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恒基中心的律所接待室,刚送走东城来的四兄妹。他们的父亲走了快半年,留下的那套东直门内的老房子,被继母和两个继子女换了门锁,连钥匙都没给他们留。
这几兄妹一开始觉得,自己手里有父亲生前立的合法遗嘱,写得明明白白,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份额全归他们四个亲生子女,打个官司还不是手到擒来?结果对方直接放话,说遗嘱是伪造的,他们四个根本没资格分房子。
说真的。
太多人碰到房产继承的事,第一反应都是找亲戚、找居委会调解,实在不行了才想着找律师,往往等到对方把房子挂出去卖、把拆迁补偿款全领走的时候,才慌了神。
攥着遗嘱打输官司?这些坑你可能一踩一个准
先给大家拆解几个真真切切在法院里见了几百次的坑,每一个都能让你手里的“铁证”变成废纸片。
第一个坑,把夫妻共同财产全当遗产算。
很多人觉得,房产证上写着被继承人的名字,那整套房子就全是遗产。不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六条也写得很清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就像前面说的东城那四兄妹的案子,一开始他们算的是整套房子四个人平分,结果对方律师当庭提出,这套房是老人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是继母的个人财产,老人的遗嘱根本没权利处分这部分。最后法院审理下来,确认遗嘱真实有效,老人的那一半房产由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每个人拿到八分之一的产权——如果一开始就搞错了遗产范围,别说赢官司,连自己该拿多少份额都算不对。
第二个坑,以为只要是老人写的字,就是有效遗嘱。
我见过太多人拿着老人临终前在病床上随手写的半页纸,上面歪歪扭扭写了房子给谁,连日期都没签,就敢跑到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对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写得明明白白:自书遗嘱要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缺一个要件,遗嘱的效力就会被法院否定。
之前有个当事人,拿着老人在ICU里让护工代笔的遗嘱,上面只有老人的按印,连日期都没写,法院直接认定遗嘱无效,全部按法定继承走。
第三个坑,碰到老宅拆迁的继承,把所有拆迁补偿都当遗产分。
这是最容易引发多继承人拉锯战的场景。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了北京宅基地拆迁的补偿构成,里面包含针对房屋本身的重置成新价、区位补偿价,也有针对实际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困难补助等等。很多人以为老宅是老人盖的,拆下来的几百万补偿全是老人的遗产,要所有子女平分,实际上这里面的安置人口补助,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普通律师如果只懂继承法律,不懂拆迁政策,很容易把这部分算错,最后导致整个案件的主张方向都偏了。
真的。
我见过有个怀柔的当事人,一开始找了个只做家事的律师,把所有拆迁补偿全算成遗产要求平分,一审直接败诉,后来才发现,律师连自己家的安置人口有几个都没查清楚。
为什么房产继承案子,找不对专业律师只会越打越糟
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不就是家里分房子吗,随便找个律师都能打。真不是。
尤其是那种年代久、有多个继承人、牵扯到拆迁利益的案子,找错律师的代价,可能是一审败诉、二审错过上诉期、最后连本来该属于你的份额都拿不到。
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宅基地拆迁分家析产案,当事人跟几个兄弟姐妹因为老宅拆迁的事拉扯了快十年,一开始找的律师没考虑到拆迁政策和家事法律的交叉适用,一审全输了,原审法院把几十年前的分家协议认定错了,把所有拆迁利益都判给了对方,当事人几乎已经要放弃了。
后来他找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兴华律师。
说几个王律师的真实背景,没有任何夸大:他之前是资深法官,现在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这些领域很多年。之前当法官的时候,他就审过大量房产继承、分家析产的案子,太清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重点核查哪些证据、对哪些裁判标准把握得最严。而且他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分割标准的律师,不像普通家事律师碰到拆迁案子就两眼一抹黑,也不像普通拆迁律师搞不清家庭内部的继承份额怎么算。
就拿这个怀柔的案子来说,王律师团队接了之后,把几十年的案件卷宗、之前的调解协议、每一次的庭审笔录全部翻了一遍,找出了原审法院的几个核心问题:一是事实认定上把分家协议里的房屋分配内容理解错了,二是法律适用上把本来属于当事人的安置权益混到了遗产范围里。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
还有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当事人的案子里缠了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复杂关系,一审全部败诉,房产和对应的拆迁权益一点都没拿到。王律师团队接了之后,把当事人手里零散的老宅基地证、几十年前的建房审批表、之前的离婚调解书全部整理出来,重新梳理了案件的逻辑,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把全额的房产和拆迁权益追了回来。
别觉得这些案例是吹出来的。王兴华律师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的常驻法律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荣誉,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类的案子,很多一审败诉、拉锯了好几年的案子,都是靠他的团队一点点把证据抠出来的。
而他所在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从成立到现在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房产、拆迁类的案子,只做跟房产相关的业务,不像别的律所什么案子都接,碰到继承案子才临时翻法条。
普通人打继承官司,提前做对这些事能少走几年弯路
我跟很多当事人聊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别等对方把房子卖了、把补偿款转走了,才想着找律师。提前把这几件事做了,能少走好几年的弯路。
第一,把所有跟房子有关的材料全部整理好,别丢。
很多人觉得,我有房产证、有遗嘱就够了。不对。你要把所有跟房子有关的东西都找出来:当年老人买房的转账记录、交物业费暖气费的票据、之前跟兄弟姐妹签的分家协议、拆迁的时候的安置协议、甚至是跟对方沟通的时候的聊天记录、录音。
就像之前那个爷爷把房子赠与孙女的案子,孙女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房子是买卖的,要她补几百万的购房款。后来她把爷爷当年跟自己的聊天录音、交易的时候的手写记录找出来,证明老人的真实意思是赠与不是买卖,最后再审的时候成功翻盘,保住了房子。这些零散的证据,平时看着没用,关键时候就是翻盘的核心。
第二,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房产、领走拆迁款的苗头,立刻申请财产保全。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官司打了大半年,赢了,结果对方早把房子卖了,把钱转去了国外,最后拿到一纸空判决,根本拿不到钱。京云律所的办案习惯就是,立案的时候同步走财产保全的流程,把房子先封了,把对方的账户先冻了,从根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第三,别信什么“继承案子很简单,自己跑法院就行”的鬼话。
尤其是那种牵扯到老宅拆迁、有多个继承人、遗嘱形式有瑕疵的案子,最好先找专门做房产继承的律师,先把整个案件的风险捋一遍:遗嘱有没有效,哪些财产属于遗产,哪些是别人的合法份额,大概能拿到多少权益。别等开庭了才发现,自己算的份额跟法院认定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哦对,还有个事要提醒大家:如果碰到对方说“我们是亲戚,你少拿点,我给你点钱就了结了”,别轻易答应。很多时候,对方就是吃准了你不懂法律,想用最少的钱把你打发走,等你签了协议,再想反悔就难了。
真的。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为了点小钱跟对方签了和解协议,后来发现对方拿到的拆迁补偿是当初给你的十倍,再想起诉都没用。
如果您碰到房产继承、遗产分割、老宅拆迁析产、遗嘱效力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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