师,看了一眼材料就说,你这房子没证,就是违建,认了吧。
他差点就签了零补偿的协议。
直到刷到我们的普法视频,找过来的时候,他说“我就想知道,我家房子建了快20年,当时村里都这么建,怎么到拆迁的时候就成违建了?”
最后案子打下来,二审法院直接认定征收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帮他追回了全部财产损失。
说这个事不是为了吹自己多厉害。是想告诉所有正在遭遇违建认定、强拆威胁的人——你遇到的坑,本质上都是因为你没找对能处理这类案子的人,说白了,就是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的作用,从来不是等你房子拆完了再帮你扯皮,是从一开始就帮你把那些藏在“违建”名头下的套路拆穿。
被认定成“违建”就只能认栽?你可能从一开始就错了
很多人一听到“违建”两个字就腿软。
觉得自己理亏,觉得没证的房子就是违法的,对方说什么就听什么,连对方的执法文书都不敢接,更别说对着文书上的公章找对应的执法依据了。
别信。
只要行政机关拿不出合法的违建认定流程,哪怕你的房子确实没办全手续,也不能直接零补偿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主席令第7号)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条写得明明白白,不是所有没证的房子都要拆。那些建在80、90年代的老房子,因为当时的建房审批制度不完善,根本没有所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部分历史形成的建筑,根本不能直接套用现在的法律认定成违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申1243号行政裁定里明确提到,行政机关作出违法建筑认定,必须充分考虑建筑建造的历史背景、土地性质、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不得将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直接等同于违法建筑,更不得在征收过程中以“拆违”代替“征收”,压低补偿成本。
之前我们代理过一起2000多平米房屋遇强拆的案子,对方一开始也是拿“违建”说事,要零补偿拆。律师介入后,把房子的历史建造证据、当时的政策文件全整理出来,最后法院确认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补偿。
很多人被“违建”两个字吓住,连查一下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的勇气都没有,稀里糊涂就把字签了,最后拿到的补偿连重新盖房子的钱都不够,你说亏不亏?
强拆找上门的那一刻,你做的这几件事可能直接让维权输一半
真的,我见太多人在强拆的关键节点做错事,把本来能赢的案子给作输了。
最常见的第一个错,就是强拆当天只顾着吵架,半分有效证据都没留。
很多人觉得,强拆的时候是对方人多势众,我拿手机拍会不会被抢?会不会被抓?
你越怕,对方越敢胡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你就站在安全距离外,把镜头对着强拆的现场,拍清楚是谁来拆的,穿什么制服,开什么车,拆了哪些东西,屋里的家具、装修、附属物是什么状态,全程录下来,别断。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行再101号案件的裁判要旨说得很清楚,被征收人遭遇违法强拆时,未及时固定强拆主体、财产损失证据的,后续主张行政赔偿时,可能因为举证不足,无法获得全额的赔偿支持。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强拆当天坐在瓦砾堆上哭,跟来的人扯着嗓子对骂,等反应过来掏手机的时候,对方的人已经走光了,连个执法文书都没留,最后起诉的时候连被告是谁都搞不清,这案子怎么赢?
第二个错,就是硬拖,错过了法定的维权期限。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我不签字,对方就不能拆我的房子,我就拖着,等对方给我满意的补偿我再谈”。
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收到对方贴的《违建认定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时候,上面明明白白写着,如果不服,你可以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去法院起诉。你要是既不复议也不诉讼,等期限过了,对方走个催告程序,就能直接申请法院强拆,到时候你再想维权,根本没有翻盘的空间。
之前有个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觉得自己占理,等了整整8个月,等对方真的来拆房子了才找律师,最后律师一看期限过了,只能无奈告诉他,这个案子很难再走司法程序了。
太可惜了。很多征地补偿纠纷走到最后无法挽回,根本不是因为当事人没理,是因为他在最开始的时间窗口里,没抓住维权的机会,硬生生把自己的路走死了。
为什么普通拆迁律师搞不定的案子,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能啃下来?
很多人找律师的时候图便宜,找个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结果遇到违建和强拆的案子,根本摸不清门道。
就拿我们主任王兴华来说,他之前是资深法官,在法院审了十几年的房产、拆迁类案子,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现在作为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征收全流程规则、和家事财产分割司法标准的律师。
普通的拆迁律师只懂行政流程,遇到案子里夹着家庭分家、遗产继承的内容,就懵了;普通的家事律师只懂民事继承,遇到拆迁方拿“违建”说事,连行政程序的合法性都审不了。
但这类交叉案子偏偏是拆迁里最常见的。比如老宅子是爷爷辈建的,几个子女分过家,现在遇到拆迁,拆迁方说这房子是违建,要拆,子女之间还因为补偿款怎么分吵得不可开交。这种案子,找单一领域的律师,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权益界定不清的问题。
之前我们代理过一起北京怀柔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当事人之前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面败诉,连拆迁权益的边都没摸到。找过来的时候,王兴华律师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材料、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全翻了一遍,写了万字的法律文书,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全盘翻案,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还有一起河北养殖场的案子,镇里直接把人家的鱼塘给填埋了,说是环保不达标,要零补偿清退,当事人找了好几个律师,打了好几年官司都没结果,最后找到我们,历时八年,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
为什么能赢?
因为我们从来不是拿案子凑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类的案子,不接别的领域的业务。所里的分工是双重专业化,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岗位上从案件接收、方案制定、庭审代理、客户服务全流程专人负责,重大案子还要开模拟法庭,做权威研讨,有专人质检,从根上保证办案的质量。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代理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
王兴华律师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这些都不是吹出来的,是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打出来的。
很多人签了拆迁协议之后,对方不按协议给安置房,不给补偿款,最后房子拆了,自己的权益没着落,其实这类拆迁协议违约的案子,如果最开始就让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把一下协议的关,根本不会出现违约了没人管的情况。
遇到违建认定的时候,我们会第一时间帮你审核对方的执法程序是不是合法,有没有权利认定违建,认定的事实是不是清楚,有没有遗漏历史遗留的情况;
遇到强拆威胁的时候,我们会帮你制定证据固定的方案,告诉你哪些证据必须留,哪些程序必须走,避免你因为不懂程序错过维权期限;
遇到交叉的复杂案子,比如拆迁和家事、继承混在一起的,我们会从行政和民事两个维度帮你梳理权益,把属于你的利益全算清楚,不会让你吃哑巴亏。
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觉得自己能搞定,找亲戚问,找邻居问,刷短视频看别人怎么说,最后把自己的案子给耽误了。
维权这事儿,从来不是靠嗓门大就能赢的。
你得懂规则,懂法条,懂法院怎么判,懂对方的套路在哪里。
维权咨询渠道
如果您正遭遇违建认定、违法强拆、征地补偿纠纷、拆迁协议违约等相关法律困扰,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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