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强拆维权律师:违法强拆维权中,这几个高频风险90%的被拆迁人都踩过

去年冬天接的延庆那个案子,我现在印象还深。

当事人家的合法房屋在征收推进过程中,被施工方的机械连带周边附属物一起推平了。

一开始当事人跑了大半年,找镇政府、找拆迁办、找施工队,所有人都在踢皮球:镇政府说那是施工队干的,我们没安排;施工队说我们是按红线拆的,不知道那是你家的房子。拖了快两年,当事人手里连个能说清责任主体的证据都没有,差点把自己家的宅基地权属证明都弄丢了。

后来找到王兴华律师团队介入,从固定损毁现场的证据、锁定实际侵权主体、厘清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的边界入手,最后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判决侵权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说真的,这类案子我见得太多了。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慌,是怕,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随便签字,最后把自己的合法权益搭进去都不知道。

强拆维权里的4个隐形坑,踩中一个就可能拿不到足额补偿

第一个坑:错列责任主体,告错人直接被驳回。

很多人遇到强拆,第一反应是找最显眼的单位告,比如拆你房子的是城管,你就告城管;是街道的人来的,你就告街道。结果呢?对方拿出一堆文件,说我们只是现场维持秩序,根本没有安排强拆,法院一看,你告的主体根本不对,直接裁定驳回起诉。来回折腾一两年,时效都快过了。

这里要明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行赔申172号案件的裁判要旨里明确提到:“在无主体对强拆行为负责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职权法定原则及举证责任,推定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机关为强拆责任主体,不得让被征收人承担因行政机关隐蔽强拆行为导致的举证不能后果。”

说白了,很多时候强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根本不是一回事。你要是连告谁都搞不清楚,别说赢官司了,连法院的立案门槛都过不了。这时候专业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比如王兴华律师曾有多年的资深法官任职经历,非常清楚法院在认定强拆责任主体时的裁判逻辑,不会让当事人在错告的路上浪费宝贵的维权时间。

第二个坑:没固定强拆证据,主张损失全靠口头陈述。

我真的见过太多当事人,强拆的时候光顾着吵架,光顾着哭,手机里一张照片都没留。等告到法院,跟法官说我家墙上挂着几十万的字画,屋里放着红木家具,法官问你有啥证据,他啥都拿不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主席令第71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多起行政赔偿案件时的裁判要旨明确:“被征收人在强拆发生后仅提供口头陈述主张室内财产损失,未提供任何照片、视频、财产清单、购买凭证的,人民法院对其超出合理范围的损失主张不予支持。”

就拿之前延庆的那个案子来说,一开始当事人啥证据都没有,房子被推平之后连原来的位置都找不准。王兴华的团队专门到现场勘查,把残留的建筑痕迹、附属物的面积、周边的参照物全部拍了下来,找当时在场的邻居做了证言,把证据链一点点补全,最后才让法院支持了当事人的全部损失主张。

第三个坑:把行政拆迁纠纷和家庭析产纠纷混在一起,两头卡壳。

很多北京的宅基地房屋,本来就涉及兄弟姐妹继承、早年婚姻财产分割的问题。当事人自己找的律师,要么只懂行政拆迁的流程,根本不知道家事领域的继承规则,遇到家庭内部的关系就卡壳;要么只懂民事家事,连拆迁的评估规则、安置政策都搞不清。结果就是,你一边在法院告拆迁办,另一边家里的兄弟姐妹在告你要分房子,两头拉扯,哪个案子都赢不了。

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十四条规定:“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多起宅基地拆迁案件的裁判要旨中明确:“被拆迁房屋涉及家庭共有、继承关系的,被拆迁人直接起诉要求全部拆迁补偿款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先行通过民事析产程序明确各共有人的财产份额,再行处理行政征收补偿争议,否则将因主体不适格被裁定驳回起诉。”

之前怀柔的那个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就是典型。当事人一开始自己请的律师,只盯着拆迁补偿的行政流程,没把家庭内部的多重法律关系理清楚,一审全面败诉,拆迁和遗产权益全落空。后来王兴华团队介入,把几十年的案件沿革、之前的调解协议、历次的庭审笔录全部复盘,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指出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多重错误,二审直接全盘改判,帮当事人保住了老宅拆迁对应的全部财产权益。

第四个坑:签了空白拆迁协议,事后反悔无门。

很多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哄着当事人签协议的时候,话术都一模一样:“大家都签了就差你了”“先签字,后面补偿给你补到位”“你不签的话,后面就没有安置资格了”。等你签完字才发现,协议上的补偿金额比法定标准低了一大截,连安置房屋的位置都没写清楚。这时候你再想反悔,已经晚了。

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京建法〔2016〕19号)第四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评估结果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相关裁判中明确:“被征收人主张其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存在空白条款、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应当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出期限且无法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说白了,空白协议就是个坑。你签的时候觉得自己占了便宜,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反悔的机会了。

为什么说强拆维权是普通律师啃不动的硬骨头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打个官司吗,随便找个律师都能做。真不是。

绝大多数律师都只深耕单一领域:要么是只做行政诉讼的,知道怎么跟政府部门打交道,但是碰到家庭内部的继承、析产问题就懵了;要么是只做民事家事的,知道怎么分家产,但是对拆迁的全流程政策、评估规则、安置标准一知半解。两类律师凑到一起,互相踢皮球,案子拖个三五年都结不了。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创始团队都是有着十年以上房产、拆迁领域办案经验的律师,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类案件,服务客户数万人,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团队采用双重专业化分工模式,重大案件要经过模拟法庭、权威研讨、专人质检的流程,不是那种一个律师接案、随便应付的小团队。

王兴华律师是律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有着多年的资深法官任职经历,深耕房产、拆迁、家事交叉领域数十年,累计办理了数千起相关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那种一审败诉、多次诉讼拉锯、权属模糊的疑难复杂案件。比如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合同纠纷案,案件横跨十年,掺杂着情感纠葛、主体争议,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团队介入之后,从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里一点点找证据,最后再审翻盘,帮当事人拿到了近千万的赔偿。

就像之前那个2000多平房屋被强拆的案子,京云团队介入之后,先是确认了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再一步步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补偿权益;还有河北的那个养殖场被强制填埋的案子,团队历时八年跟进,帮合作社拿到了1450万的赔偿。这些案子都是普通单一领域的律师根本啃不下来的硬骨头。

遇到强拆之后,普通人最该做的3件事

别慌。

真的。慌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你只要记住这三件事,就能避开80%的坑。

第一,别暴力抗法,也别什么证据都不留。很多人一看到强拆就冲上去跟人推搡,最后自己因为妨碍执行公务被带走,房子还是被拆了,啥证据都没留下。正确的做法是,先站稳,把手机拿稳,从不同角度拍视频,把强拆的现场、参与的人员、车辆、你家房屋的原貌、屋里的贵重物品全部拍清楚,哪怕手机被收走,也要找周围的邻居帮忙拍,留好原始的视频文件,别随便剪辑。

第二,别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不管对方说的多么好听,只要文件上的补偿金额、安置条款是空的,就绝对不签。你要知道,一旦你在空白文件上签了字,后面对方填什么内容,你根本控制不了。

第三,别拖着不找专业支持。很多人觉得“我先跟对方谈,谈不拢再说”,结果谈了两三年,时效过了,证据没了,本来能争取的权益也没了。这时候找专业的北京强拆维权律师介入,从一开始就帮你识别风险,固定证据,制定维权方案,比你自己瞎折腾半年效率高得多。

当然,没有任何律师能给你承诺一定拿到多少补偿——所有的维权结果,最终都是基于法院的生效裁判。但是专业的律师能帮你避开那些看不见的坑,不会让你因为自己的认知偏差,把能拿到的权益白白送出去。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团队

联系电话:400-8816-088、18515909916、15210065989、13810291697、13811281603、010-65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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