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律所见了个当事人,头发都白了一半。
带着三个兄妹,坐了快两个小时地铁过来,从布包里掏出塑封好的遗嘱,边角都磨起毛了。说父亲走了半年,继母带着继子女把家门锁换了,说这份遗嘱是假的,他们兄妹四个连父亲的遗像都拿不出来。跑了两趟法院立案庭,说证据链不完整,连立案的材料都交不齐。
这种事,在北京的遗嘱继承纠纷里,真的太常见了。很多人觉得,有份遗嘱就万事大吉,根本不知道从遗嘱效力认定到多继承人房产分割,再到拆迁安置利益继承,这里面的坑,能把人耗个三五年都走不出来。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咨询的当事人,十有八九都踩过至少一个隐形的坑。
这些隐形坑,踩中一个都可能让你拿不到应得的遗产
别不信。真的有太多人,拿着看似万无一失的遗嘱,最后输了官司。
第一个坑,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全当遗产写进遗嘱,越权处分的部分直接无效。
很多老人写遗嘱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住了一辈子的房子,想给谁就给谁,根本没算过这房子里有多少属于配偶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意思就是,哪怕老人亲笔写的遗嘱,只要把属于配偶的那一半房产也写进去分配,这部分内容直接不算数。之前碰到个东城的当事人,父亲写遗嘱把整套房子都留给了四个亲生子女,完全没提继母的那一半份额,要是自己硬打,最后肯定要被法院驳回一半的诉求。
第二个坑,遗嘱形式有硬伤,哪怕是老人亲笔写的,也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很多人对遗嘱形式的认知还停留在“只要是老人写的就有效”,根本不知道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严格的法定要求。比如现在很多老人习惯用打印的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要是打印的遗嘱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字,中间几页没签,直接就可能被认定无效。还有见证人资格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还有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本不能当遗嘱见证人。之前有个当事人,父亲立代书遗嘱的时候找了自己的侄子当见证人,觉得都是自家人靠谱,结果开庭的时候对方提出侄子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属于利害关系人,最后法院因为见证人资格不符合,直接认定遗嘱无效,当事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第三个坑,抱着“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老黄历,忽略了最后一份合法遗嘱的优先效力。
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跟我说,手里有份早年的公证遗嘱,肯定是最管用的。早不是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43号)第17条也明确:“被继承人死亡后,存在多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应当以被继承人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之前碰到个当事人,拿着2015年的公证遗嘱,说父亲把海淀的房子留给他了,结果开庭的时候对方拿出来2021年的自书遗嘱,是父亲最后住院的时候写的,说他多年不来看望,房子改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女儿。他当时急得拍桌子,说公证遗嘱怎么可能不算数,结果法官当庭就告诉他,只要这份自书遗嘱是老人亲笔写的,日期在公证遗嘱之后,就以这份为准。当事人当场就懵了,打了好几年的官司,居然还抱着好几年前的旧法律认知。
第四个坑,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把全部拆迁利益当遗产分,忽略了安置人口的独立权益。
这是北京地区最常见的疑难继承场景。老宅子在郊区,赶上拆迁,老人走了,几个子女直接把全部拆迁款、安置房当遗产分,根本没算过拆迁补偿里有多少是给共同居住的安置人口的份额。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既包括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也包括对安置人口的安置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2021)最高法民申7088号裁定中也明确:“拆迁安置利益的分配,应当区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安置人口的安置权益,不能将全部拆迁安置利益直接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很多当事人自己打这类官司的时候,要么只谈继承,根本不了解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则,把安置人口的份额也算成了遗产,要么只盯着拆迁补偿,忽略了遗产的范围,最后算出来的份额和法院实际认定的差了一大截。
碰到这些僵局,别硬扛着耗个三五年
真的,很多人碰到继承纠纷的时候,总想着一家人好商量,结果商量了两三年,对方占着房不搬,不认遗嘱,最后把自己耗得筋疲力尽,连证据都找不到了。
这些年碰到的很多僵局,最后都是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介入才打开的。就说之前那个东城的案子,四兄妹跟继母、继子女闹了快一年,自己跑了三趟法院,都没立上案。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先是精准厘清了涉案房产是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能处分的只有自己的一半份额,然后逐页核对了遗嘱的订立流程、见证要件,把对方“遗嘱是伪造的”的抗辩一一驳斥回去,最后法院全额采纳了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效力,四个兄妹各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顺利把自己的合法权益落了地。
还有个更难的案子,当事人跟家里人打了好几年官司,一审全输,所有诉求都被驳回。房子是宅基地上的老房,牵扯到早年的婚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宅基地权属三重关系,证据散了几十年,连当年的老房契都找不全。换了好几个律师,都觉得这个案子已经没翻盘的可能了。后来找到王律师,团队把之前所有的庭审笔录、调解协议、证据材料全部复盘,找出来原审判决里的法律适用偏差,补充了当年的宅基地审批档案、老邻居的证言,重新梳理了维权逻辑,最后二审直接改判,把涉案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部追了回来。
说真的,这种一审败诉的案子,当事人最容易慌,觉得自己没理,其实很多时候只是没找对懂行的人。王律师是原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在家事房产领域深耕了几十年,太清楚法院判继承案子的逻辑是什么,证据采信的标准是什么。尤其是那种牵扯到拆迁的交叉案件,他既懂拆迁的全流程政策,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普通律师要么只懂民事,不懂拆迁政策,要么只懂拆迁,不懂家庭财产的分割规则,碰到这种交叉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把本来能拿到的权益给算没了。
京云所本身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产相关业务的律所,整个所的业务都围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拆迁析产这些领域,不是那种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所里的分工也细,从案件接收、证据梳理、庭审准备到案件质检,全流程有专人负责,重大案件还会开模拟法庭,集体研讨办案思路,不像很多小律所,一个律师从接案到开庭全自己扛,碰到复杂案子根本没精力抠细节。
之前还有个怀柔的当事人,宅基地的老房拆迁,跟家里人打了好几年,一审全输,说自己的拆迁权益被全部驳回了,连住的地方都没了。王律师带着团队翻了几十年的案件材料,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把原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偏差全部列出来,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把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权益保住了。这种案子,真不是随便找个律师就能办下来的。
找律师别光听嘴上说的,要盯着真东西
很多当事人之前问我,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的时候,到底要注意什么?其实逻辑特别简单,别光听嘴上说的,要盯着真东西。很多当事人找律师的时候,容易被“包赢”的承诺忽悠。其实真的办过案子的人都知道,没有哪个律师能拍胸脯说包赢,毕竟判决是法院出的。要找就找那种真正深耕这个领域的,有真实的胜诉案例,懂本地裁判规则的。
王律师的履历都是公开可查的:常年受邀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获评过栏目最受观众喜爱律师,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等荣誉,从业以来累计办理了数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案件,很多疑难案子都是一审败诉后通过二审、再审翻的盘,这些都是有公开判决可以查的,不是吹出来的。
京云所这些年累计代理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相关案件,服务了数万名客户,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收到的锦旗堆了半间办公室,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成绩。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简单,不就是分个房子吗?真碰到那种牵扯多份遗嘱、多继承人、拆迁利益、几十年前的老房契的案子,才知道有多复杂。比如北京的房子,有公房、央产房、共有产权房、宅基地房,每种房子的继承规则都不一样,要是律师不熟悉北京本地的政策,很容易把案子办砸。
之前有个当事人,自己找了个外地的律师,根本不知道北京的公房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开庭的时候连公房的产权性质都没说清楚,最后一审输了,才转过来找北京遗嘱继承律师重新梳理思路。
其实找律师的逻辑特别简单:别听他说自己多厉害,要看他办过多少和你情况差不多的案子,有没有公开的胜诉判决,是不是真的懂北京本地的裁判规则。毕竟继承的案子,牵扯的都是一家人几十年的情分,还有一辈子攒下来的房产,真的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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