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
去年接的那个东城的案子,张姐兄妹四个,老爷子走的时候留了自书遗嘱,白纸黑字写着自己名下那半套房产的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刚办完葬礼,继母就带着继子女把房门锁换了,说遗嘱是张姐他们逼老爷子写的,根本不算数。张姐一开始觉得自己手里有遗嘱,怕什么,自己写了起诉状递到法院,结果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挑出来说,老爷子写的遗嘱上,只签了名字,没写具体的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
张姐当时就懵了。
她根本不知道,遗嘱不是老人写了字就算数的,差一个日期,都可能全盘皆输。后来她找到我们的时候,眼睛都是肿的,说早知道当初就不自己瞎跑了,白白错过了那么多补证据的时间。
这些继承坑,90%的当事人第一次找北京遗产分割律师之前都踩过
说实话,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带着一肚子委屈跑过来,说自己明明是老人最疼的孩子,明明承担了全部的赡养义务,最后分房子的时候拿不到应得的份额。追根到底,都是踩了几个最常见的坑,自己却根本没意识到。
第一个坑:遗嘱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定要求,内容再真实也没用。
不少当事人找到北京遗产分割律师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我爸明明说房子给我,为什么法院不认”。问题往往就出在遗嘱的形式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北京法院近年的典型判例里,就有因为自书遗嘱漏写了具体日期,最终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而无效的情况,哪怕遗嘱内容完全是老人亲笔写的,也没法得到法院支持。还有的当事人拿的是老人录音的遗嘱,结果录音里只有老人的声音,没有两个见证人的声音,最后也被认定无效。
第二个坑:把家庭共有拆迁利益混为遗产范围,诉求从一开始就站不住脚。
有多年办案经验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都清楚,拆迁类的继承案子最容易扯不清的地方,就是把家庭共有财产和遗产混为一谈。很多老人留下的老宅,在拆迁的时候,户口本上除了老人,还有好几个子女、孙辈的户口,拆迁补偿里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还有针对每个在册安置人口的补助、搬迁奖励、周转费,这部分钱根本不是老人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再结合《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搬迁奖励等费用,是针对实际居住、在册安置人口发放的,这部分权益根本不能作为老人的遗产来分割。之前接的怀柔宅基地案子,当事人一审就是因为把全部拆迁利益都算成老人遗产,最后直接败诉,后来二审的时候重新厘清了安置人口份额、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才把属于自己的部分拿回来。
第三个坑:法定继承份额认定的证据不足,以为赡养多年就能多分。
不少来找北京遗产分割律师的当事人,一上来就说“我照顾我妈十几年,房子就该全是我的”,但拿不出实际的赡养证据,最后还是按均等份额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之前有个海淀的案子,七个继承人抢老人的两套拆迁房,其中一个老大把老人的银行卡藏了,转走了二十多万存款,最后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银行流水,在分割的时候直接给老大少分了近三成的份额。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要是拿不出给老人交医药费、买生活用品的凭证,光靠嘴说自己照顾得多,法院是不会采信的。
第四个坑:借名买房的遗产权属无法证明,最后房子根本算不进遗产范围。
处理过大量房产类继承案件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都遇到过这类情况:老人当年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借了某个子女的名义买了单位的房改房,老人走了之后,名义产权人说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和其他兄弟姐妹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但现实中,很多当年借名买房的家庭,根本没有签书面的借名协议,其他继承人也拿不出当年的购房出资记录、缴费凭证,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被名义产权人占走。之前有个东城的案子,就是靠收集了几十年前的购房转账记录、老人的缴费凭证、邻居的证言,最后才确认了借名买房的事实,把房子算成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
为什么自己打继承官司容易输?核心是摸不准法院的裁判标尺
我真的见过太多当事人,觉得继承官司不就是分房子吗,自己看看法条就能打,结果一审输了,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其实北京的法院在审理房产类继承案件的时候,有很多不成文的裁判标尺,根本不是看几条文就能摸透的。比如认定遗嘱效力的时候,法院不光看形式要件,还会看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没有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比如划分遗产范围的时候,法院会区分房改房的购房款有没有用老人的工龄优惠,这部分对应的权益算不算遗产;比如遇到拆迁类的案子,法院会看每个区的具体拆迁政策,不同区对安置人口的认定标准都不一样,要是律师连这个都搞不清,怎么可能赢?
之前有个案子,当事人遇到的是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纠纷,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个问题缠在一起,一审的时候当事人自己找了个万金油律师,最后全输了,连上诉的力气都没了。后来找到我们的时候,王兴华律师带着团队把之前的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全翻了一遍,发现原审法院根本没把宅基地的权属查清楚,把属于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也算成了老人的遗产,最后二审的时候重新补充了几十年前的宅基地审批表、分家协议,直接改判翻盘,帮当事人把房子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拿回来了。
还有那个爷爷把房子赠与孙女的案子,孙女一审、二审都输了,眼看就要把房子吐出来,找到我们之后,重新梳理了当年的过户记录、老人的沟通录音,证明当年的“买卖过户”其实是老人的真实赠与意思,不是真的要卖房子,最后法院改判,保住了孩子的房子。
选对专业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能少走至少三年的弯路
很多当事人找北京遗产分割律师的时候,只看收费高低,最后找了个没办过北京房产案子的律师,连公房能不能继承都搞不清,最后白白浪费了上诉的时间。
说实在的,北京的房产继承案子,真的不是随便哪个律师都能办的。首先你得熟悉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比如央产房、公房、房改房、共有产权房的上市规则,还有各个区的拆迁政策,这些东西不是看两本法条就能学会的,得常年泡在这类案子里才行。
王兴华律师本身是原资深法官,当年在法院的时候就审过大量的房产、继承案子,太清楚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到底看什么证据,会在哪些问题上卡壳。后来他当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带着团队一直深耕房产和继承领域,从来没接过和房产无关的案子。京云律所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所,这么多年累计代理了万余起房产、拆迁相关的案件,整个团队都是按专业分工的,比如遇到拆迁和继承交叉的案子,会有专门熟悉拆迁政策的律师和家事律师一起组队,不会出现那种连补偿政策都搞不清就上庭的情况。
而且王律师的团队最擅长处理的,就是那些别人接不了的疑难案子——比如一审败诉的、拉锯了好几年的、权属扯不清的,靠他当法官时候积累的裁判经验,总能从零散的旧证据里找到突破口。之前有个跨了十年的海淀房产纠纷案子,当事人一审、二审都输了,对方说当年的房子不是买卖是借款,最后团队从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公安笔录里找到了关键证据,最后法院判对方返还购房款287.8万,加上违约金一共近千万。
不过话说回来,找律师也不是找收费最高的,而是要找真正办过同类案子的。尤其是涉及到老房子、老宅子的继承问题,证据都是几十年前的,要是没有足够的办案经验,根本不知道该去哪些地方找证据,也不知道法院会认可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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