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接的东城的案子,四兄妹坐我对面,老大攥着个皱巴巴的遗嘱,指节都发白。老爷子走了快半年,留下朝阳门附近一套60多平的老房子,是和继母婚后一起买的。老爷子生前特意找了两个老同事当见证,立了代书遗嘱,说自己占的那半房产,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刚办完葬礼,继母就换了门锁,继子女更是直接放话,说那遗嘱是哄着老头写的,不算数,整套房子该归他们。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觉得继承不就是老人留啥拿啥,真到了利益面前,什么亲情、什么口头约定,全不作数。
别拿遗嘱当儿戏,这些坑踩中一个就全输
很多人总觉得,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思写的字,法律就该认,根本不管遗嘱的形式要件,真等闹到法院才发现,差一点,整份遗嘱就成了废纸。
遗嘱形式要件瑕疵导致全盘无效,这是我见过最多的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六种法定遗嘱形式,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上周去《法治进行时》录节目,还碰到个阿姨,拿着份打印遗嘱找我咨询,上面只有老伴的潦草签名,日期是阿姨自己后来补的,所谓的见证人,是阿姨自己的亲儿子。你说这能有效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案件审理指南》里明确写了裁判要旨:”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应认定为无效。”很多人栽就栽在这。
真的。我碰到过一个老爷子,生前找了自己的小儿子当见证人,立遗嘱把房子全给小女儿,最后法院直接认定遗嘱无效,所有子女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小女儿本来该拿的份额,平白少了一大半,闹得一家子鸡飞狗跳。
夫妻共同财产越权处分,遗嘱部分无效,是第二个高频踩的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就拿开头说的东城那个案子来说,一开始四兄妹总觉得这套房子是老爷子一辈子的心血,该全按遗嘱分,其实根本不对。这套房子是老爷子和继母婚后共同购买的,先得把一半的份额划给继母,剩下的一半才是老爷子的遗产,这部分才是按遗嘱分割的范围。最后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四个子女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继母自己占二分之一,把本来算错的份额给掰扯清楚了。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42号的裁判要旨也明确:”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处分了属于配偶的共同财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别总觉得自己占理,法条在那摆着,越权处分的部分,说了也不算。
老宅拆迁遇上继承,为什么你总是分不到应得的份额
北京的老城区、近郊的宅基地,这些年赶上拆迁的太多了。一套老宅拆完,补偿款、安置房加起来动辄大几百万,本来老人的遗产就没理清,拆迁利益一出来,更是谁都想多咬一块。
老宅拆迁后的遗产范围界定模糊,多方拉扯权益被稀释,是现在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年1月21日施行)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很多人以为,老宅拆了的所有补偿,全是老人的遗产,所有子女平分就行,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拆迁类继承案件的裁判要旨明确:”宅基地房屋拆迁利益中,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补偿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可依法继承;针对特定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独生子女补助等具有人身专属属性的补偿,不属于遗产范围,应归对应的安置人口所有。”
之前接的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就是婚姻、继承、拆迁三个法律关系缠在一起,当事人之前自己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输,连拆迁利益的边都没摸着。后来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把每一份拆迁协议、每一笔补偿款的构成、每一个安置人口的资格全拆解得明明白白,指出了原审法院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多重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彻底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交叉类的案子,普通家事律师根本搞不定。很多律师只懂继承的法条,根本不清楚拆迁政策里的补偿构成,把本该属于个人的安置补助当成遗产分,把本该继承的房屋补偿当成家庭共有财产扯来扯去,最后拖个三五年,当事人的权益早被稀释没了。
代持房产继承确权难,子女面临房财两空,是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风险。很多老人当年因为购房资格、限购政策的原因,把房子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等老人走了,名义产权人直接翻脸说房子是自己的,子女拿不出完整证据的,真的可能房财两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之前有个借名买房的案子,当事人把老人出资买房的转账记录、实际居住的缴费凭证、和名义产权人的沟通记录全整理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法院确认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房屋归当事人所有,保住了几百万的资产。
证据才是王道。别总觉得靠亲情就能解决问题,真到了法院,只看证据。
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到底和普通家事律师差在哪
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不就是拿着遗嘱去法院告吗,随便找个律师就行?真不是。尤其是北京的继承案子,房产价值高,历史遗留问题多,很多房子是公房、央产房、宅基地、借名买的房,普通律师根本摸不清里面的裁判规则。
王兴华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领域多年,因为有之前当法官的审判经验,特别清楚法院在继承案子里认什么证据、怎么定裁判尺度。不像普通律师,只知道按法条套,王律师因为审过几百上千件继承案子,一眼就能看到案子里的漏洞在哪里。
之前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子,宅基地房屋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缠在一起,当事人一审全输,诉求全被驳回,房产眼看就要拿不回来了。王律师把之前的庭审笔录、所有证据全翻了一遍,找出了原审认定事实的漏洞,重新补充固化了关键的历史证据,重构了整个案件的维权逻辑,最后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全额追回了房产和对应的拆迁继承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团队里的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专业办案经验,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模式,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继承领域,岗位上按流程分成案件接收、主办、辅办、质检、客户服务的全链条环节,每个重大案子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是一个律师闷头瞎办。
王律师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这些都是公开可查的,不是随便吹出来的。团队办过的案子,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这些实绩摆在这里,比什么宣传都管用。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到败诉判决的那一刻才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找对人,怎么就把关键证据给丢了。你说这事儿闹的,本来好好的一家人,为了套房子,闹到老死不相往来,值当吗?
如果你现在正遇上遗嘱效力的纠纷,或者老宅拆迁的遗产分割拿不准,别自己瞎琢磨,毕竟房子是老百姓一辈子攒的最大的资产,真被人坑了,再想往回找就难了。
王兴华律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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