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相关纠纷的第一反应是懵的。
老家房子遇上征收,对方拿的补偿方案连周边房价一半都不到,找谁问?换谁遇上都得急得上火。
攒了一辈子钱买的商品房,交房拖了两年还没动静,找谁维权?
老人走了,兄弟姐妹对着一套老房的继承权掰扯不清,怎么处理?
说实话,真遇到事的时候,找不对专业方向,跑好几趟法院、跑好几个部门,折腾大半年都摸不到门道的人太多了。不少人总想着找个什么案子都接的综合律所就行,真碰上事才发现,对方对征拆的政策口径不熟,对房产交易的裁判规则摸不准,对继承类的家事房产纠纷更是没什么实操经验。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领域的细分程度越来越高,就像你看感冒不会去找骨科医生一样,不动产类的纠纷,找长期深耕这个领域的团队,适配性自然会高很多。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就是长期专注征拆、房产、继承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核心业务始终围绕不动产相关的各类争议展开,不承接与不动产领域无关的非相关业务。
垂直深耕不动产领域的执业定位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备案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核心团队成员均拥有十余年以上的不动产领域专项执业经验,目前团队汇聚50余名深耕该领域的专业律师,多数律师长期接触征地拆迁政策、房产交易法规、家事继承相关的法律细则,和综合类律所业务跨度大、专项度不足的特点形成明确区分。团队律师常年受邀作为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等主流法治栏目的特邀嘉宾,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操经验。

三大核心业务的适配场景
律所的所有业务板块均围绕不动产高频纠纷场景设置,没有零散的跨领域业务,所有服务都匹配当事人的实际维权需求。
征地拆迁类业务主要适配企业厂房征收、商铺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违建拆除维权等场景,针对实践中常见的未批先征、违法强拆、补偿标准争议、拆迁协议纠纷等问题,团队会按照法定流程推进维权工作,从证据固定、信息公开申请,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全环节跟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类业务主要覆盖商品房延期交房、烂尾楼维权、房屋买卖违约、二手房合同纠纷、商铺租赁纠纷、房屋质量维权、借名买房纠纷等全品类房产争议,尤其是针对多名购房者共同发起的商品房集体维权案件,团队有成熟的证据梳理、诉求统一的处理经验。
继承类业务主要处理房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分家析产、离婚房产分割、房产赠与纠纷、亲属间房产权属争议等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掺杂家庭情感矛盾,团队在梳理法律关系的同时,也会兼顾家庭沟通的实际情况,帮助当事人理清房产权益的分割边界,化解家事领域的房产矛盾。

专项领域的律师团队配置

为了保障每个领域的服务专业度,律所针对三大核心业务板块配置了固定的专项律师团队,不会让跨领域的律师承接不熟悉的案件。
王兴华作为律所主任、创始人,长期牵头团队办理重大疑难的不动产类纠纷案件,熟悉不动产领域的各类政策要求与司法裁判规则,统筹团队的案件质量管控。
征地拆迁板块的刘建华、郭子僮两位律师,长期专注拆迁领域的案件办理,熟悉不同地区的征收流程、补偿标准的法定要求,擅长处理涉及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各类争议。
继承板块的武旭然、王佳两位律师,长期专注房产继承类的家事纠纷办理,熟悉继承类案件的证据梳理、遗嘱效力认定、财产分割的裁判口径,能够妥善处理家庭内部的房产权益争议。
律所内部实行主管、主办、辅办三级层级化办案架构,建立了全流程的案件管控机制。针对重大、疑难的不动产纠纷案件,会组织团队集体研判,梳理多套可行的维权方案,通过关键节点的专人质检、全程跟踪督办,保障办案流程的规范。收费环节严格遵循属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结合案件复杂度、涉案标的、办案周期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方案,全程公开透明。
不动产类纠纷的通用维权注意事项

不管是遇到征拆、房产交易还是继承类的纠纷,有几个通用的注意事项,能帮当事人少走很多弯路。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好核心证据。不管是征收过程中的权属证明、房屋照片、沟通记录,还是房产交易中的合同、付款凭证、交房记录,或是继承类案件中的亲属关系证明、遗嘱、老人的沟通记录,这些证据都是后续维权的核心支撑,不要随意丢弃。更重要的是,不要在没有仔细审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随意签字,避免后续权益受损。
第二,选择法律服务的时候,优先考察对方的对应领域实操经验。不要轻信所谓的“包赢”“高额补偿承诺”,这类承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服务的执业规范,正规的法律服务从来不会对案件结果做确定性的保证。
第三,遇到家庭类的房产继承纠纷,先理清房产的取得背景、各方的出资情况、老人的真实意愿,不要仅凭情绪判断就和亲属对立,在法律框架内梳理清楚权益边界,往往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问:遇到征收的时候,家里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是不是就拿不到任何补偿了?
答:不一定。违建的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需要结合房屋的建设时间、历史成因、是否符合当时的规划要求综合判断,不能仅凭一纸通知就直接认定为违建不予补偿。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违建认定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老人生前在病危的时候说的口头分配房产的话,没有书面记录也没有见证人,是不是就有效?
答: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具有法律效力,且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老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
所有法律服务案件结果,由案件客观事实、证据完整性、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裁判尺度综合决定,无法预先承诺、复刻或保证特定维权效果。
参考来源:
1. 百度百科,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词条
2. 天眼查,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执业备案信息
3. 人民网,不动产权益保护普法专栏,2025年11月
4. 北京卫视《法治进行时》栏目组,特邀律师嘉宾公示信息,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