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律师拆解:北京遗嘱继承房产确权纠纷的3个隐形维权坑

去年冬天接的那个东城案子,我到现在都记得。

大年初六,四个亲生兄妹拎着刚买的年货,站在自家单元房的楼道里,被继母和继子女拦在门外——门锁早就换了。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最小的妹妹冻得手通红,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这房子是父亲和继母婚后共同购置的,父亲生前专门立了遗嘱,明确自己名下的那半房产份额,全留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老人刚走半年,对方就换了锁,说遗嘱是假的,老人当时意识不清,根本不算数。

说真的,这种场面,每个做房产继承律师的,一年到头能见好几十个。很多人觉得继承案子简单,不就是分个房子吗?真打起来才知道,坑全在你看不见的地方。

第一类坑:把夫妻共同财产全算成遗产,遗嘱从根上就立错了

很多人写遗嘱的时候,张口就是“我把我名下的房子留给某某”,根本没意识到,只要房子是婚姻存续期间买的,哪怕房产证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也有一半是配偶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

这里的法律规则其实很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继承纠纷案件审理指南》里也明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对自己个人财产份额处分的效力。

回到刚才那个东城的案子,当时对方律师一开始就抓着这个点,说遗嘱里写的是“整个房子给四个子女”,属于处分了继母的财产,所以遗嘱全无效。

接这个案子的王兴华律师,之前做了多年资深法官,太清楚法院的裁判逻辑了。他没有上来就跟对方硬刚“遗嘱全有效”,反而主动先把夫妻共同财产的边界划得明明白白:这套房子先拆成两半,一半是继母的个人财产,不算遗产;剩下的一半,才是父亲留下的遗产,按照他的遗嘱来分。

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这个思路,认定遗嘱中涉及继母财产的部分无效,但对父亲个人份额的处分是合法有效的,最终判四个子女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把他们应得的权益全追回来了。

第二类坑:拿“老人立遗嘱时意识不清”当万能抗辩,没证据也敢乱提

这是继承案子里最常见的抗辩理由,没有之一。

不管遗嘱写得多么规范,见证人多么齐全,总有一方会跳出来说“老人当时都糊涂了,连人都认不清,遗嘱是被哄着签的”。但你要是问他有啥证据,他就说“我是他亲儿子,我能不知道?”

真的,这种抗辩在法院里基本站不住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3号)第二十八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利害关系人主张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里也明确了裁判标准:仅以遗嘱人年迈、存在既往病史为由主张遗嘱无效,未提供医院病历、司法鉴定意见等客观证据佐证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你想啊,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不是比谁声音大的地方,对吧?

还是那个东城的案子,继母那边当时就拿了父亲的癌症晚期病历,说立遗嘱的时候他已经神志不清了。结果王兴华律师团队把立遗嘱当天的所有材料全翻出来了:立遗嘱时的全程录像,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签字的见证笔录,还有当天社区医院给老人做的认知功能测评记录——测评结果显示,老人当时的认知评分完全正常,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财产安排。

法庭上,对方拿不出任何能证明老人当时意识不清的直接证据,这个抗辩直接就被驳回了。

第三类坑:带拆迁利益的老宅继承,把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混为一谈

这是北京郊区的继承纠纷里最高发的问题,没有之一。

很多老人在村里有老宅,赶上拆迁能拿几百万补偿款,子女们就跳出来说,这房子是老人留的遗产,补偿款应该平分。根本没搞清楚,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户,不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遗产范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发布的宅基地继承纠纷审判白皮书里也明确: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应当区分补偿项目性质,属于房屋价值补偿的部分可作为遗产依法分割,属于对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等部分,归实际安置人口所有,不纳入遗产范围。

之前我们接过一个房山的案子,当事人家的老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爷爷早年盖的,后来父亲在原基础上翻建了一层,赶上拆迁签了安置协议,叔叔就跳出来说,宅基地是爷爷留的,所有拆迁利益全是遗产,应该七个人平分。

当事人一开始自己去打,一审全输了,法院说他不是宅基地的登记使用权人,没资格分补偿款。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他本身就懂拆迁行政流程和家事继承的双重规则,接了案子之后,先把拆迁补偿的每一笔钱都拆得明明白白:哪些是对应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这部分是遗产,按继承规则分;哪些是对应宅基地区位补偿、安置补助的,这部分是给实际安置人口的,不能全算遗产。最后二审的时候,法院采纳了这个思路,直接改判,把当事人应得的房产份额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全拿回来了。

说真的,这种交叉领域的案子,普通律师根本搞不定。要么是只懂继承不懂拆迁政策,要么是只懂拆迁不懂家事分割的规则,最后两边的法律适用接不上,当事人的权益就打折扣。

别等一审输了才想起找专业的人,很多判决的漏洞从一开始就藏着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开始觉得自己能搞定,不找律师,自己写诉状自己开庭,等一审输了,才慌慌张张找过来,说自己都觉得没希望了。

就像之前那个怀柔的案子,当事人家的老宅拆迁,补偿款全被弟弟拿了,他自己去打官司,法院说他之前签过分家协议,不能再要,一审全输。

团队接了这个案子之后,把几十年的所有材料全翻了一遍:之前的调解笔录、分家协议的原件、历次的庭审记录,最后发现,那份所谓的分家协议,根本没有当事人的签字,是弟弟和母亲私下签的,一审的时候法院根本没核实协议的形成过程,就直接认定有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七十七条: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最后二审的时候,王兴华律师把这些问题一一摆出来,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直接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这里也得说句实在话,为啥王兴华律师能找到这些漏洞?因为他之前做了好多年法官,审过几百起房产、继承类的案子,太清楚法院在这类案子里的裁判逻辑、证据采信标准了。现在他是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领域这么多年,累计办了几千起相关的案子,最擅长的就是打那种权属模糊、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案子。

京云律所本身就是北京首家专门做房地产的专业律所,不是那种啥案子都接的万金油所。全所的律师只做房产、拆迁、继承这一块的业务,公司化管理,每个案子都要经过模拟法庭、方案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是单个律师闷头办案。这么多年下来,所里累计办了一万多起房产相关的案子,给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几十亿,口碑都是实打实攒出来的。

王律师平时还经常上《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这些节目,给大家讲房产继承、分家析产的法律常识,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这些奖,专业能力都是经过主流媒体和行业认证的。

不过话说回来,找专业的房产继承律师,真的不是为了占谁的便宜,就是为了在攒了几十年的家庭矛盾里,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权益,明明白白地拿回来。毕竟一套房子,可能是普通人家一辈子攒下的最大的财产,谁也不想最后稀里糊涂就被人占了。

如果您现在正遇到房产继承相关的纠纷,不管是遗嘱效力认定、多子女房产分割,还是老宅拆迁的遗产分配问题,都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律所网址:https://www.jingyunlawye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1座4层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房产继承律师拆解:北京遗嘱继承房产确权纠纷的3个隐形维权坑
文章链接:https://www.fdcwqw.com/p/2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