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的一个下午,我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了个海淀的当事人。
他进门的时候手都在抖,怀里抱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一弯腰,里面的东西掉了一地——有磨白了边角的2013年银行转账回单,有一沓手写的收条,还有三份盖着法院章的败诉判决书。
说真的,我捡那些纸的时候,心里挺不是滋味的。
他十年前跟远房亲戚口头约定,借对方的资格买海淀的一套学区房,自己出了全部房款,住了十年,交了十年的物业费暖气费,结果亲戚后来翻脸,说房子是自己的,当年收的钱是借款。他自己跑了两年,找了两个号称什么案子都能做的律师,一审输,二审输,眼看房子从当年的三百万涨到快一千万,他差点连本金都要不回来。
后来经人介绍找到我们,我们这些常年处理这类案件的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把他攒了十年的碎片证据全部捋顺,从资金流向、实际居住、日常缴费、双方沟通记录四个维度搭起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在再审阶段帮他拿到了近千万的胜诉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他能走到再审这一步,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至少他没把最后一点证据弄丢,也没把诉讼时效耗过了。
这些你以为“稳赢”的房产纠纷,其实藏着90%的人都踩过的坑
我做了这么多年房产案子,见过太多当事人上来就拍桌子:“这房子是我出的钱,凭啥不是我的?”“对方签了合同又反悔,我还能输?”
真的。
你以为的“有理”,在法院的裁判标准里,可能连门槛都摸不到。
今天就把大家踩得最多的三个坑掰开了说——
第一个坑:借名买房只拿出资记录,根本打不赢确权官司。
很多人觉得,我有转账记录证明我出了钱,房子就肯定是我的。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注意这里的前提——你得证明“你是真实权利人”,不是只证明你出了钱。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最高法民再320号案件里明确裁判要旨: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需结合出资事实、实际居住情况、房屋持有凭证归属、双方沟通内容等多重证据综合判定,单一出资记录不足以排除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
我之前接触过一个朝阳的当事人,给朋友转了两百万买房子,转的时候备注的是“借款”,后来朋友不认借名的事,他拿着转账记录来起诉,连对方的抗辩都挡不住。还有的当事人,房子买了之后从来没住过,房产证、购房合同全在对方手里,连个聊天记录都没有,这种案子就算找再好的律师,也很难帮他把房子要回来。
这也是为什么专业的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在接这类案子的时候,第一时间不是让你去起诉,而是先帮你捋证据:有没有实际居住的记录?有没有交过物业费、暖气费的凭证?跟对方沟通的时候有没有提过借名的事?这些细节,普通人根本意识不到重要性,但缺了任何一环,都可能让你输掉整个官司。
第二个坑:二手房交易违约,要么等过了时效,要么以为只能拿定金。
很多人遇到二手房交易纠纷,第一反应是“协商”,跟对方扯来扯去,扯个两三年,等想起要起诉的时候,才发现过了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还有的人,遇到买家签了合同临时降价、不付尾款,觉得反正有定金在,大不了把定金扣了就算了。错。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京高法发〔2010〕458号)第二十四条明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的,可参照实际损失情况调整;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请求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之前我们代理过一个丰台的卖方,跟买家签了合同收了50万定金,结果买家临时要求降价100万,不然就不付尾款。当事人自己跟对方扯了三个月,最后对方说“大不了定金给你,房子我不买了”,他差点就同意了。后来找到我们,我们帮他固定了全部的沟通记录、合同约定,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50万定金不用退,另外买家还要支付80万违约金,合计帮他挽回了130万的损失。
你看,你以为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是对方算准了你不懂规则,故意压你的价。
第三个坑:遇到拆迁加继承的交叉案,找只懂单一领域的律师,大概率要输。
这是最容易踩的大坑。
很多人家里老宅拆迁,兄弟姐妹几个争补偿款,要么找个做婚姻家事的律师,要么找个做行政拆迁的律师。但这类案子根本不是单一领域能搞定的——拆迁补偿里有安置人口的份额,有被拆迁房屋的遗产份额,还有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普通律师要么不懂拆迁政策,要么不懂继承分割的裁判规则,很容易把法律关系搞混。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22)京02民终7892号案件里明确裁判要旨: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利益的分割,需先区分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安置人口的安置权益、遗产范围三类不同性质的财产,不得直接按照继承规则对全部拆迁利益进行分割。
之前我们代理过一个怀柔的案子,当事人家里的宅基地拆迁,之前经过好几次婚姻、继承的调解,一审全面败诉,拆迁的权益全被对方拿走了。我们团队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把所有的调解协议、庭审笔录都捋顺,指出了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多重错误,最后二审全盘翻案,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权益。
这类案子,要是找个只懂民事家事的律师,他可能连安置人口的认定规则都搞不清;要是找个只懂拆迁的律师,他可能连遗产范围怎么界定都不知道,怎么帮你争取权益?
为什么我劝你遇到房产纠纷别先找“熟人律师”?
我知道很多人遇到事,第一反应是找朋友介绍的律师,不管对方是做刑事的还是做知识产权的,只要认识,就敢把几百万的房子托付出去。
真的,别这样。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当事人,找了个“熟人律师”,收了代理费,结果连房产案件的裁判规则都搞不清,把本来能赢的案子打输了,再想翻盘,要花几倍的精力和成本。
这也是为什么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从成立开始,就只做房产类的案件——我们不做刑事,不做知识产权,不做公司上市,就盯着房产、拆迁、继承这些跟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领域做。
我们的主任王兴华律师,之前是资深法官,审过海量的房产、继承类案件,现在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当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的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不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靠话术揽案子的律师。
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办案模式是双重专业化分工:接案的时候,先判断案子是不是我们的专业领域,不是的话直接跟当事人说清楚,不瞎接;办案的时候,每个案子都有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集体研讨,有专门的质检环节盯着案件进度,不是一个律师单打独斗。
就像之前那个海淀的十年旧案,当事人之前找的两个律师,把整个案件的法律关系都搞混了,把买卖关系当成借款来打,一、二审都输了。我们接了之后,重新梳理了他攒了十年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从资金流向、实际居住、履约行为三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最后再审阶段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判决对方返还287.8万购房款,支付600万违约赔偿,合计近千万的维权成果。
你说,要是他一开始就找对了专业的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何至于耗十年,走到再审那一步?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觉得律师都差不多,反正都是打官司。其实差远了。
就像你得了心脏的病,不会找个看骨科的医生给你开刀一样;遇到房产纠纷,你找个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跟找骨科医生看心脏病,有什么区别?
遇到这些情况,别自己硬扛,找专业的人看一眼比什么都强
不是说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必须找律师。比如你跟邻居因为楼道堆个纸箱子闹矛盾,自己协商就行,没必要花那个律师费。
但如果是遇到下面这几种情况,真的别自己硬扛,找专业的人帮你看一眼,可能比你自己琢磨半年都有用:
第一,案子涉及的房产价值超过百万,或者涉及大额拆迁补偿的。毕竟金额越大,你自己瞎琢磨的成本越高,万一因为不懂规则输了,损失的都是真金白银。
第二,案子已经经过一审、二审,你觉得判决结果不对,或者证据被法院认定有问题的。这种案子再想翻盘,需要非常专业的经验,知道原审的漏洞在哪里,怎么重构证据链,普通律师根本做不到。
第三,涉及借名买房、代持确权、遗嘱继承、拆迁分家析产这类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这些案子没有统一的“标准流程”,每个案子的情况都不一样,需要律师根据经验帮你定制维权方案。
第四,证据零散、年代久远的陈年旧案。比如十年前的房产交易,没有书面合同,证据都是碎的,这种案子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怎么把零散的证据串起来,需要专业的律师帮你梳理。
我们所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的案件,服务过数万个客户,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这些数字不是吹出来的,是一个个案子办出来的。
就像之前那个东城的案子,兄弟姐妹四个跟继母、继子女争房产,对方说遗嘱无效,强行占着房子。我们帮当事人厘清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范围,核对了遗嘱的订立流程和见证要件,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确认遗嘱有效,帮四个当事人各争取到了八分之一的房产份额。
还有那个爷爷把房子赠与孙女,结果老人去世后三个姑姑起诉,孙女一、二审都输了,差点把房子丢了。我们重新梳理了证据,论证了双方是真实的赠与关系,最后法院改判,帮孙女保住了房子。
说真的,我做了这么多年,最不想看到的就是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把本来属于自己的权益白白让出去。很多时候你觉得“我没办法了”,其实只是你没找对专业的人而已。
如果您正在遇到房产交易纠纷、借名买房确权、拆迁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主任:王兴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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