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继承律师 破解遗嘱无效、代持房产、拆迁利益继承的维权僵局

门没开。

张女士攥着皱巴巴的自书遗嘱,在东城区那套老两居室的防盗门外站了半小时,敲了三次,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父亲去世刚满三个月,继母就把家里的锁换了,连带着她三个亲兄妹,连进家门的资格都被取消了。对方在电话里撂下狠话:遗嘱是伪造的,房子是我和你爸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半毛钱都别想拿到。

这不是影视剧的桥段。是去年北京东城法院审理的一起真实继承纠纷,最终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原资深法官、主任王兴华律师代理,帮当事人把本该属于他们的继承份额拿了回来。

被换锁的老房子:继承纠纷里的第一步坑

说句实在话,好多人对房产继承的认知,还停留在“有遗嘱就能直接拿房子”的层面。真等闹到法院才发现,从遗嘱效力、财产范围到多方权益拉扯,每一步都可能踩坑。

张女士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她父亲生前留下自书遗嘱,明确说自己名下的这套东城区房产,属于他的份额全部留给四个亲生子女。她本来以为拿着遗嘱去法院,就能顺顺利利把房子分了,结果对方一句“遗嘱无效”,直接把她打回原形。

这也是绝大多数当事人碰到的第一个坑:根本没搞清楚遗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再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3号)第8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是张女士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只有一半的份额。这一半的份额,要由继母、继子女、四个亲生子女共同继承。张女士一开始想要整套房子的诉求,从根上就站不住脚。

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办案时,最先盯紧的3类高频风险

说实话,普通律师碰到这类继承案子,往往上来就盯着遗嘱效力死磕,却忽略了最基础的财产范围界定,最后哪怕赢了官司,当事人也拿不到预期的份额。这也是为什么专业的北京房产继承律师,会先从最核心的几个风险点切入。

第一类风险:遗嘱形式瑕疵,被对方轻易主张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1234号民事裁定要旨明确提到:“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的,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除非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形成时间与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但该类举证难度极大。”

张女士案子里的继母,就是拿“遗嘱日期有涂改”当理由,主张遗嘱无效。王兴华律师接手后,先比对了遗嘱全文笔迹与老人生前的病历笔记、书信原件,又核对了涂改部分的笔迹一致性,最后拿出完整证据链,证实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完全合法。法院最终全额采纳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四个亲生子女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第二类风险:代持房产继承确权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申3422号民事裁定要旨明确:“借名买房关系成立的,实际出资人对房屋享有的财产权益可依法继承,继承人有权请求确认该权益归属。”

好多老人当年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借子女的名字买房,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老人去世后,名义上的子女往往会主张房子是自己的,其他继承人想要继承,却拿不出完整的证据链。京云律所之前代理过一起这类案件:当事人早年借朋友的名义买房,老人去世后,朋友否认借名事实,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王兴华律师团队收集了全部购房转账记录、出资凭证、实际居住的水电缴费记录、多年的沟通录音,最后法院确认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房屋归当事人所有,顺利完成确权过户。

第三类风险:拆迁利益继承分割的权属模糊。

这个坑是最容易被普通人忽略的。很多农村宅基地的老房子,老人去世后碰到拆迁,安置了好几套房产,几个子女争得头破血流,却不知道拆迁利益里,哪些是能继承的遗产,哪些是给实际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再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3号)第27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后,安置补偿权益中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部分,应当作为遗产予以分割;属于安置人口基于身份关系享有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等,不属于遗产范围。”

拆迁+继承的交叉难题,普通律师为什么搞不定?

不过话说回来,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本来就是行业里的硬骨头。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懂民事家事,要么只懂行政拆迁,碰到这类交叉案件,往往会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根本理不清权属边界。

王兴华律师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继承司法标准的资深律师。他之前当过多年法官,审理过大量房产、继承、拆迁类案件,又在一线办案多年,既熟悉法院的裁判逻辑,又掌握北京各个区县的拆迁政策细节。

之前京云律所代理过一起北京怀柔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当事人的老宅经过多次婚姻纠纷、调解分割,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部落空。王兴华律师牵头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庭审笔录,梳理出完整的事实脉络,精准指出原审的事实认定疏漏和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代理意见,撤销一审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一审败诉的继承案件,翻盘的核心逻辑是什么?

好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已经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输、二审输,甚至再审都发回重审了,觉得自己的案子没救了。但实际上,很多一审败诉的继承案件,问题往往出在原审的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只要找对专业的律师,还是有突破的空间。

京云律所之前代理过一起叠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重关系的疑难案件:当事人一审败诉,所有诉求都被驳回,房产继承权益彻底陷入僵局。王兴华律师团队全面复盘了原审的庭审笔录、证据体系,找出了原审的法律适用偏差和证据缺失问题,重新补充了关键的历史证据,重构了案件的维权逻辑,最后二审成功改判,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涉案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

作为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京云律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拆迁、继承类案件,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业务定位上只做房产垂直领域,岗位上又分品牌、案件接收、主办律师、辅办律师、质检、客户服务等不同模块,每个重大案件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方案竞争、专人质检的流程,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数以数十亿计。

正因为只做这个领域,京云的北京房产继承律师对北京本地的特殊政策,比如央产房上市、经适房转商、共有产权房继承、公房承租权继承等规则,都烂熟于心,不会像综合律所的律师那样,碰到特殊案件还要现查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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