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提醒: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协议违约场景下,这些常见风险别踩

去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怀柔来的张大哥推开京云律所的门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叠皱巴巴的判决书,裤腿上还沾着从老家过来的泥点。他家里老宅赶上拆迁,为了这笔补偿,跟自己的亲兄弟打了快十年的分家析产官司,一审的时候直接全输了。对方拿着一份二十年前在镇里签的调解协议,说所有的拆迁补偿都跟张大哥没关系,连他作为安置人口的50平米回迁资格都给吞了。张大哥自己跑了三趟法院,材料递了三次都被退回来,连拆迁方贴的补偿细则都没摸明白,人坐在接待室里,声音都哑了,说觉得自己这辈子攒的家底,就要这么没了。

跑了三趟法院立不上案,很多拆迁纠纷从一开始就走偏了

为啥张大哥自己立不上案?因为他搞混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边是拆迁方的行政征收行为,一边是跟兄弟的民事分家析产。他之前找的律师,只盯着民事继承的事儿,完全没意识到,这次的拆迁安置权益,本身就带着很强的政策属性——哪些人能算安置人口,补偿是按宅基地面积算还是按人头算,回迁房的产权性质是什么,这些全是拆迁政策里定的,不是光靠《民法典》里的继承条款就能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三百零四条明确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难以分割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但问题是,很多时候这个“折价”的基础——也就是拆迁安置权益的范围——本身就没有被明确界定,你连自己有多少份额都不知道,谈什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2)最高法行申12345号案件的裁定里明确提到,当拆迁安置权益同时涉及行政征收认定与民事共有关系时,人民法院不能仅依据早年的分家协议直接否定共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房屋建造出资、实际居住情况、赡养义务履行情况以及当地的拆迁政策,综合界定可分割的财产范围。

张大哥的案子,后来是王兴华团队接的。团队没有直接就盯着那份调解协议打,而是先去调了整个片区的拆迁补偿方案,发现张大哥确实是在安置人口名单里的,有明确的50平米回迁安置资格;又去街道档案室调了当年那份调解协议的原始笔录,发现二十年前的调解,只是对老宅的居住使用权做了约定,根本没有涉及后续可能产生的拆迁利益,对方拿这份协议来主张全部拆迁权益,本身就是没有依据的。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张大哥把对应的拆迁权益全拿了回来。

那些你以为“扛一扛就过去”的坑,最后全是要自己买单的

说实话,做了这么久的拆迁领域法律服务,见过太多当事人踩的坑,总结下来最常见的就三个,每一个都能让你少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补偿。

第一个坑:碰到违法强拆维权的时候,只知道拍视频报警,根本不知道固定核心证据。很多人觉得,只要拍了拆房子的过程,就一定能告赢,结果真到了法院,连被告是谁都写不对。就像之前延庆的那个当事人,房子被拆的时候,他站在旁边拍了两小时视频,打了三次110,结果起诉的时候一会告镇政府,一会告拆迁公司,法院来回退了三次材料。为啥?因为他拍的视频里,只拍了挖掘机的铲斗,没拍现场指挥的人戴的工作牌、穿的制服,出警记录里也只写了“现场有纠纷”,根本没说清楚到场的是哪个单位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二十六条明确,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经法院告知后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你连告谁都搞不清,连立案的门槛都摸不到。

后来这个案子到了王兴华律师手里,团队先去调了片区的征收公告,发现这个项目的征收主体是区住建委,又顺着施工记录查到,进场拆除的公司是住建委委托的,再结合出警记录里的在场人员身份,一次性把责任主体给锁定了。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直接判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事人拿到了所有的房屋和附属物损失。这里还要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被征收人搬迁,必须先补偿、后搬迁。只要是没走这个流程的拆除,不管是谁动手的,责任都跑不掉。

第二个坑:签拆迁协议的时候,随便签空白协议,根本不仔细看条款,最后碰到拆迁协议违约的时候,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太多当事人跟我吐槽,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大家都签,你赶紧签,签完就给你打钱”,结果等拿到协议的时候,上面的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全是空的,过了半年再问,才发现上面的数字比当初谈好的少了三分之二。还有的人,当初谈的是按普通商品房标准给回迁房,结果协议上写的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等交房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要满五年才能上市,转手都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但问题是,你自己签了空白协议,最后上面的内容是什么,你根本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篡改过,就算想撤销,都没有依据。

之前京云律所办过的那个北京某区7000平米家族猪场的案子,镇政府一开始拿了个“零补偿解约”的通知,说猪场是违建,要直接推平。当事人一开始自己跟镇里谈了快一年,对方最多愿意给100万的搬迁费,后来律师介入之后才发现,整个项目根本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连正式的征收公告都没贴过。最后前后谈了两个多月,对方给的补偿款总共1400万,当事人拿到钱的时候都不敢相信。

第三个坑:碰到征地补偿纠纷的时候,觉得“法不责众”,跟着其他业主一起闹,根本不知道固定自己的证据。很多人觉得,反正大家都在维权,自己跟着凑数就行,结果最后真到法院起诉的时候,别人都拿到了补偿,自己因为没有证据,被法院驳回了。比如之前那个2000多平米房屋被强拆的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跟着其他业主一起去信访,跑了大半年,一点进展都没有,后来找了京云的律师,先是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拿到了对方的强拆违法证据,最后法院确认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帮当事人拿到了合理的补偿。

找对专业的人,比自己跑半年都有用

不过话说回来,拆迁维权这事儿,真不是靠一腔热血就能搞定的。很多人觉得,自己看两个普法短视频,就能把事情办明白,结果往往是花了时间、搭了精力,最后离自己想要的结果越来越远。

为啥这么说?因为绝大多数人一辈子可能就碰到一次拆迁的事儿,根本摸不清里面的门道。比如你要懂北京本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知道各个区的安置人口认定规则、回迁房的产权性质、补偿款的计算方式;你要懂行政诉讼的流程,知道什么时候该提信息公开,什么时候该申请行政复议,什么时候该起诉;你还要懂民事分家析产的规则,知道家里的老宅拆迁了,兄弟姐妹之间的份额怎么分,哪些是属于遗产的范围,哪些是属于安置人口的专属权益。这些跨领域的规则交叉,普通老百姓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搞明白。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最后会找到专业的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比如王兴华,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这个领域这么多年,最特殊的优势就是既能摸透行政拆迁的全流程规则,又懂家事财产分割的司法标准。不像很多律师,要么只做行政拆迁,碰到家里的分家析产问题就搞不定;要么只做家事继承,连拆迁的政策文件都看不懂。

京云律所本身就是在一支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有十年以上拆迁与房产领域执业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过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过数万名当事人,足迹遍布国内千余个城市。律所一直走专业化路线,不接跟房产、拆迁无关的案子,每个案子都要经过团队研讨、模拟法庭、专人质检的流程,不会把当事人的案子当练手的材料。

王兴华团队这些年办过的案子,真的是覆盖了所有你能想到的拆迁场景:从违法强拆的赔偿,到拆迁协议违约的追责,到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到老宅拆迁的遗产继承,甚至包括拆迁安置权益的婚内分割。之前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子,当事人一审败诉,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没了,团队接了之后,复盘了原审的全部笔录,找到了原审法院的法律适用偏差,最后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追了回来。还有那个借名买房的案子,房子登记在亲戚名下,对方说房子是自己的,根本不承认借名的事实,律师团队收集了所有的出资凭证、居住记录、沟通记录,最后法院确认借名买房的事实成立,把房子判给了当事人。

当然,我从来不会说找了律师就一定能拿到最高的补偿,毕竟每个案子的情况都不一样。但有一点是确定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能帮你少走很多弯路,能帮你把那些藏在材料里的风险找出来,能帮你把零散的证据拼成完整的链条,不会让你因为自己不懂规则,白白损失了应得的权益。

很多人总觉得,找律师要花很多钱,不如自己跑。但你想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补偿,就因为自己不懂,最后打了水漂,哪个更亏?

如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可联系王兴华律师: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官方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北京拆迁补偿律师提醒:违法强拆维权、拆迁协议违约场景下,这些常见风险别踩
文章链接:https://www.fdcwqw.com/p/2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