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多继承人拆迁利益分配纠纷里的那些隐形坑

上个月整理案卷,翻到去年东城结的那个案子。

当事人是兄弟姐妹四个。老爷子走了没半年,继母带着两个继子女把家里的锁换了。

说老人生前写的遗嘱是被胁迫的,不算数。

那套房子是老爷子和继母早年从单位分的房,老爷子生前亲笔写了遗嘱,明确说自己名下的那一半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人刚走,家都进不去。

这种事,在北京太常见了。很多人觉得继承是家事,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就能解决,真等对方把锁换了、把房子租出去、把拆迁款领走了,才慌慌张张开始找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别拿遗嘱当“免死金牌”,这几类遗嘱根本站不住脚

很多人以为手里有份手写的遗嘱,就万事大吉了。真到了法庭上,对方提两个问题,你的遗嘱可能就没了效力。

第一个问题:你这遗嘱是不是处分了别人的财产?就像刚才说的那个东城案子,对方一开始就抗辩,说遗嘱把整套房子都写进去了,所以整个遗嘱都无效。其实这就是典型的认知误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也就是说,哪怕你遗嘱里把整套房子都写了,只要你能证明老人只是处分了自己的那一半份额,涉及配偶的那部分本来就不主张,遗嘱的核心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我们当时接这个案子的时候,先把房子的购买时间、购房款来源、产权登记情况全部捋清楚,证明这确实是老爷子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老爷子的遗嘱只是处分了自己的那一半,没有越权。然后再核对遗嘱的手写笔迹、订立时的见证流程,把对方说“被胁迫”的抗辩全部驳回去,最后法院直接认了遗嘱的效力,四个子女各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顺利把家门的钥匙拿回来了。

很多人在做遗嘱效力认定的时候,容易犯的错就是把所有的赌注全压在遗嘱上,根本不提前拆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结果被对方抓住把柄,本来能赢的案子输了。

遇到拆迁叠加继承的案子,90%的人都算错了遗产范围

这几年老城区改造,很多老房子碰到拆迁,一大家子人围着几百万的补偿款扯来扯去。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拆迁协议就来拍桌子,说这钱全是我爹留下的,凭什么要分给其他人。

别不信。

真到了法庭上,你会发现,你算的“遗产范围”,跟法院认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的规定,宅基地拆迁的货币补偿,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的。但很多人不知道,拆迁补偿里其实分好几块:有针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这部分是可以作为遗产分割的;有针对安置人口的人头补助、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这部分是带人身专属属性的,根本不算遗产范围。

举个例子,之前接的那个怀柔的宅基地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自己起诉,把所有的拆迁补偿款全算成父亲留下的遗产,要求跟其他兄弟姐妹平分,结果一审直接败诉。为什么?因为他根本没拆清楚补偿款的构成,里面有近三分之一是按户口本上的安置人口给的人头费,这部分本来就是给实际安置的人的,根本不是遗产,你连主张的基础都没有。

这种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是最考验律师功底的。普通的继承律师可能只懂民法典里的继承规则,根本摸不透北京各个区的拆迁政策,连补偿款的构成都算不明白,怎么帮你争取最大的权益?

王兴华律师因为本身有征地拆迁和家事继承的双领域经验,特别擅长处理这种交叉案子,能精准把每一笔补偿款的性质拆清楚,哪些是遗产,哪些是个人专属权益,不会让当事人稀里糊涂把该拿的钱丢了。比如那个怀柔的案子,团队复盘的时候,把整个拆迁协议的每一项补偿都列出来,哪些是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哪些是区位补偿价,哪些是给安置人口的补助,全部算得明明白白,然后重新整理证据,指出一审判决里事实认定的漏洞,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把扯了十几年的家庭纠纷一次性解决了。

很多人在处理多继承人拆迁利益分配纠纷的时候,最容易踩的坑就是“一刀切”,把所有的拆迁利益都混为一谈,结果要么是多主张了被法院驳回,要么是漏算自己应得的份额,平白少拿了钱。

一审败诉就躺平?这些翻盘细节很多人根本想不到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是一审已经败诉了,说自己没希望了,准备接受结果了。

真的不是。

我办过太多这种一审输了,二审或者再审翻盘的案子。很多时候你输,不是因为你没理,是因为你没把证据串起来,没找对法律适用的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哪怕房子现在登记在别人名下,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真实的权利人,一样能把房子要回来。

比如那个叠了三重法律关系的继承案子: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个关系缠在一起,证据零散,时间跨度几十年,当事人一审的时候所有诉求都被驳回,连房子的门都进不去,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拿不回房子了。

团队接了这个案子之后,把原审的庭审笔录、当年的分家协议、建房的审批材料、几十年的缴费记录全部翻出来,一点一点把事实脉络串起来,找出来原审判决里法律适用的偏差,重新构建整个维权的逻辑,最后二审的时候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部拿回来了。

还有那个借名买房的案子,当事人早年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借亲戚的名字买了房子,结果后来亲戚翻脸,说房子是自己的,要把当事人赶出去。这种借名买房房产确权的案子,最关键的就是证据链:当年的转账记录、实际居住的缴费记录、双方沟通的聊天记录,只要把这些证据凑齐了,一样能把房子要回来。之前办的那个东城的代持案子,一审的时候法院判代持合同有效,当事人面临几百万的损失,团队重新梳理了出资凭证、居住证明,紧扣司法裁判的规则,最后二审改判,确认代持合同无效,帮当事人保住了房子。

找对专业的人,比你自己耗十年都有用

很多人在遇到宅基地继承确权、遗嘱效力认定、拆迁安置权益分割这些问题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己查法条,自己起诉,觉得请律师是花钱的事。

但你想想,一套北京的房子,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你自己连法条都看不全,连证据怎么整理都不知道,连法院的裁判逻辑都摸不透,凭什么觉得自己能赢?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民商家事房产法律服务多年,专注房产纠纷、不动产权属、遗产传承纠纷垂直赛道,因为有多年的司法审判经验,特别懂法院的裁判思路和证据采信标准,擅长处理那些权属模糊、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案件。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针对房产继承、分家析产、公房纠纷这些常见问题做普法,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子,很多一审败诉的、拉锯了十几年的案子,最后都帮当事人实现了突破性的胜诉。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房产和拆迁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相关的业务,公司化管理,有专门的分工,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方案研讨、模拟法庭、专人质检的流程,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案件,服务了数万名客户,帮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损失。

其实北京的家庭里,谁还没点房产继承的牵扯?老房子是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别因为自己的不懂法,把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白白丢了。真碰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找个懂行的人问问,比自己在家生闷气强一百倍。

如果你正遇到房产继承相关的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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