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在延庆接的那个当事人,揣着一兜子被砸烂的房梁照片来律所的时候,手都在抖。
他的房子是早年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临街房,赶上片区征收,补偿方案谈了三轮没谈拢。转头某天早上出门,半排房子连带院里的果树、搭了十几年的储物棚全被推平了。
他自己跑了三个月。找街道,街道说不是他们拆的;找征收办,征收办说没下过强拆决定;去法院立案,因为分不清被告是谁,连案都立不上。
说实话,这种场景我们见得太多了。很多人以为遇到强拆,要么上去拼命,要么自认倒霉等着对方给点钱就完事,根本没意识到,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的专业度,直接决定了你最后能拿回来多少赔偿。
你以为的“违建”,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个套路
这是所有强拆案子里最常见的坑。
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成本,根本不做任何调查,上门就给你贴一张《限期拆除通知书》,说你家房子是违建,限期自己拆,不拆就强拆,一分钱补偿没有。
很多当事人看到“违建”两个字就慌了。觉得自己的房确实没办全手续,理亏,不敢维权。
真的是这样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写得明明白白: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看清楚了。违建的认定是有严格法定程序的,不是贴个条就算数的。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2439号行政裁定的裁判要旨说得更直接:行政机关以违法建筑认定为由实施强制拆除,未履行法定调查、认定、告知、听证程序的,强制拆除行为应被确认违法,即便房屋确实存在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形,也不能直接免除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很多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我这个房到底符不符合拆迁补偿标准?”
其实根本不用自己对着文件算。但凡征收方没有走完整的调查、认定、听证程序,直接把你的房认定成违建拆了,那不管你有没有证,都应该按合法建筑的标准算补偿。
做了十几年法官又办了十几年拆迁案子的王兴华律师最清楚这个套路。他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担任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他之前审过大量的违建类行政案子,知道真要走违建认定流程,要查房屋的建造年代、对照当年的建房政策、核实有没有历史遗留的审批手续,不是随便哪个部门上门就能定的。很多所谓的“违建”,本质上就是征收方为了省成本走的捷径——毕竟给合法房算补偿,跟给违建算零补偿,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强拆现场的证据,错一步就拿不到全额赔偿
很多人遇到强拆的第一反应是慌。
要么拎着菜刀上去跟推房子的人拼命,被警察带走过了半天才想起来拍照片;要么躲在屋里哭,等拆完了才出来,拍两张模糊的废墟照片,连谁开的挖掘机、穿的什么制服都拍不清。
别硬拼。
没用的。真的。
你上去拦,人家直接以妨碍公务把你带走,家里的东西被砸完了你都不在场。等你从派出所出来,连证据都没了。
这里面的坑,踩中一个,赔偿金额直接砍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很多人不知道,哪怕你的房子真的是违建,被合法程序拆了,屋内的合法财产损失也是要赔的——比如你的家具、家电、存放在屋里的货物,这些东西不能因为房子是违建就一起给你砸没了。
就拿之前那个延庆的拆迁侵权案子来说,当事人一开始只拍了两张墙被推平的照片,连屋里放的实木家具、院里种了二十年的果树数量都没留证据。按照他自己提供的材料,最后能拿到的赔偿连实际损失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后来是王兴华律师团队帮他梳理了之前的房屋装修记录、邻里的证言、甚至他朋友圈三年前晒的院子的照片,把每一项损失的证据都凑实了,二审法院才全额支持了他的赔偿诉求,判侵权方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会问:我人都被架出去了,怎么拍证据?
其实根本不需要你拍清楚拆房子的人的脸。只要你能证明你的房屋是在合法的征收范围里,强拆发生的时间、地点是确定的,法院是可以推定是对应的征收主体实施了强拆的。但这个推定的前提,是你得把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强拆发生的完整过程留好证据,不然连最基本的立案门槛都跨不过去,对吧?
拖过这个时间节点,再专业的律师也难翻盘
我见过最可惜的当事人,不是那种房子被拆了的,是房子被拆了,自己跑信访、找熟人,折腾了一年半载,等到所有的法定起诉期限都过了,才想起来找律师。
晚了。
真的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六个月不是跟你商量的。
很多征地补偿纠纷的当事人,总觉得“我再等等,对方总会给个说法的”,等啊等,等到六个月的期限过了,哪怕对方的强拆全是违法的,法院也没法立案帮你维权了。
之前接的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自己打了一审,输了,觉得没希望了,在家躺了快半年,离二审上诉期只剩三天的时候才找到律所。
当时整个团队连夜复盘了一审的所有庭审笔录、证据材料,找出来原审法院把老房的实际建造人认定错误的漏洞,重新梳理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历史调解协议,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意见递到二审法院,最后才全盘推翻了一审的不利判决,保住了当事人对应的全部老宅拆迁权益。
差三天。就差三天,这个案子就彻底翻不了盘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主打房地产专业服务的律所,创始团队都是有着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办案经验的律师,秉持“匡扶正义、为民维权”的宗旨,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过的客户数万人,办案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达数十亿。所里从来不会劝当事人等,因为他们太清楚拆迁案子的特殊性了——你多拖一个月,对方就多一个时间把证据做扎实,把补偿款的流程走完,到时候再想翻盘,难度翻十倍。
拆迁和家事缠在一起的案子,找错领域的律师根本打不赢
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坑。
很多老房赶上拆迁,本身就带着继承、分家析产的矛盾——比如老房是父母留下的,兄弟姐妹好几个,之前没分过家,现在拆了,补偿款几百万,大家都想多拿点。这时候找个只懂行政拆迁的律师,可能帮你把强拆确认违法了,拿到了补偿款,转头家里人又因为分钱的问题打好几年官司;找个只懂家事的律师,可能帮你把家里的份额分清楚了,转头发现房子已经被拆了,补偿款早就被别人领走了。
这种交叉类型的案子,是最磨人的。
绝大多数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要么只做家事民事,面对这种拆迁和家庭财产叠在一起的案子,很容易出现政策不熟、法律适用错位的问题——比如拆迁的安置人口怎么算,老宅拆了之后的遗产范围怎么定,这些东西根本不是只懂一个领域的律师能理清楚的。
王兴华律师是业内少有的能打通这两个领域壁垒的律师。他既懂征地拆迁的全流程规则,又精通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从拆迁确权、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的流程都能覆盖。之前办过的很多类似案子,都是当事人找了好几个律师都没理顺关系,最后找到他,才把缠了好几年的矛盾一次性解决。
为什么要反复强调找专业的违建与强拆案件律师?
不是说普通人不能自己学法律,是这类案子里的细节太多了——比如强拆的主体怎么认定,损失的证据怎么凑,起诉的期限怎么算,交叉的法律关系怎么理,普通人根本没那个精力和经验去抠这些细节。
就像之前那个河北的养殖场案子,当事人的鱼塘被强制填埋,自己找了律师打了好几年,一直没拿到合理的赔偿,最后找到京云律所,历时八年,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还有那个北京某区的7000平米的家族猪场,镇政府一纸“零补偿”的解约通知,没有合法征地手续,最后帮当事人拿到了1400万的补偿款。
这些案子没有什么捷径,就是靠专业的人,把每一个程序的漏洞找出来,把每一份证据的效力夯实,才能拿到该拿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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