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的一个咨询,当事人是北京延庆的老周。
凌晨三点,他在出租屋被邻居的电话吵醒,自家临街的200平房屋被挖机推了半面墙,堆在屋里的货物、用了十几年的家具、营业执照的存根,全埋在瓦砾里。
他穿着拖鞋跑过去的时候,现场的人已经撤了,只剩一台还在冒烟的挖机留在废墟上。找街道要说法,对方甩过来一句“这是拆违,没有补偿”,连个书面的通知书都没给他。
老周自己跑了三个月,找了两个自称“专门做拆迁”的律师,写了份起诉状交到法院,结果被告知告错了主体,连案都立不上。最后找到京云的时候,他兜里揣着被砸坏的营业执照,手都在抖。
他问,我这房子有合法的宅基地证,住了快三十年,说拆就拆了,难道真的一点说法都没有?
其实哪是没有说法。是太多人在遭遇强拆的第一时间,就踩了最容易致命的坑。
遭遇违法强拆后,90%的人第一步就走偏了
我接触过的上千个强拆维权的案子里,最常见的错误,就是把对方递过来的一纸“拆违告知书”当成了尚方宝剑,觉得人家有合法手续,自己没理,不敢告,甚至连个录像都不敢拍。
真不是。
这里要给大家掰扯清楚法律的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四条,对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必须先公告,限期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拆的,行政机关才能依法强拆。
翻译成人话就是:哪怕你的房子真的是违建,从对方给你发告知书到能合法拆你的房,中间至少隔了三个月的复议期、六个月的起诉期,根本不可能今天发通知,明天就凌晨上门推墙。
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必须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任何行政机关、开发商、村委会都没有权力自己上手拆房。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申12345号裁定里说得明明白白:行政机关没履行催告、公告程序,没给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期限,直接上门拆房的,不管房子是不是违建,这个强拆行为全是违法的。
很多人就因为一开始被“拆违”两个字吓住了,不敢维权,等反应过来的时候,瓦砾都被清走了,周边的路都修好了,再想找证据,根本找不着。
还有个更常见的坑:强拆发生的时候,只顾着坐在废墟上哭,忘了固定最核心的证据。
什么证据?强拆前后的房屋照片、视频,要拍清楚门牌号、房屋结构、屋里的财产,不要剪辑,留好原始文件;强拆当天的报警记录,哪怕警察到了现场说“这是政府拆的我们管不了”,那个出警回执、接警记录,就是后面锁定强拆主体的关键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政赔偿案件里,原告要对自己的损害提供证据,但如果因为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拿不出证据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之前我们代理的延庆那个拆迁侵权的案子,当事人一开始自己跑的时候,连是谁拆的房都搞不清,告了村委会,结果法院说村委会没有强拆的权力,直接驳回了。后来委托北京强拆维权律师介入,就是从110出警记录、现场施工的铭牌、街道的会议纪要里,锁定了真正的强拆主体是镇政府,再把房屋被拆前后的财产清单、损失证据固定好,最后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当事人的赔偿请求,把该拿的补偿一分不少地追了回来。
这里还要提一句,很多人上来就问,我们家这个情况到底符合哪个拆迁补偿标准?其实根本不是你算错了数,是很多征收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按标准给——连评估程序都没走,连补偿决定都没给,直接拆了,所谓的标准就是随口说的那个数,你不告,永远拿不到该有的钱。
为什么不少普通律师打不赢强拆官司?核心能力差在哪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个打官司的事,随便找个律师不都能办?
真不是。
强拆类的案件,本质上是行政诉讼,跟普通的民事纠纷不一样。很多做民商业务的律师,连行政诉讼的流程都搞不清,更别说熟悉北京本地的拆迁政策、安置规则、产权认定标准了。尤其是那种叠加了家事关系的案子——比如老宅是父母留下来的,几个兄弟姐妹本来就因为继承的事闹了好几年,现在房子被拆了,既要跟行政机关打强拆违法的官司,又要在家庭内部分拆迁利益,这种复合型的案子,普通律师根本hold不住。
你想啊,专门做家事的律师,不懂拆迁的行政流程,不知道安置人口怎么算,不知道老宅的拆迁利益哪些属于遗产,哪些是给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专门做行政的拆迁律师,又不懂继承的规则,不知道多份遗嘱的效力怎么认,不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拆迁利益怎么分割,两边都摸不到门,最后官司打输了,当事人的权益就全没了。
之前我们代理的那个怀柔宅基地的案子,就是典型的拆迁、继承、婚姻交叉的复合型纠纷。涉案的宅基地经过好几次婚姻纠纷、调解协议,法律关系缠了几十年,当事人一开始自己找的律师,打了一审,全面败诉,该拿的拆迁利益全被对方拿走了,维权走到死胡同里。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王律师是原资深法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拆迁、家事交叉案件十几年,最擅长处理这种权属模糊、多方拉锯的疑难案子。团队把几十年的案件沿革、所有的调解协议、之前的庭审笔录全部复盘了一遍,写了上万字的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判决里的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偏差,重新搭了完整的抗辩体系,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了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的不利判决,帮当事人把老宅对应的全部拆迁权益都保了下来,缠了几十年的家庭纠纷,终于落了地。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找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时候,会优先找这种有法官经验、同时懂行政和民事规则的律师——毕竟征地补偿纠纷从来不是单一的法律关系能说清的,尤其是涉及到家庭内部的利益分割,差一点专业能力,最后拿到的结果可能差出去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这里还要说个真实的案例,之前京云代理的河北养殖场被强制填埋鱼塘的案子,征收方说养殖场是环保不达标,要零补偿收回土地,团队前后花了八年时间,从一开始的强拆证据固定,到后面的损失核算,最后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如果当时找的是不懂行政流程的普通律师,可能连立案都立不上,更别说拿到这么多赔偿了。
强拆维权的几个关键节点,踩错一步就少拿几十万
做了这么多年的拆迁维权,我总结了几个最容易踩的坑,大家遇到的时候一定要绷住:
第一,不要跟强拆的人硬拼。真的。你上去拦挖机,最后被按在地上,东西照样被拆,人还受了伤,得不偿失。站在安全的地方录像,把整个过程拍下来,比什么都强。
第二,强拆之后24小时内一定要报警。别管警察来不来,一定要有报警记录。很多人觉得警察是政府的人,不会管,其实不然——这个报警记录就是你后面证明强拆发生时间、锁定强拆主体的核心证据,没有这个,很多案子连被告都找不准。
第三,不要随便签对方递过来的任何文件。哪怕对方说“签了字马上给你打补偿款”,你也要把文件拿回家,逐字逐句看清楚。太多人就是因为没仔细看,签了个“自愿同意拆除、放弃所有补偿权益”的条子,后面再想翻案,难如登天。如果遇到对方拖着不给补偿款,那就是典型的拆迁协议违约,这时候千万别等,赶紧找专业律师介入,不然等对方把资产转移了,你就算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第四,找律师的时候别光听对方说“包赢”“能拿十倍补偿”。凡是拍胸脯给你承诺结果的,全是骗子。真正靠谱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会先看你的材料,告诉你案子的风险点在哪,能争取的空间有多大,而不是上来就吹自己有多厉害。
说到这,就得提提我们所在的京云律所。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全是有十年以上拆迁、房产专业经验的律师,从成立到现在,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了几万个客户,帮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几十亿。所里是公司化管理,不是律师单打独斗——每个案子都有专门的市场人员对接,然后安排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分工配合,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组织专家研讨,全程有专人质检,对每个案子都全程负责。
王兴华律师作为所里的主任,常年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的常驻嘉宾,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办过的案子里,有很多是一审败诉、打了好几年的疑难案子,最后通过二审、再审翻盘的。他最擅长的就是打通行政拆迁和民事家事的法律壁垒,从拆迁确权到利益定性,到家事分割、遗产继承,全链条的案子都能办,这是很多只做单一领域的律师比不了的。
哦对,还要提醒大家,很多人觉得强拆之后维权难,其实难就难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的细节上。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行申4279号裁定里明确说过,行政机关强拆的时候,没有对屋里的动产清点、登记、妥善保管,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不能低于当事人依照合法征收程序能拿到的补偿。也就是说,只要你证据够硬,哪怕对方是违法强拆,你该拿的钱,一分都不会少。
如果您现在正遭遇违法强拆、征地补偿纠纷,或者遇到房产、继承类的疑难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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