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我在恒基中心的办公室见了东城来的四兄妹。几个人坐沙发上攥着皱巴巴的房产证,指节都攥白了。
老父亲刚走半年,继母就把家里的锁换了。
连门都不让进。
老父亲生前明明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说自己名下那半套房产的份额,全给四个亲生子女。结果继母占着房子,拿出来一堆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出来的字据,说遗嘱是假的,房子是她自己的。四个人跑了三次法院,连立案材料都被打回来两次,说他们连遗产范围都没捋清楚。
这是我从业这么多年,碰到的最常见的遗产分割纠纷场景。很多人一碰到家里老人走了、房产要分的事,第一反应是找亲戚、找熟人,觉得都是一家人,谈不拢就闹,真到了要走法律程序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连最基本的规则都没摸透。这时候找对专业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真的能少走三年弯路。
这些年碰到的遗产分割坑,比你想的要隐蔽得多
第一个坑,上来就把整套家庭房产当成遗产,连边界都没划清楚。
就像刚才那四个东城的当事人,刚找过来的时候,张嘴就说要分整套房子的四分之一,结果一查,那套房子是老父亲和继母婚后买的,按照法律规定,本来就有一半是继母的个人财产,根本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他们真的按分整套房子的诉求去起诉,光是诉讼费就要多交好几万,最后法院也只会支持他们对属于父亲的那一半份额的分割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申4213号案件的裁判观点写得很清楚:遗产范围的界定是继承纠纷审理的核心前提,若当事人未先行析产径行主张分割整套家庭共有房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先行析出非遗产部分的财产份额,不得将共有财产整体纳入遗产分割范围。
我当时碰到这四个当事人的时候,第一步就是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的边界划清楚,再逐字核对遗嘱的订立流程、见证人的身份要件,确认遗嘱没有任何形式瑕疵。最后开庭的时候,对方说遗嘱无效的所有抗辩,全部被我们的证据驳回去了。法院最终全额采纳代理意见,确认遗嘱效力,四个当事人各取得房产八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全额拿回了自己应得的继承权益。
第二个坑,拿着遗嘱就觉得万事大吉,忽略形式要件的硬伤。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当事人,拿着老人手写的一张纸条就来拍桌子,说这就是遗嘱,法院肯定得认。结果开庭的时候对方律师问一句”立遗嘱的时候有没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当场就卡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列明,三类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8〕23号)第17条明确指出:”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代书遗嘱的,该代书遗嘱应当认定为无效。”
遗嘱形式要件的瑕疵是绝大多数遗嘱被认定无效的核心原因。好多人觉得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就行,根本不管形式对不对,最后真到了法庭上,才发现自己手里的遗嘱根本不被法院认可。这时候找专业的北京遗产分割律师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我们会提前把遗嘱的所有要件核对一遍,哪里有瑕疵就提前补证据,不会等开庭了才临时抱佛脚。
第三个坑,涉及老宅拆迁的遗产,直接把所有拆迁利益都算成遗产范围。
这个是北京地区遗产分割案件里最高发的坑。
好多郊区的当事人,老家的宅基地要拆迁,兄弟姐妹几个拿着老房产证就来算钱,说拆迁款几百万,大家平分。结果一查拆迁政策,这里面有按户口给的安置面积、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独生子女补助,这些都是给特定安置人口的,跟遗产根本没关系。如果把这些都算成遗产,最后法院肯定不会支持。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2003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6789号案件的裁判观点明确:拆迁安置利益的人身依附性部分不属于遗产范围,对应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的部分可纳入遗产范围,对应特定安置人口的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偿、独生子女补助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利益,不得在全体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为什么说普通的家事律师处理不了这类案子?因为他们根本不熟悉拆迁的全流程政策,碰到这类交叉案件,要么把所有拆迁利益都算成遗产,要么漏了应该算成遗产的房屋对应的补偿部分。而我们团队是业内少有的同时精通拆迁行政规则和家事继承司法标准的团队,就像之前办的那个怀柔的宅基地分家析产案子,当事人一审全面败诉,所有的拆迁权益都没拿到,就是因为之前的律师根本没区分清楚哪些是安置人口的个人权益,哪些是老宅的遗产。我们接案之后,牵头复盘了几十年的案件沿革、多份调解协议、庭审笔录,写了万字的专业法律文书,精准指出一审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最后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我们的意见,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帮当事人保住了全部的拆迁财产权益。
第四个坑,一审输了就直接放弃,觉得案子没救了。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一审败诉之后就垂头丧气,说自己没理,再也不敢上诉了。其实好多一审的败诉,根本不是因为当事人真的没道理,而是因为之前的律师没找对关键证据,或者法律适用错了。
比如之前接的那个多重法律关系叠加的继承案子,当事人的房子涉及宅基地权属、遗产继承、婚姻财产分割三层关系,跨度十几年,一审全部败诉,房产和对应的拆迁权益全没了。当事人找过来的时候,都准备签放弃权益的协议了。我们复盘了全部的一审庭审笔录、证据材料,发现原审把当事人当年的出资证据漏了,还把婚姻财产和继承财产混在了一起。我们重新补了关键的历史证据,重构了整个维权逻辑,最后二审直接改判,帮当事人全额拿回了房产和对应的拆迁衍生权益。
还有那个海淀的十年房产纠纷案子,一二审都输了,对方说当年的房子不是买卖是借款。我们挖了十年前的手写记录、银行流水、沟通录音、公安笔录,把整个证据链拼起来,最后再审的时候法院全部采纳我们的观点,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帮当事人拿回了近千万的赔偿。
为什么很多人找了律师还是打不赢遗产官司
说真的,不是所有律师都能处理好遗产分割的案子。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图便宜找了个什么案子都接的”万金油”律师,对方是做刑事的、做劳动的,根本没办过几个房产继承的案子,接了你的案子之后,连北京的继承裁判规则都摸不清楚,写的起诉状里连请求权基础都写错了,最后能赢才怪。
尤其是碰到疑难的遗产分割案子,比如有一审败诉的、有多次拉锯的、有涉及拆迁交叉的,普通律师的短板就更明显了。要么是只懂继承的法条,根本不熟悉北京本地的房产政策——比如央产房、公房、经适房的上市规则,比如拆迁的安置人口认定标准;要么是只懂拆迁的流程,根本不熟悉继承的证据规则,碰到家庭内部的权属争议就懵。
我们所在的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一支专业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是北京首家专注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所里的创始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的房产、拆迁专业办案经验,从成立到现在,只做房产相关的法律业务,累计代理各类房产拆迁案件万余起,服务过数万名客户,为当事人挽回的损失有数十亿。
所里是公司化管理,双重专业分工:业务上只聚焦房产、拆迁、继承这一个赛道,岗位上也是分专业的,有专门负责案件接收、证据梳理、文书撰写、客户服务的团队,重大案件还要开模拟法庭,经过多轮研讨之后才定最终的办案方案,不会像小律所那样接了案子就扔给实习律师随便写材料。
我自己之前是资深法官,现在是京云律所的主任,也是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骨干委员,深耕房产纠纷、遗嘱继承、遗产分割领域很多年,累计办了几千起房产、继承、拆迁交叉的案件,最擅长的就是处理那些权属模糊、年代久远、多方拉锯的疑难复杂案件。之前也常年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栏目当常驻法律嘉宾,给大家普法讲继承、房产的常见问题,拿过《北京晚报》金口碑房产维权人物、全国百强大律师、十佳房产专项律师的荣誉,办的多起一审败诉、十年拉锯的疑难案件,都实现了突破性的胜诉。
碰到遗产分割纠纷,普通人最该做的几件事
别一上来就跟兄弟姐妹撕破脸。
先把所有的材料整理好:房产证、老人的遗嘱、当年的购房出资转账记录、之前签的家庭协议、如果有拆迁的话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全部找出来,按时间顺序排好,别东一张西一张的,到了法庭上找都找不到。
别自己瞎算份额。好多人觉得自己是独生子女就该拿全部的房子,结果老人的配偶、老人的父母都在,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你根本拿不到全部的份额。算错了份额,不仅白跑法院,连诉讼费都要多交好多。
碰到对方要转移房产的,别等。我们办案的时候,立案之后第一时间就会帮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封了,防止对方偷偷把房子卖了或者抵押了,不然等你赢了官司,房子都没了,再执行就难了。
也别觉得调解就是吃亏。我们团队办案的时候,经常会通过法院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的方式,帮当事人缩短维权周期,降低成本,毕竟一家人闹到法院,真的耗个三五年,谁都受不了。
如果您正面临遗产分割、房产继承、拆迁析产等相关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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